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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近年来我国城市化发展建设水平不断加快,国家经济水平不断提高,建筑企业的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建筑央企作为我国建筑行业的重要支撑,在日趋激烈的时长环境下,建筑央企国内市场恶意竞争以及无序竞争的问题日渐加剧,对建筑市场的扩大以及建筑央企健康发展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本文分析建筑央企国内市场恶意无序竞争的表现形式以及问题的根源,在此基础上揭示了恶意无序竞争问题对建筑行业和市场秩序的不良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旨在为提升市场竞争意识,解决建筑央企国内市场恶意无序竞争提供参考性意见。
关键词:建筑央企;国内市场;无序竞争;问题
前言: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央企作为行业中具有重要地位的参与者,在国内市场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然而,近年来,一些建筑央企存在恶意无序竞争的问题,给行业和市场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建筑央企在国内市场中的恶意无序竞争问题是当前建筑行业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这种竞争问题的存在不仅损害了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也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对于建筑央企国内市场恶意无序竞争问题的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1 建筑央企国内市场恶意无序竞争问题的表现形式
1.1 价格恶性竞争
首先,目前国内市场上存在部分建筑央企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销售产品或服务,以期通过价格优势排挤竞争对手,并扩大自身市场份额。其次,部分央企通过故意低报价或操纵投标过程,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大规模扩张、无节制地进入各个细分市场,以压缩竞争空间和资源供应,迫使其他竞争者退出市场。最后,部分企业利用其政府背景或特权地位获取非法补贴,使其能够以更低的价格提供产品或服务,或者通过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销售产品或服务,以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力并抢占市场份额,从而扭曲市场竞争。
1.2 恶意低价中标
目前国内市场上的部分央企故意制定低于成本价或市场均价的报价,以吸引项目业主选择他们作为中标单位,并且在建筑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内,央企可能虚报材料、劳务和设备成本,以降低总投标价格,部分企业甚至会与供应商密谋,在报价中涵盖不正当的费用或操纵项目成本,使自己看起来更有竞争力。
一般而言,央企可能通过低价中标后提高工程变更、索赔和补偿等方式获得额外利润。企业可以利用低价中标的优势,在后续阶段增加项目成本,以实现利润的最大化。除此之外,在项目实施的合作过程中,央企可能在投标过程中作出一些无法实现的承诺,例如缩短工期、提供高质量的工程或延长保修期等,以赢得业主的青睐。但实际上,这些承诺可能无法兑现,给项目和业主带来风险。
1.3 非法搭售和强制捆绑
建筑央企在国内市场上恶意无序竞争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非法搭售和强制捆绑。首先,部分央企可能利用其市场地位或垄断优势,将不相关的产品或服务强制捆绑销售给客户。他们可能以低价或其他优惠条件提供主要产品或服务,但同时要求客户购买附加的产品或服务,而这些附加项对客户来说并不必要或不具备真正的价值。此外,央企还可能通过非法搭售,将某些关键材料、设备或服务等与主要产品捆绑销售,以迫使客户无法选择其他供应商或替代品。这种行为限制了客户的选择权,扭曲了市场竞争,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原则。非法搭售和强制捆绑不仅损害了客户的利益,还对其他竞争者造成了不公平竞争的压力。这种行为阻碍了市场的公平运作,剥夺了客户自主选择的权利,并且可能导致资源浪费和市场失衡。
1.4 不正当行为竞争
建筑央企在国内市场上恶意无序竞争问题的另一个表现形式是不正当行为竞争。这种行为涉及各种违反市场规则和道德原则的行为,旨在获取不公平的竞争优势。其中,商业诋毁是一种常见的不正当行为竞争形式。央企可能散布虚假信息、恶意攻击竞争对手的商誉或产品质量,以削弱其声誉,并获得消费者的偏见。这可以通过否定性的口碑传播、媒体渲染等手段来实施。此外,不正当宣传在建筑行业内也较为常见,央企可能采用误导性宣传、夸大产品特点或承诺无法实现的效果来吸引客户。这种宣传方式可能误导市场,让消费者作出错误的购买决策。其次,央企可能采取不当手段获取竞争对手的商业机密、技术或创新成果,并利用这些信息来提升自身的竞争能力。这种行为破坏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创新的公平竞争环境。贿赂和腐败也是不正当行为竞争的问题。央企可能通过行贿、贪污或其他非法手段来获取合同或项目,以排除竞争对手,并获取非正当利益。这种行为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原则,损害了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此外,不正当竞标也是一种常见形式。央企可能操纵投标过程,与相关人员串通,违反公平竞争原则,以获取合同或项目。这种行为限制了其他竞争者的机会,扭曲了市场竞争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建筑央企国内市场恶意无序竞争问题的根源
2.1 利益驱动与短期行为
建筑央企在国内市场的恶意无序竞争问题涉及到利益驱动和短期行为两个方面的根源。首先,利益驱动是一个重要因素。建筑央企通常追求利润最大化,在竞争中争取更多的项目和合同。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有时它们可能会采取不正当手段以获取竞争优势,如通过行贿、操纵招投标等方式。这种追求利益的驱动使得一些企业不择手段地竞争,而忽视了合规和公平竞争原则。其次,短期行为也是一个重要因素。由于市场竞争压力和业绩考核制度的影响,一些建筑央企更加注重短期利益和短期绩效。为了达到短期目标,它们可能会采取一些不可持续的做法,如降低工程质量、压缩成本、违规操作等。这些短期行为不仅可能对工程质量和安全造成风险,也可能损害整个行业的声誉和长远发展。
2.2 内外部环境因素交织作用
由于企业运行机制的影响,建筑央企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可能会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竞争优势,如行贿、操纵招投标等,并且一些央企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过于强调短期利益和业绩,导致企业更关注眼前的目标而忽视长远发展和合规经营。从外部因素的角度来看,首先,由于目前建筑行业市场竞争激烈,项目数量有限,央企为了争取更多项目和合同,可能采取不正当手段,如低价招标、恶意竞争等。其次,一些地方政府监管不严,对违规行为处罚不力或存在保护主义倾向,给了企业违规竞争的空间和动力。最后,在招投标和项目承接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现象普遍存在,企业可能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竞争对手的商业机密或利用信息优势进行恶意竞争。这些内外部因素相互交织作用,使得建筑央企在国内市场出现恶意无序竞争问题。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并切实应对这些因素。
3解决建筑央企国内市场恶意无序竞争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3.1 加强监管力度
首先,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央企市场行为的监管,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和法律框架。监管机构应当具备独立性和权威性,能够有效监督和约束央企的市场行为,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关法规和标准,明确央企在市场竞争中的行为准则和规范。这些法规和标准应当包括反垄断规定、公平竞争原则等内容,以保障市场竞争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其次,政府部门应当增强对建筑央企市场行为的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处罚。同时,要加强对市场行为的监测和调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恶意无序竞争问题,可以要求建筑央企主动公开市场竞争相关的信息,包括项目投标、合同签订等过程中的信息。这样可以增加市场透明度,减少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最后,政府相关部门应该鼓励和支持其他企业参与建筑市场竞争,打破央企垄断地位,促进市场的多元化竞争。通过引入更多的竞争者,可以有效降低市场恶意无序竞争的可能性,并在此基础上强化行业协会和自律组织的监管作用,例如,政府可以鼓励建筑行业协会和自律组织加强对央企市场行为的监管,制定行业准则和规范,并组织行业内部的自律约束,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解决建筑央企国内市场恶意无序竞争问题需要政府、监管机构和企业共同努力,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市场规则和法律框架,促进公平竞争和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3.2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是解决建筑央企国内市场恶意无序竞争问题的关键措施之一。以下是具体对策和建议:1)制定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法:政府可以制定并完善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法,明确禁止恶意竞争行为,包括价格操纵、市场分割、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这些法律法规应当明确规定央企在市场竞争中的行为准则和禁止行为,以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2)强化执法力度:政府应当加强对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法的执法力度,设立专门的执法机构或加强现有执法机构的能力,依法打击恶意竞争行为。同时,要建立有效的举报机制,鼓励并保护各方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3)加强信息公开透明度:政府可以要求建筑央企主动公开市场竞争相关的信息,包括项目投标、合同签订等过程中的信息。这样可以增加市场透明度,减少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此外,监管机构可以建立相应的信息报告机制,使得市场行为更加可追踪和可监督。4)提升执法能力和专业素质:加强执法部门对建筑央企市场行为的培训和专业能力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水平。这样可以更好地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竞争环境,确保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5)加强跨部门协作: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和信息共享。通过协同行动,形成合力,更好地解决建筑央企市场恶意无序竞争问题。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是解决建筑央企国内市场恶意无序竞争问题的重要手段。政府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法律法规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有效性,并加强执法和监管力度,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3.3 提升市场竞争意识和道德约束
提升市场竞争意识和道德约束是解决建筑央企国内市场恶意无序竞争问题的重要对策之一。具体而言,建筑央企应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将诚信、公正、公平作为企业文化的核心价值观。企业领导者要树立良好示范,以身作则,引领员工树立正确的市场竞争意识,并在此基础上开展针对建筑央企员工的道德教育和行业规范培训,加强职业道德和商业伦理的培养。培训内容可以包括遵守法律法规、遵循行业准则、诚实守信等方面,从而增强员工的竞争意识和道德约束。除此之外,政府和建筑企业可以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奖励那些在市场竞争中表现出诚信和公平原则的企业和个人。这样可以推动建筑央企在市场竞争中遵循规则、遵循道德,形成正面激励,并以政府牵头鼓励建筑央企主动公开市场竞争相关的信息,包括项目投标、合同签订等信息。通过增加市场信息透明度,降低信息不对称的风险,减少恶意无序竞争的可能性。通过提升市场竞争意识和道德约束,建筑央企可以在市场竞争中更加遵守规则、尊重道德,促进公平竞争和行业的健康发展。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努力,共同推动解决建筑央企国内市场恶意无序竞争问题。
结语:建筑央企国内市场恶意无序竞争问题的研究表明,该问题涉及多个方面的因素和动力。它既与建筑行业内部的管理和治理体系密切相关,也与市场环境、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等外部因素有关。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和持续关注。本文通过分析建筑央企国内市场恶意无序竞争问题的原因和影响,提出了一系列的对策和建议。其中包括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推动公司治理结构改革、提升市场竞争意识和道德约束等。这些对策和建议旨在构建健康、公平、透明的建筑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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