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大量的音乐作品分析包括典型曲式的分析中发现:音乐结构中的'三部性'思维,即音乐艺术表现中的乐思呈示、对比和再现,几乎成为音乐发展逻辑中的最佳运动模式.关于这一点,不仅表现在构成乐段的细部结构、一段体、带再现的二段体、三段体和三部曲式中,而且也突出地表现在多段结构、回旋曲式、变奏曲式、奏鸣曲式以及回旋奏鸣曲式中.这种音乐运动的内在发展逻辑要求,究竟意味着什么?是本文试图探讨的主要内容.
艺术探索
2006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