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惩罚性国家赔偿,虽有一些学者对其表示质疑,但从当前学者对惩罚性国家赔偿的态度来看,赞成者似为多数。本文主张确立二元的国家赔偿标准,即在一般情况下,适用补偿性赔偿标准,出现“故意和重大过失”情形下,追加适用惩罚性赔偿。对惩罚性赔偿金在必要限制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算定,同时,改革相应的制度以辅助惩罚性国家赔偿标准的实施。
行政与法
2009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