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泰州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成果的应用——从自然资源监管角度出发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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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泰州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成果的应用——从自然资源监管角度出发

蔡建峰  ,张永健  ,刘淼  ,徐跃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泰州市土地储备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江苏星月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星月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摘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提供基础支撑,有利于推动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本文在泰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工作实践基础上,对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成果的后续处理及在自然资源监管中的应用进行了初步探索。

关键词: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监管

0引言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改革,2016年,七部门联合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和试点方案,明确在12个试点省份先行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2019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自然资源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我国开始全面实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为此,为进一步明确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要求,更好地指导全国各级登记机构做好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2020年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中,对于工作中问题的探讨[1-3]、关键技术的研究[4-5]、工作相关管理系统的探索[6-7],相关工作者从多个方向进行了思考与探究。本文在泰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基础上,对确权登记成果的后续处理应用进行初步探索。

1工作概况

项目区位于江苏省泰州市,项目于2020年11月底启动,至2022年8月完成,共完成新通扬运河、泰东河、卤汀河、南官河、两泰官河、老通扬运河、周山河、东姜黄河和生产河等 9 条市区河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2工作路线

参照《办法》及《指南》,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技术路线为:收集已有各类调查成果、不动产登记成果、公共管制及特殊保护规定等资料,按照统一数据格式、统一坐标系等要求对数据进行整合处理;叠加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数据、最新高分辨率正射影像数据、水域岸线数据等成果,明确自然资源登记范围,制作工作底图;以工作底图为基础,按照生态完整、集中连片、权属边界完整的原则进行登记单元预划分,制作相关图件及首次登记通告并配合发布;按照《指南》要求开展地籍调查,包括权属状况调查及信息核实、自然状况调查及信息核实、公共管制信息调查和登记单元范围内不动产用益物权信息调查等,根据调查结果对预划登记单元界线进行调整,形成最终登记单元范围线、地籍调查表(终表)、自然资源地籍图等调查成果,并建立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数据库;基于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数据库,按照首次登记及变更登记相关流程开展自然资源预登记工作,包括登记审核、公告、登簿发证等;最后按照成果归档要求对成果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图1工作路线图

3确权登记成果的后续处理应用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的完成,应当成为登记成果应用的起点。在泰州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结束之际,本文尝试从登记成果在自然资源监管中的应用进行初步探索。

3.1数据融合处理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成果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等多部门的数据存在信息关联,涉及资料形式不一、格式多样,实现确权登记数据与其他多源信息的融合处理,才能更全面服务于自然资源的监管。

(1)数据整理。针对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数据和其他数据中存在的数据格式、数据标准和数据质量等方面差异,进行数据整理。通过规范数据格式、统一数据标准、数据接边等方式,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2)数据匹配和整合。将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数据和其他数据进行匹配和整合,建立数据匹配映射表和数据整合模型。通过匹配算法,将不同数据源中的数据进行匹配,识别出相同的或类似的数据项;通过整合模型,将数据进行合并,消除重复数据项,突出数据特征。

(3)数据挖掘和分析。通过数据挖掘和分析技术,对融合后的数据进行挖掘和分析,发现数据间的关联关系、规律和趋势等,提供数据决策支持。

(4)数据可视化和发布。通过数据可视化和发布平台,将融合后的数据以图表、地图等形式进行展示,方便管理者观察和分析数据,从而更好地理解数据间的关系和特征。同时,通过数据发布平台,将数据开放给相关部门和用户,促进数据的共享和应用。

(5)数据管理和维护。数据融合过程中,充分考虑到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等问题,同时建立数据管理和维护机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3联动更新共享

不动产登记数据会因不动产的实际情况变动,可能产生变更、更正、注销等变化;城市规划建设可能会引起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水流的流动性、城市规划等因素可能会引起河流水域岸线、堤防的变更,甚至是河道位置的变更、管理范围的变化。各种现实情况导致的信息变更,都可能影响到资源的状态,是自然资源监管需重点关注的内容之一。因此,各部门实时的数据联动更新共享是必要的。建立联动更新共享机制的几点思考。

(1)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建立统一的数据共享平台,实现各部门数据的共享。平台包括数据格式、标准和接口等统一规范,以便各部门在数据共享时能够互通有无。数据标准根据实际需求和技术进展进行更新。

(2)建立联动更新机制:以政府为主导,各部门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制定数据核实更新计划。参考最新遥感影像或地方上报数据,针对疑似变更地块,通过实地信息采集、收集相关资料佐证、综合分析等手段进行核实,确有变化的,经共享平台实时上传更新,并形成更新记录,原数据作为历史数据可查可看。

(3)制定数据共享协议:各部门应当签订数据共享协议,明确数据共享的内容、范围、权限、责任、保密和安全等方面的规定。政府应该加强对数据的监管和管理,确保数据的安全和保密。

3.3登记成果在自然资源监管中的应用

(1)实现对自然资源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之后,自然资源的权属得到明确,权属部门对自然资源的管理使用实现有据可依,通过有针对性地建立相应的管理规范要求和制度,结合数据融合处理结果对自然资源的承载力进行评估,做到科学的布局和管理。通过联动更新共享平台,对资源状态进行实时直观观察与分析,提高管理效率。

(2)促进资源利用监督规范化、透明化

登记成果与其他数据的融合处理,为监管部门提供准确的资源信息和数据支撑,据此对资源利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资源利用中的问题和隐患,从而促进资源利用的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通过人民政府发布通告,公开透明的方式可以促进资源利用监督和管理的透明化,增强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从而提高监督和管理的效果。

(3)促进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

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一项核心制度。通过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界定、明晰自然资源产权,是引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实现有偿使用的前提,为所有权人行使权利、获取收益等提供重要保障。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与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的衔接协调,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4结束语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不仅是建立自然资源产权体系的基础,也是完善国家自然资源管理体制的关键。随着大数据、无人机、遥感、实景三维等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三维登记”模式实现自然资源管理从平面变为立体,从抽象变为场景,对解决确权登记中的立体交叉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登记成果将更广泛地应用到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可以成为我们进一步深入探索的方向。

参考文献

[1]骆得瑞.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技术难点问题探讨[J].测绘技术装备,2022,24(2):64-69.

[2]王佳,李智,申小平.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中的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研究[J].测绘与空间地理信息,2022,45(6):103-104,109.

[3]朱振宇,蔡梓敬.自然资源地籍调查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以珠江流域西江干流(中下游)为例[J].测绘与空间地理信息,2023,46(1):193-197.

[4]吴颖,谢宇,游勇,曹来.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中若干关键技术研究与探讨[J].国土资源信息化,2021(6):15-20.

[5]亢孟军,张梦,刘越,王明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调查的开源信息化设计[J].测绘地理信息,2023,48(2):113-117.

[6]李晓敏,石少坚,孙兴华,李晶,熊玄哲,朱伟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管理和应用探索[J].河北地质大学学报,2022,(44)4:116-121.

[7]何丽娟,潘婵玲,曲瑞超.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管理系统建设与应用[J].南方自然资源,2022,5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