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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当前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原生态保护建设问题非常突出,相关部门需要针对破坏情况,进一步调整城市发展理念,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不断总结以往的经验,在保护原生态的同时,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文从城市规划建设原生态保护现状出发,针对城市规划与建设中的原生态保护问题进行分析。
关键词:城市规划与建设;原生态保护;问题探讨
引言:就目前而言,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不断提升,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但是原生态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局部的治理与保护远远无法满足实际发展的要求,城市环境日益恶化,大气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尤其在我国东部城市,雾霾天数日益增加,严重危害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同时由于城市发展速度过快,城市水体受到的污染,垃圾包围城市,不仅影响了城市的面貌,而且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生态指标恶化对城市的未来发展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一、城市规划及建设期间原生态的保护现状
就现阶段来看,伴随我国城市整体发展水平逐渐提高,城市规模在逐渐扩大。然而,原生态却遭到较大破坏,对原生态进行局部治理以及保护难以满足整体发展要求,致使城市环境变得日益恶化,而且大气污染十分严重。特别是在国内东部地区雾霾天数不断增加,这给人类健康带来严重危害。
二、城市规划及建设期间生态保护的意义
在经济发展期间,城市属于重要场所,其是人们生活以及生产的重要环境。而在城市发展期间,规划建设和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存在紧密联系,这是一条无法被割裂的生存链条。但在本质角度来看,城市规划以及建设属于环境建设,一般来说,环境包含自然环境、室内环境以及城市环境。在这之中,室内环境和城市环境全都是人文环境,和人类活动存在很大关系。进行城市规划以及建设就是不断给人类创造经济发展、文明进步以及人和自然进行协调发展的大环境[1]。
三、生态建设中城市规划的重点
(一)城市生态和谐度评价
由于任何城市在人工和自然的相互作用过程中发生和发展,城市在任何发展的时间带都存在人类及其周围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即“生态”。各城市有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条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技术水平、生态意识等差异。
(二)做好生态功能分区规划
生态功能分区是进行城市生态规划的基础,是在对城市生态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的基础上。通过土地适宜性分析和生态敏感性分析,确定对城市生存、运行和发展具有关键制约作用的生态因子及其所在的空间区域;通过对城市周边地区生态系统的弹性研究,确定城市发展的用地性质、建设项目、建设强度等规定、管理和控制的区域;通过对人类聚居地生态健康分析,确定聚居地特殊的自然景观区域或人工建立的模拟自然景观区域。
(三)加强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建设
城市森林作为城市绿色空间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改善和维护城市生态环境中发挥着核心作用。城市森林是指城市及其周围以灌木为主体生长的绿色植物的总称。它是以森林为主体、乔、灌、草为主体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和景观系统,以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改善城市文化和福祉。这些森林在确保城市的发展和城市绿地的短缺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城市规划设计中生态城市规划的原则
(一)综合性
城市规划设计中的生态城市规划要遵循综合性原则,生态城市规划是在城市规划的基础上,采用生态保护的理念对城市发展进行规划的,因而生态城市规划要从城市经济发展、城市服务、城市安全、生态保护等角度进行综合性的规划,不能只从生态角度规划而忽略城市建设的功能和经济提升,充分遵循综合性原则才能真正意义上的实现城市规划的意义和作用。
(二)经济性
生态城市规划要遵循经济性原则,所有的规划策略实施,最终都是要促进城市的发展,而城市发展当中包括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服务品质升级和经济效益的提升,其中经济效益提升是实现其他城市发展内容的基础和支撑,只有拥有足的经济实力,才能顺利的实施城市的各项建设,才能保证生态治理有效的进行。
(三)地域性
生态城市规划当中非常重要的环节是城市绿化建设,在进行绿化植被的建设时,要遵循地域性原则,花草树木的生长对土壤、气候等条件都有一定的要求,这些影响植被生长的因素就称之为地域特性,因而要选用适宜本土种植的品种进行绿化工程建设,避免植被不适应本土生长环境而死亡,这是对资源的浪费,也会增加规划成本。
(四)保护性
在进行生态城市规划的过程中要遵循保护性原则,就是要保护原有的、健康的生态环境,在自然生态环境基础上进行相应的改造,建设新的生态环境,对城市进行生态治理不能够对原有的生态环境在造成破坏,这与生态城市规划的理念和初衷是相背离的,因而要在保护原有城市生态环境的同时合理的进行生态环境的改善。
五、城市城市规划与建设中的原生态保护的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
在进行城市规划考核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具有复杂性、系统性以及长期性的特点,当地政府管理部门需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分析潜在的影响因素,明确实际管理的义务与责任,建立严格的环境保护考核机制,对出现污染的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加强对城市原生态环境保护的考核,全面做好城市生态环境保护评价工作,从根本上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
(二)不断融入科学技术
当地政府管理部门需要结合城市未来发展蓝图,正确处理城市规划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不断增加科技投入,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的现代化水平。首先,作为生态环境保护部门,需要对城市原生态环境进行全面的分析与研究,结合实际存在的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保护对计划,为城市规划建设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其次,管理部门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生态环境保护真正纳入到城市未来规划发展过程中,进一步提升环境资源的利用率,严格控制城市发展规模,实现城市的良性发展。再次,管理部门需要不断增加科研经费,加强对原生态环境保护的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提升管理保护人员的综合素质,为做好城市原生态环境保护打下良好的基础[2]。
(三)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
为了保证城市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到位,在进行实际管理保护过程中,政府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对不同地域的原生态环境,进行分级管理,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协调好城市环境管理之间的关系,保证环境保护措施真正落实到位,发挥监督的重要作用,改变传统管理滞后的问题,提升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的力度
保护城市原生态环境,人人有责,需要发挥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的作用。因此,环境保护部门需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加大环境知识的宣传力度,提升大众环境保护意识,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治理措施,提升原生态环境保护的效果。同时环境管理部门需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建立相应的环境保护网站,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环境宣传工作,有效提升人们的环保意识。
(五)注意城市缓冲性公共空间的规划
城市既有现代建筑和工业厂房,又有一系列自然开放的城市空间,以缓和紧张的生活。在我国当前的城市规划中,独立、繁忙的城市空间和自然休闲空间只关注城市公共广场和绿地的规划布局,而忽视了城市的周围环境。加强城市周边环境的合理规划,特别是城市的城乡结合部和村庄,使这一区域成为城市繁忙的环境的缓冲区,使城市和农村的两个系统能够很容易地进行沟通和沟通。
结论:建设生态型城市是我们城市建设发展的必然趋势,该建设模式适用于人类生存和可持续发展。但是如果实现这一模式的建立,我们必须设计科学的合理的建设计划。在这个计划的合理指导下建设生态城市。我们坚持和谐发展的基本思想,通过城市结构的调整、功能区分,使自然与人类密切相关。并实现共同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生态资源。以这种方式实现人类的进一步发展,使中国的发展成为可能。
参考文献:
[1]邓金杰,黄伟坚.城市生态用地管控:问题及规划管理建议——以深圳市为例[J].城市观察,2018(03):131-138.
[2]陈小帆.城市规划与建设中的原生态保护问题探讨[J].住宅与房地产,2019(16):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