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黄河河务局工程建设中心;2.菏泽黄河河务局鄄城黄河河务局)
摘要:质量是水利工程建设永恒的主题和核心,结合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相关规定,通过梳理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工作要求及参建各方质量责任,提出落实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的举措建议,为高质量做好水利工程建设提供借鉴。
关键词:水利工程 质量管理 终身责任制
水利工程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设施,在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优化配置及集约节约利用、水生态保护治理等方面发挥着基础性和战略性作用,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水安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2021年11月,水利部印发了《水利工程责任单位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试行)》,对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的具体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结合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的出台背景和具体规定,根据水利工程建设工作实际,通过系统梳理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工作要求、水利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责任及具体举措,为全面落实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提供参考和借鉴。
1.质量终身责任制出台背景
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的正式出台经历了二十余年循序渐进的探索实践。1999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要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域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200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在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中提出,要进一步完善新建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体制。全面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这是在国家层面首次提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要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2013年1月,水利部在《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的实施意见》中进一步明确了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的责任主体,指出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质量检测等从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均要按各自职责对其经手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2021年11月,水利部正式印发了《水利工程责任单位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实行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水利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质量责任意识,督促参建各方及相关责任人员切实履行质量责任,通过明确质量终身责任及其管理制度,健全质量责任体系,明确责任追究措施,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
2.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工作要求
2.1质量终身责任制适用范围
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适用于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后续规定,水利工程检测、监测等单位也要执行质量终身责任制相关规定,责任人则涵盖了上述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等。
2.2质量终身责任界定
考虑到水利工程建设的特殊性,《办法》专门指出,所谓的质量终身责任,是指在水利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遵循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体制要求,《办法》重点明确了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质量承担首要责任和全面责任,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对水利工程质量承担主体责任和相应的直接责任,监理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对水利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参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根据权限分别对水利工程质量承担领导责任、全面责任和直接责任等,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质量终身责任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参建各方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的职责与权限,分别对参建单位质量终身责任进行了界定,这与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体制的基本原则是一脉相承的。
2.3质量终身责任制管理方式
《办法》对质量终身责任制的管理方式进行了细致要求,即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实行书面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识的制度。在办理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手续前,各参建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要签订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由项目法人负责将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提交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对于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等情形的,则需要重新备案。这一条款也突出了项目法人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中的首要责任和全面责任。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要在工程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识,对参建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进行标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亦可对参建各方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信息进行公开,发挥社会力量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全方位监督。
2.4质量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是落实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责任的保障举措。由于水利工程建设的特殊性,一旦发生恶性质量问题,对经济社会的影响是巨大的,因此,《办法》对何种情形下实行责任追究以及责任追究的具体方式进行了明确规定。当水利工程发生《办法》列举的相关情形时,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质量终身责任,责任追究方式包括责令停止执业、吊销职业资格证书、终身不予注册、经济处罚等,特别指出的是如发生质量责任追究所列情形的,在责任人工作调动、退休或责任单位撤销、注销等情况下,仍会按照《办法》规定进行责任追究,从而实现了对水利工程全生命周期质量责任管理。
3.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的具体措施
3.1突出明确质量责任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人员、机械、物料、方法、环境(即“4M1E”)的系统工程,其中人的因素是质量管理中最复杂最不可控的因素,也是质量管理关注的重点,因此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首要切入点就是加强对质量责任人员的管理。在水利工程开工建设前,参建各方要明确各层级的质量责任人及其职责,特别是项目负责人(包括建设、勘察、设计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和质量负责人的职责,形成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当相关人员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实现质量责任的连续性。
3.2严格规范质量管理程序
做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涉及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全周期全过程,其最终目的实现离不开规范的程序管理。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不仅要严格工程施工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实体质量,也要规范质量管理程序,为实现质量目标提供保障,达到过程导向和结果导向的有机结合的效果。这就要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质量管理方面规章制度和规范规程,把握好全过程全周期的质量管理。项目法人要切实履行建设管理首要责任,发挥其在建设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勘察设计单位要确保设计成果质量,做好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规范规程组织施工,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监理单位要严格现场监理,强化质量控制。参建各方通过严格规范质量管理程序,最终实现质量管理目标。
3.3强化全过程监督检查
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作用,通过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把质量关口,发挥政府监管效能。事前监督要侧重于对参建单位人员资质或资格、质量管理机构及制度体系建立、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进场到位等前期准备工作情况进行核查;事中监督侧重于对参建各方质量管理履职情况、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工程现场实体质量等进行巡查、检查、检测等,确保质量管理工作可控;事后监督侧重于对质量评定结论的核备等,包括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质量评定与验收结论,把好工程质量最后关口。
4.结语
2023年1月,水利部发布了新修订的《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2号),对于水利工程建设参建单位质量管理工作提出了更加明确和细致要求。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水利工程参建各方更要进一步明确自身承担的质量管理责任,加强质量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做好质量管理工作,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1]张元龙,吴澜.落实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的措施与建议[J].水利技术监督,2019(02):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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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赵晓东 男 1990年9月 工程师 现从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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