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农转居”和“城中村”改造有关政策,积极稳妥解决“农转居”和“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在《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中村”改制工作的若干意见》(穗办[2002]17号)的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定,现提出以下意见。
现代物业:新业主
2009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