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主体地位”是党的十七大报告的关键词之一。“党员主体地位”的含义是:党员是党的事业和建设的主体,党员应在党内生活和党的工作实践中居于重要地位,发挥重要作用。把“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集中制”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加以强调,在党的建设上仍属首次,它丰富和深化了“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科学论断的内涵。农村党员相对于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党员,具有鲜明的自身特点,
上海党史与党建
2009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