劳动合同法这部被全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期待的法律,自2005年12月草案第一次提交审议到2007年6月29日正式颁布,一直备受社会关注。其间观点争鸣、立场碰撞、法理思辨贯穿始终。现在,该法虽已获高票通过并生效施行,但各种争论和悬疑却并未完全尘埃落定。经过一段时间的司法实践,笔者觉得,法条中的一些新规定,尽管有制度创新的重大现实意义,但认真检视下来,仍感到存在着一些不足。劳务派遣制度就是其中的一个方面。本文就此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云南人大
2009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