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法制节目作为一种新的节目类型出现,迅速成为继新闻、娱乐节目之后的第三大电视节目门类。从中央到地方,各个电视台纷纷推出法制节目,导致同类节目竞争激烈,节目定位重复率高,导致许多法制节目遭遇收视瓶颈。面对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应首先从受众的角度出发,从文化层次、专业与否、收视心理对法制节目受众进行细分,分析每一类型的受众的具体收视需求,以不同类型受众的不同收视心理和收视需求为出发点,策划、制作观众喜闻乐见的电视法制节目。
记者摇篮
2009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