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 天津 300304
摘要:在发明专利实质审查中,检索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检索结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专利审查的正确性和准确性。对于基本检索要素的准确表达,可以降低检索噪声,有效提高检索效率。
关键词:基本检索要素;检索效率;关键词选取
一、引言
《专利审查指南》[1]第二部分第七章第1节中指出:每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在被授予专利权前都应当进行检索。检索是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程序中的一个关键步骤,其目的在于找出与申请的主题密切相关或者相关的现有技术中的对比文件,或者找出抵触申请文件和防止重复授权的文件,以确定申请的主题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的新颖性和创造性,或者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专利检索是专利审查和专利分析中的重要环节。在检索过程中,一般基于检索要素进行检索,具体包括确定检索要素、表达基本检索要素,并根据检索要素构建检索式。根据不同的权利要求的特点,确定基本检索要素的准确表达,从而确定合适的检索策略,可以有效的提高检索的效率,更加高效、准确的命中对比文件,为专利审查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根据技术方案的特点进行检索要素的表达
在传统的检索理论中,鼓励对基本检索要素进行充分的表达,从而避免遗漏最优的对比文件。但是,基本检索要素扩展的越多,检索过程中的噪声也越大,导致浏览篇幅太多,从而导致检索效率降低。因此,在检索要素表达的充分性和准确性进行平衡,在兼顾效率的同时检索到目标文件。针对不同的技术方案,根据其特点确定准确的检索要素的表达形式,可以有效提高检索效率。
(一)、涉及协议的技术方案的检索
当申请文件的技术方案中涉及协议内容或使用协议内参数时,大多参数无通用中文翻译,但其英文名称多较为固定,使用参数的英文名称进行检索,可以降低检索噪声。
【案例1】
随着显示技术的发展,显示设备的功能越来越丰富,以电视机为例,除了收看常规的电视节目之外,还可以接收外部源设备发送的视频、图片、电影以及游戏画面等进行显示。显示设备具有多种显示模式,不同的待显示数据在不同显示模式下的显示效果不同。然而,现有的显示设备通常需要用户手动切换到对应显示模式,可能出现用户忘记进行模式切换的情况,造成最终显示效果不佳,影响用户体验。在本申请的技术方案中,接收源设备发送的待显示数据的参数信息,解析参数信息并根据参数信息中类型标志数据的值判断待显示数据所属的类型,将显示设备切换至与待显示数据所属类型相匹配的显示模式。本申请中的技术方案能够直接根据待显示数据的参数信息中的类型标志数据判断待显示数据所属的类型,并自动将显示设备切换至与所述待显示数据所属类型相匹配的显示模式。
本案权利要求如下:
一种显示模式切换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于与源设备通信连接的显示设备,所述方法包括:接收源设备发送的待显示数据的参数信息,所述参数信息中包括待显示数据的类型标志数据,所述类型标志数据的值与所述待显示数据所属的类型相匹配;解析所述参数信息,并根据所述类型标志数据的值判断所述待显示数据所属的类型;将所述显示设备切换至与所述待显示数据所属的类型相匹配的显示模式。
检索分析:
本申请根据接收的待显示数据的参数信息判断视频类型,具体的使用了辅助视频帧AVI InfoFrame中的内容标志位,来对视频类型进行标识。经过检索发现专利库中没有关于“HDMI 内容标志位”内容。为了解其具体含义,在互联网上对HDMI AVI InfoFrame进行检索,得到AVI InfoFrame具体协议的内容,协议中content type使用CN0和CN1两位数据标志视频类型,如11标志该视频为电影,与本申请中的内容标志位相同,因此确定发现内容标志位的英文名称为content type,但没有检索到其其没有通用的中文翻译名称。因此,为了减小噪声,在专利库中,使用英文关键词content进行检索,使用如下检索式:
3 CNABS HDMI s content 117
使用上述检索式,命中了可以评价本申请全部权利要求新创性。
(二)根据简单检索结果寻找到应用场景选取关键词
若申请文件的具体实施方式中未给出具体应用场景或使用实施例中应用场景未检索到可用对比文件时,可根据一般检索步骤进行试探性检索以找到权利要求中技术方案的应用场景。具体步骤如下:
1)根据权利要求中的技术方案确定检索要素;
2)从检索要素中提取关键词构造检索块,此时,不需要将关键词进行过多扩展,以免引入过多噪声;
3)使用检索块进行简单检索;
4)浏览检索结果;通过对检索结果的浏览,从中获得启发,找到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可以应用的具体场景;
5)将权利要求中的技术方案细化到具体应用场景中,在具体应用场景中选取关键词进行检索。
【案例2】
随着移动终端的普及,智能穿戴设备的兴起,腕机能够具备手机的拍摄功能,便携,实用,越来越多智能手环、手表被人认可,但由于腕机显示屏较小,佩戴在手腕上位置固定,造成了拍照预览查看角度不灵活的问题,从而在一些刁钻的场景不能实时进行图像预览,拍 摄照片构图不能达到最佳。为解决上述问题,本案提供一种拍摄控制方法,使用户不仅能够根据提示及时调整移动设备的拍摄位置,从而拍出更符合个人喜欢或更具美感的图像,还能够通过终端对移动设备进行远程拍摄控制,满足用户的多种需求。
本案权利要求如下:
一种拍摄控制方法,适用于终端,所述终端与移动设备相连接,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方法包括: 获取并显示所述移动设备生成的预览图像数据; 根据所述预览图像数据和数据模型,确定最佳构图信息;获取所述移动设备的当前位置信息;基于所述当前位置信息与所述最佳构图信息一致的情况下,控制所述移动设备进行拍摄;基于所述当前位置信息与所述最佳构图信息不一致的情况下,发送提示信息至所述移动设备,以供所述移动设备调整位置。
检索分析:
根据说明书记载结合本案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分析可知,权利要求中的“终端”可具体为具有较大屏幕的终端,如“手机”、“平板电脑”等,权利要求中的“移动设备”可具体为带有摄像头的可穿戴设备,如“智能手环”、“智能手表”等。通过上述分析,可以根据具体实施方式的应用场景进行检索,此时未检索到可用对比文件。
重新阅读权利要求,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范围并不仅限于“终端”对应“手机”,“移动设备”对应“智能手表”。若仅根据说明书实施例中的方案进行检索,可能造成漏检。此时,可以对权利要求本身进行简单检索,寻找到其他应用场景。检索式如下:
CNABS 141 ((终端 s 控制 s (调整 or 调节) s (位置 or 角度)) and (拍照 or 拍摄 or 照相)) and (h04n5/ic)
通过对上述简单检索的检索结果进行浏览,发现如下应用场景: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获取无人机拍摄的图像,对其进行构图调整后控制无人机进行拍摄。在无人机应用场景中,“终端”可以对应于“手机”,“移动设备”可以对应于“无人机”,这种应用场景中产生的拍照控制方法同样落在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范围中,因此,将本案的权利要求细化到无人机场景中,选取“无人机”作为关键词继续进行检索:
CNABS 25 (无人机 or 飞行) and ((拍摄 or 拍照) s (位置 or 角度)) and 构图
通过浏览上述检索式的检索结果,获得可以评价权利要求创造性的对比文件。
三、总结
基本检索要素表达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检索的效率。根据权利要求的特点,确定准确的基本检索要素的表达,可以有效降低检索噪声,提高检索效率。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审查指南[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