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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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研究

李洪杰

中共临淄区委党校 山东淄博 255400

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政府机关的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发展问题日益引起广泛关注。本文在阐述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融合不够的表现的基础上,分析其原因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关键词:机关党建;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近年来,我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前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党建工作一直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核心,而机关党建则在这一体系中占有特殊地位,旨在确保党的政治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与此同时,政府机关的职能不断扩展,业务工作日益繁重,要求高效、创新的治理手段,以满足不断增长的社会需求。

一、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融合不够的表现

(一)工作部署不统一

党委和政府部门之间在工作计划和部署上存在明显的分歧。党委常常致力于制定详细的党建工作计划,以确保党的政治领导得以贯彻执行。然而,政府部门则倾向于将重点放在业务工作上,将党建工作视为附加任务,因此在工作重心上产生了分歧。这种工作部署的不统一导致了党建与业务工作的分离,党组织和政府部门之间难以形成协同的工作合力。

(二)工作标准不一致

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需要明确的工作标准和绩效评价体系,以确保各部门在党建和业务工作上达到一致的质量和效果标准。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各部门对于这些标准的理解和认知存在较大的差异。不同部门对于工作的重要性、完成质量、时间节点等方面的认知不一致,导致了工作标准的混乱。这一问题使得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难以顺利进行。因为缺乏一致的标准,工作往往是基于各自的理解和诠释而进行的,这可能导致工作的不均衡,一些部门的党建工作可能被忽视,而其他部门的党建工作可能受到不必要的强调,最终影响整体治理效果。

(三)工作落实不协同

政府部门和党组织往往各自为政,缺乏有效的协同机制,导致工作计划的难以有机结合,难以形成合力。这种不协同的情况不仅浪费了宝贵的资源,还降低了工作的综合效益,影响了党建和业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部门之间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和协调,导致工作进展受到阻碍。而在某些情况下,政府部门可能不愿或不擅长与党组织进行协同合作,导致工作的分散和重复,降低了绩效。这种局面不仅影响了党建工作的推进,也降低了业务工作的质量,最终损害了治理的综合效能。

(四)党建与业务关系不明确

在一些机关中,党建工作被视为一项附加任务,没有被纳入正常的工作流程中,导致党建与业务之间的关系模糊不清。这使得党建工作常常成为一种形式主义,缺乏深度融合,不能真正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建工作在一些机关中可能被视为一项仪式性工作,只是为了完成形式而存在,而非为了实质性推动党的建设。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之间的界限不清晰,导致党组织和政府部门难以共同确定工作的优先级和方向。

二、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融合不够的原因

(一)思想认识与融合发展要求不匹配

虽然理论上党的政治领导在机关工作中应该占据核心地位,但在实际执行中,一些机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思想观念还未完全适应融合发展的要求。有些人可能仍然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视为两个独立的领域,缺乏充分的认识到二者应该有机结合。这种思想认识不匹配导致了党建与业务工作的分离,甚至可能导致一些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党建工作持消极态度,认为其只是一种形式主义,不具有实际意义。

(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与融合发展要求不匹配

在一些机关,党务干部队伍的数量和素质难以满足融合发展的需要。党务干部在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但有些党务干部可能缺乏相关的业务知识和管理技能,难以胜任融合发展的复杂任务。此外,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也可能受到资源投入不足的制约,导致培训和选拔工作的滞后。

(三)考核评价机制与融合发展要求不匹配

在一些机关中,存在考核评价机制与融合发展要求不相符的情况。这一不匹配导致了对党建工作的不足重视,以及对业务工作的过度强调,从而影响了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发展。当前的考核评价机制通常侧重于传统的绩效指标,如业务完成情况、工作效率等。这些指标常常是直接量化的,容易衡量和评估,因此在机关工作中得到了较多的关注。然而,党建工作的特性和成果往往不容易用量化指标来衡量,例如政治觉悟的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等,这些因素在考核中可能被忽略或较少考虑。

(四)落实主体责任与融合发展要求不匹配

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的有效推进需要明确的主体责任,然而,在一些机关中,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未能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对于融合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导致融合发展的推进进程缓慢。一些党组织可能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未能真正履行好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一些党组织可能仅仅将党建工作视为一项例行公事,缺乏深度和创新。这使得党组织未能在融合发展中充分发挥引领作用,导致融合工作的推进受到限制。

三、深入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的建议

(一)把牢政治方向,筑牢融合发展工作理念

要加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和干部的政治觉悟。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党员和干部对党的政治领导的认同感和自觉性。建立并普及融合发展工作的理念,要明确融合发展的战略重要性,强调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的必要性,将融合发展视为机关工作的基本方向,确保党组织和工作人员都具备正确的工作理念。此外,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树立典范。他们需要积极参与融合发展工作,亲自领导并倡导融合发展理念,通过实际行动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树立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的榜样。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融合发展工作水平

首先,注重人才培养和选拔。机关党组织应设立专门的培训计划,培养一支懂党建和业务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同时,要建立科学的选拔机制,确保具备党建与业务工作能力的人员能够进入关键职位。其次,推动知识更新和技能提升。党员和干部需要不断学习,紧跟时代的发展潮流。机关应提供持续的培训和学习机会,帮助工作人员提高党建与业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最后,注重团队协作和沟通。融合发展要求各部门之间密切合作,因此,培养团队精神和有效沟通能力至关重要。可以通过组织跨部门的协作项目、举办团队建设活动等方式,加强团队合作。

(三)健全考评制度,提高融合发展工作质量

要制定符合融合发展特点的评价指标,包括定性和定量指标,以全面评估党建与业务工作的成果。这些指标应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能够反映融合工作的全面情况。同时,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应定期评估融合发展工作的进展情况,识别问题并制定改进措施。这可以通过定期会议、报告和反馈机制来实现,确保融合工作保持在正确的轨道上。此外,机关可以设立奖励制度,将优秀的融合工作团队和个人予以奖励,以鼓励更多的人积极参与党建与业务工作的融合。

(四)锚定职责定位,织密融合发展工作体系

首先,明确工作分工和协作机制。各部门应明确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具体职责,确保工作不重叠,协同推进。建立跨部门的工作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其次,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明确融合发展工作的主体责任,确保相关部门和领导干部履行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的职责。同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工作不力或不合格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追责。最后,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制定明确的融合发展工作计划,包括目标、任务、时间表等,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定期评估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工作方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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