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检察院五级检察官助理
过去的五年,检察机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局工作中来谋划和推进,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投身经济发展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有效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公正,切实做到执法促进发展、办案维护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检察机关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如何为高质量发展营造更优质的法治环境,为市场经济建设提供更好的法治保障是新时代检察机关面临的重大时代命题。
一、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法治保障的工作基础
(一)应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是党带领人民在长期革命、建设、改革进程中探索出来的,其最大的特色、最显著优势就是坚持党的领导,这也是人民检察事业蓬勃发展的根本保证。只有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才能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检察院全面落实,确保领导班子始终成为引领本单位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坚强核心,确保检察队伍始终成为公正廉洁执法的过硬队伍。
(二)应充分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基层检察机关直接面对人民群众,办理的案件多为常见多发的所谓的“小案”。这些“小案”对人民群众来说,都关乎着他们的人生和家庭的命运,又都是“天大的案件”。只有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得到充分贯彻,案件办得好,人民群众才会对检察机关、对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对党和政府充满信任,才会衷心拥护党的领导才能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三)应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合拍。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党的十九大根据发展阶段和社会主要矛盾重大变化,经过充分论证,明确提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基层检察机关作为服务保障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必须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四)应全面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近年来,检察机关逐步形成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全新法律监督格局。《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实现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因此,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必须是“四大检察”并行、“十大业务”一体推进的发展。
二、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法治保障的形势挑战
(一)司法理念有待优化。在基层司法实践中,仍然有一些检察干警司法理念更新不及时、不到位,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情况,对法律规范的目的和内在品质重视不够,不能根据刑法目的和社会效应对犯罪构成要件作全面深刻的理解,在法律价值的取向上,坚持形式正义高于实质正义,规则正义优于个案正义。
(二)能力素质有待提高。新形势下部分基层检察干警的专业能力明显不适应。比如在电信网络犯罪、金融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领域,犯罪方式更具隐蔽性,监督办案难度进一步加大。在民事行政诉讼方面,发现难监督难、取证难的问题较为突出。在公益诉讼方面,存在新拓展领域取证难、跟进监督难等问题。这些新类型、新领域案件使得部分干警的专业能力显得捉襟见肘。
(三)发展不协调、不充分。在实践中,个别基层检察院往往是刑事检察一支独大,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人才短缺,从而造成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会监督现象依然存在。造成各条线之间的工作差距较大,甚至出现强者恒强、弱者恒弱的现象。
(四) 管理不够科学精细。部分检察院还沿用以往的粗放式管理方法,没有科学地分类分岗划定职责,抓管理的各项制度机制不健全,部门和人员均存在管理权限不清的问题,对最高检下发的一系列检察人员考核办法研究不深不透,贯彻落实不到位考核工作没有起到应有的奖优罚劣价值导向,影响了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法治保障的实现路径
(一)认识水平要紧跟形势,切实负担起法治保障的责任。要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驾护航,关键是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从法治层面,将生态检察工作拓展延伸至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各个环节,形成“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工作模式。
(二)严格规范执法办案,为科技创新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严厉打击发生在企业内的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切实办理企业内部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案件;依法打击假冒注册商标、销售侵权复制品、侵犯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慎重使用搜查、扣押、冻结、拘留、逮捕等措施,不轻易查封企业账册,不轻易扣押企业财物,尽量避免因为办案造成企业生产困难,从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出发,改进办案方式方法。
(三)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大创新主体保护力度。积极争取其他机关的参与、支持和配合,共同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成熟与完善。要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从思想深处把服务企业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发展大局的实事抓紧抓好,真正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着眼服务发展大局,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为地方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营造出更加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延伸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创新主体合法权益。坚持服务和保障科技创新经济发展,加强对企业合法权益的司法救济,对企业享有的合法权益及其救济途径及时告知,帮助企业依法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持找准服务民营企业方向,制定切实有效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把检察工作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