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实绿美乡村建设 助力乡村振兴 --对石林县绿美乡村建设的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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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实绿美乡村建设 助力乡村振兴 --对石林县绿美乡村建设的思考

马鸿萍

    中国共产党石林彜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云南  昆明  652200

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云南省、 昆明市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计划,推进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夯实石林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基础,着力改善城乡面貌和人居环境,让美丽彝乡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景更美、人更富,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打造宜人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幸福石林奠定坚实基础。

关键词:抓实 绿美乡村 助力 乡村振兴

“绿美乡村”建设是贯彻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一个地区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绿美乡村”建设。开展绿美乡村建设是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进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石林县绿美乡村建设,全县上下紧扣目标任务,多措并举,统筹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各乡镇(街道)、村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村美、业兴、家富、人和”等建设途径,绿美氛围井然有序,乡村“颜值”不断提升。

一、石林县绿美乡村建设初显成效

2022年9月,制定下发《石林彝族自治县绿美乡村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2024年)》《石林彝族自治县绿美乡村三年行动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明确了“以自然村为单位组织实施绿美村庄三年行动,重点围绕城郊村、交通干道沿线村、古村名村、旅游景区周边村等村庄开展绿美村庄建设。2022—2024年,全县建成346个绿美村庄(其中绿美乡镇3个,省级绿美村庄3个,市级绿美村庄102个,244个县级绿美村庄)”的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提出了“持续提升人居环境、保护乡村自然生态、提升乡村绿化美化、发展乡村生态产业”等四项重点工作,并要求要全面宣传引导和强化组织保障,制定了日常工作报送及调度机制。两年来,绿美乡村建设初显成效。

二、石林县绿美乡村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石林县在推进绿美乡村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投入,加强了农村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估,推广了绿色农业、生态旅游等新兴产业,引导农民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绿色产业。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农村环境基础较差。村庄畜禽散养,农户房前屋后乱堆放乱,小商铺、小饭店、小摊位乱堆、乱扔、乱倒,道路、河岸、沟渠、公共场所垃圾清理不及时等现象依然存在,治理难度大,且无长效管理人员和专项经费,“治理反弹”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资金来源渠道狭窄。绿美乡村建设,无论是基础设施建设、绿化美化,还是环境整治、长效管理等都要资金投入,乡镇(街道)、村两级几乎无收入来源,而村内大部分年轻人又外出打工,除了老弱妇孺,剩下的中年普遍综合文化素质也不高,又忙于农业生产和打零工维持生活,参与公益事业积极性不高。

三是村民的环境意识不高,长期养成的不良习惯短期内难以纠正,柴草乱堆、污水乱流、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杂物乱放等问题普遍存在。

四是季节性缺水问题严重,大部分村内都留有积水塘用于蓄水,但有的村积水潭因得不到清理,多年来聚集了大量生活污水,长满杂草、布满蚊蝇,对村容村貌有很大影响。

五是今年以来全县持续干旱,新建的绿化美化项目管理难度增加,维护成本上升,甚至无水可浇,花草树木成活率低,往年栽种的花草树木在持续干旱的情况下,死亡率升高。造成新的栽不活,老的养不好的局面,给绿美工作带来了很大阻力。

三、石林县绿美乡村建设的建议

虽然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工作按年落实,取得了一些实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下一步,继续做好以下优化提升措施:

(一)扎实推进乡村绿化美化

1.保护乡村自然生态是基础。通过加强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古树名木保护,增强村庄历史文化底蕴。突出保护村庄附近的河湖湿地、原生植被、护村林、风景林等自然植被,因地制宜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保留村庄自然风光。按照“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村容村貌提升导则等,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突出乡土风情、民族特色、地域特点,保持肌理、保存风貌,不搞大拆大建,严格控制新建农房体量和风貌,防止千村一面。

2.整治提升人居环境是抓手。一是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坚持质量优先,求好不求快,在严把改厕质量关的基础上,全面完成农村改厕任务,狠抓推进落实;二是以重点水源保护区、乡镇(街道)所在地、中心村、旅游村、示范村等为重点,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是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巩固优化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配全配齐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确保每村(组)至少有1个以上垃圾收储设施。四是落实“八清五拆”(清垃圾堆,清粪堆,清柴草乱堆,清土石乱堆,清杂物乱堆,清农具乱放,清沟渠,清废弃物;拆除残垣断壁,拆除乱搭乱建的违章建筑,拆除乱搭乱拉围挡围网,拆除闲置破旧的猪牛棚和杂物棚,拆除小广告),扩大村庄公共空间。

3.提升乡村绿化美化是目标。积极组织动员干部群众,拆违建绿,拆围补绿,加强庭院绿化美化,在建筑物墙面、阳台、屋顶等开展立体绿化美化。围绕“村旁、水旁、路旁、宅旁”,在边角地、空闲地、闲置宅基地、拆违地和主次干道、活动广场等乡村公共空间,宜树则树、宜花则花、宜果则果、宜菜则菜,广植乡土树种,千方百计增加绿地绿量。组织发动农户在房前屋后、庭院内建设“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破墙透绿、见缝插绿、培植绿篱,建设美丽庭院。

4.发展乡村生态产业是保障。聚焦花卉、蔬菜、中药材、山地牧业等重点产业,持续推进“一村一品”示范村建设,支持围绕特色打造优势产业集群,提升规模效益。因地制宜发展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食品和手工制造业等乡村特色产业,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促进传统工艺提高品质、形成品牌、带动就业。充分挖掘乡村自然生态、历史人文、田园风光等资源价值,大力发展乡村休闲康养旅游产业,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三)合理规划有统筹。做好绿化、美化建设的规划工作,继续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服务好各领域各部门,及时解决工作中困难问题,提高工作系统性、整体性。高质量编制好绿美乡村规划方案与文件,为各领域开展绿化美化提供要素保障。

(四)强化资金有保障。按照“渠道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讲究效益,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争取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资金支持。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筹等多种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工作效率。

(五)注重宣传造氛围。持续利用村广播、交通劝导站小喇叭、微信群、短信息、黑板报、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进行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维护环境卫生、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广“好媳妇、好婆婆”“美丽庭院”评比系列群众文化活动,弘扬文明乡风,培育淳朴民风,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六)申报创建树典型。按照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及通知要求,做好2023年度创建省级绿美绿美乡村(绿美乡镇)准备工作,并积极与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对接,及时上报申报工作台帐,争取创建申报成功。

(七)强化督导提质量。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形成外力监督的领导小组加强日常的督促检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好“不搞形势、不搞运动、不砍树、不浪费”的要求和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明确的禁止类清单、限制类清单规定。并形成将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觉遵守,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良好氛围。

今后,石林县将继续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向着“农村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果化”目标继续出发,扎实推进全村绿美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擦亮生态文明底色,共同书写石林县“绿美奇迹”。

参考文献:

[1]石林彝族自治县开展绿美乡村建设工作情况报告(2023上半年)

[2]在石林县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2023年3月6日)

[3]《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