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监督、整改与治理的有机贯通机制探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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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监督、整改与治理的有机贯通机制探析

刘金焕

陕煤陕煤韩城矿业有限公司桑树坪煤矿纪委监察室 

    【内容摘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是巡察监督工作的主要目标,尤其是要解决人民反应强烈重大问题。本文阐述了开展巡察监督的重要意义,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实现巡察监督、整改与治理的有机贯通,提出了四方面具体对策,为巡视巡察工作提供了可行性的参考意见。

关键词巡察监督;问题整治;机制探索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为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续写新篇章提供了遵循。党的十九大把巡视全覆盖要求写入党章,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一、开展巡察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

巡察作为巡视的有效延伸,是新形势下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举措和重要抓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是巡察监督工作的主要目标,尤其是要解决人民反应强烈且腐蚀党的根基的重大问题。因此,要牢牢把握巡察重点,带着问题巡,抓着问题查,盯着问题改,瞄着问题治,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从根本上确保巡察监督产生实质性的效果,推动问题得到真正整改,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二、有机贯通巡察监督、整改与治理机制的策略

1、打通巡察监督与整改治理第一道关卡——思想上明确巡察责任

第一,巡察工作方针是“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促进改革、推动发展”。在巡视巡察、监督整改的过程中,不断发现问题、解决便于立行立改、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巡察监督组织要及时向被巡察单位下达问题清单,督促被巡察单位即知即改,同时,被巡察单位或对象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在进行及时、有效地整改,主动配合巡察监督组织开展工作,并将整改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

第二,加强整改监督,推动整改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巡察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并挖掘和分析出问题中所暗藏的问题线索,并以问题线索作为整改治理的切入点,要将监督挺在前面,通过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定期梳理整改进展,动态分析整改成效,建立可跟踪、可评价、可问责的督查督办制度,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

第三,巡察是政治监督,是企业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抓手。被巡察党组织要建立巡察反馈整改情况清单,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查办情况清单,在汇报整改工作总体情况时,要将“两个清单”提交党委专题会议,党委主要负责人带头抓落实。在每轮巡察反馈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清单”,明确整改任务、措施、时限、责任和标准。

第四,被巡察单位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摆正位置。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做好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勇于接受、主动接受、积极配合巡视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各项工作,支持巡视巡察监督工作。

2、打通巡察监督与整改治理第二道关卡——职责上强调整改责任

第一,加强国有企业党委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责任,重视总体规划,听取整改报告,专题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督促基层党组织深化内部巡察整改,对有严重问题的单位进行干预,提高巡察监督中发现问题的准确性。

第二,强化各级各类巡察监督组织的职责,如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将监督置于最前方,从细节中检查存在的问题,审查整改报告,深入问题现场了解真实情况,并指导和监督党组织的关于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的民主生活会议。实现巡察监督定期化,问题整改限时化,整改效果有效化;通过访谈、研究监督、信访监督、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整改监督,促进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的一体化,有效发挥监察制度中的监督效率优势。

第三,“一岗双责”制度必须有效落实至各级党组织第一负责人。通过召开动员会、专题会议,组织检查并审查整改计划,强化促进整改的实施。

第四,加强各级党委巡察办公室的整体协调。要高度重视巡察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并挖掘和分析一般性问题中所暗藏的问题线索,要将监督常态化,核查精细化,流程合法化,审理科学化,移送果断化。建立有序、互补、协调的监督整顿链,促进被检查党组织整改的实施。

3、打通巡察监督与整改治理第三道关卡——制度上优化整改机制

第一,巡察效果好不好,关键看整改。面对需要整改的问题,必须规定具体的完成时间,在规定时间内不仅要整改完问题,还要高质量的向巡察监督组织反馈问题整改的进度和情况。在问题整改反馈工作会议上,必须要求巡察监督组织的领导班子、纪委监委、组织部门等组织参加,并要求各相关部门行使好各自的问题整改责任。

第二,建立约谈问责机制,整改巡察监督发现的问题。国有企业党委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的被巡查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督促和指导被检查党组织层层落实整改责任和任务,真正实现压力传递的“流到尽头”最终目标。并逐步推行“双约谈”机制,即国有企业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对被巡查单位的党组织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访谈。

第三,建立“多方联动”巡察监督机制。企业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党组织、组织部门与巡察监督组织之间建立联动监督工作方法,通过联动监督工作方法,形成整改“监督战线同盟”,共同联合解决问题。同时要在全面推进整改上发力,坚持上下联动,形成巡察发现问题综合分析研判机制,制定共性问题风险防控清单,切实把解决共性、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

第四,完善巡察监督问题整改责任追查机制,从规范一般性问题以及问题线索提供等流程性工作开始,严格推进问题审核的工作进展。要善于利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按时、保质、基于大数据来评估问题整改工作,以近期目标、中期效果和长期成效为依据,对整改问题无效或治理效果较差的相关组织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的追查。

4、打通巡察监督与整改治理第四道关卡——效果上提升治理能力

第一,监督被巡察的组织重视一般性问题,并主动分析一般性问题中主要方面,找准其中的切入点,不仅要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整改,还要能将整改的效果运用至未来组织可持续发展之中。减少被巡察监督的组织厌烦情绪,使得被巡察监督的组织将更多的精力,转移至问题整改和治理能力提升的工作之中。

第二,重视巡察监督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的线索质量,并能为提升质量而建立相关的工作流程规范和制度。灵活运用座谈会、民主生活会、警示会等形式,让组织内的所有人员明白底线和红线的重要性,从“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出发,根本上解决各种形态的廉政风险。

第三,以巡察促整改、以整改促治理,以治理促提升,推动巡察成果运用向深里走、向实里走。要优化固化巡察成果分类和处理、监督检查、效果评估、责任追究等方法步骤。针对巡察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组织召开党委专题会议,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党组织书记,督促举一反三、立行立改,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第四,落实巡察监督、整改治理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把“一体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贯穿于巡察整改全过程,推动巡察整改高质量发展。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加强巡察监督、整改治理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精准开展政治监督的重要手段,切实履行好监督整改职责,以精准有力监督推动巡察整改落实。

总之,为了真正解决组织日常运作的“最后一公里”,巡察监督组织以及被巡察监督组织不但要做好“前半篇文章”,更要做好“后半篇文章”,只有高质量的完成巡视巡察监督整改的“整篇文章”,才能从根本上确保巡察监督能产生实质性的效果,确保问题得到真正整改,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从而实现巡察监督、整改与治理的有机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