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消防救援支队 福建宁德 352100 )
摘 要:为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切实解决基层管理存在的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以及“看得见管不了”等问题,本文主要是针对消防救援事项赋权情况开展调研,通过实地调研蕉城、福安和柘荣部分县(市、区),分析现阶段乡镇(街道)赋予行政执法(消防)事项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分析其中原因,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乡镇、行政执法、消防
1前言
推进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是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加快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的必要过程。为全面掌握全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消防)事项赋权落实情况,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市编办、市司法局赴蕉城区、福安市和柘荣县采取听取汇报、部门座谈、实地考察等方式,对蕉城区蕉北街道、飞鸾镇,福安市城北街道、城阳镇和柘荣县双城镇等5个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开展赋权(消防)事项调研工作,掌握实际情况和存在困难,提出具体对策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健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保障机制,有效提高行政效率,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2基本情况及特点分析
此次调研宁德市3个县(市、区)中的5个乡镇(街道),其中,蕉城区16个乡镇(街道)中的10个乡镇(街道)同意接收消防救援事项,6个乡镇暂缓接收;福安市22个乡镇(街道)暂缓接收消防救援事项;柘荣县9个乡镇(街道)中的8个乡镇同意接收消防救援事项,1个乡镇暂缓接收。实地调研的蕉城区蕉北街道暂缓接收,飞鸾镇同意接收;福安市城北街道、城阳镇暂缓接收;柘荣县双城镇暂缓接收。从调研的5个乡镇(街道)来分析,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城区和城郊的乡镇(街道)均暂缓接收消防救援行政执法事项,认为县(市、区)消防救援机构可履行该项职责,而偏远的乡镇因距离消防救援机构较远,均同意接收。二是乡镇执法队伍大部分处于空转状态,大多数从事党群建设、便民服务工作,行政执法人员未配齐配强,未能真正开展行政执法(消防)工作。三是赋权推进进度差异较大。对于省政府下放的477项赋权事项,蕉城区乡镇(街道)可承接200余项,而福安、柘荣乡镇(街道)仅承接100余项。四是赋权下放前,乡镇(街道)认为无行政执法权,无有效手段督促违法业主整改违法行为;但赋权下放后,乡镇(街道)认为工作人员无能力可承接相关事项,无法依法行政。
3原因分析
3.1部分领导思想重视程度不足。大部分乡镇(街道)领导对上级部门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消防)有畏难情绪,持观望态度,思想上未重视该项工作。仅个别领导能够站在历史发展的格局中来思考改革赋权事宜。
3.2乡镇执法队伍质量参差不齐。从调研的情况来看,绝大部分乡镇执法人员未持有综合执法证,仅个别人员持证,根本无法开展正常的行政执法(消防),有些工作人员连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清楚,更无法履行行政执法办案程序。
3.3乡镇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目前各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改革尚未完成,在干部配备和人员管理上存在一定的障碍,大部分乡镇执法队伍编制被占用且人员年纪偏大,能力较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消防)工作。
3.4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待遇过低。在开展行政执法(消防)过程中,免不了出现外勤、加班、误餐、交通等各项费用的支出,但现阶段这些费用无法给予弥补、报销,进一步降低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意愿。
3.5部门与乡镇之间职责边界不清。相关行政处罚权交由乡镇(街道)行使后,县级部门与乡镇(街道)的职责边界不明确,尚未有配套的部门规章出台,乡镇行政执法(消防)的可操作性不强。
3.6综合行政执法信息不通不联。目前全省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数字化管理平台尚未建立,导致各部门之间存在技术壁垒,无法共享相关数据信息,无法对行政执法(消防)进行全流程监管。
3.7乡镇行政执法人员权责不对等。既然开展行政执法(消防)就意味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目前执法履职尽责、履职免责等配套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导致乡镇执法人员执法意愿不高,甚至逃避报考综合执法资格证。
4工作建议
4.1建议结合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契机,督促各县(市、区)政府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夯实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选取各县(市、区)直部门高频、易发现易处置、专业要求适宜的事项作为第一批赋权事项下放(如消防)。
4.2建议出台鼓励和支持行政执法单位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文件;借助网络学院平台,举办基层综合执法培训班,系统传授行政执法和各领域执法知识;制定行政执法办案指南,指导乡镇(街道)规范执法检查、受立案、调查、审查、告知、决定等程序和行为。
4.3建议设置党政(机关)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联络协调县直派驻单位工作,赋予乡镇(街道)对派驻机构的考核评价权、对派驻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等各项权力,提升乡镇(街道)“话语权”
;尽快明确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机构性质,配齐配强乡镇行政执法人员。
4.4建议组织、人社等部门出台相应配套政策,给予基层执法人员(含下沉执法人员)相应津补贴(如外勤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等),并统一制订执法辅助人员薪酬标准。
4.5建议司法部门明确赋权事项承接确认、统一法律文书等相关事项,加强执法指导和业务培训,与各乡镇(街道)主动对接、密切配合,稳步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开展。围绕执法有章程、操作有模板、结果有量化,统一规范执法流程、执法文书等各类执法要素,推动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
4.6建议省里重视数字赋能,搭建全省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大数据平台。将各地综合执法事项纳入全省执法监管平台统一管理,大力推进行政执法管理与“互联网+监管”执法平台的融合发展,推进跨部门执法信息互联互通。
4.7建议出台执法履职尽责、履职免责等配套法律法规,激励乡镇执法人员用于担当作为,切实保障乡镇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和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执法权威。
作者简介:陈英敏,男,1985年11月生,现就职福建省宁德市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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