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的不足和完善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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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的不足和完善

李仁清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天津市  300171

摘要:

本文论述了设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义、当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上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方向,从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出发结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探讨了如何将安全生产责任制更有效地落实好。

关键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足改进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多次强调要统筹要发展和安全之间的关系,充分体现了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视和安全生产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在各地和有关部门的持续努力下,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为可观的成绩,事故总量、较大事故起数、重特大事故起数呈现了逐年下降的趋势。但是,每年的事故发生绝对数仍然较多,部分地区和行业领域事故多发,事故发生由传统高危行业向一般行业蔓延,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分析各种事故发生的原因多种多样:设备失修、违章操作、监管缺失、违章指挥等等,但究其根源还是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落实到位,事故相关部门、各级负责人、从业人员没有承担起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中规定应做的工作和应承担的责任在实际生产中因各种主客观因素导致出现缺失,所以严格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是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最基本最直接的保障。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是在我国工业化发展中逐步摸索而来的,是通过在长期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中形成的基础性制度。早在1953年,重工业部在《关于在生产厂矿中建立责任制的指示》中便提出了厂矿各级负责人及生产一线对本岗安全负责的规定,这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雏形。1963年,在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中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上,明确了企业不同层级管理人员及职工的各自安全责任。但此后由于种种社会因素和重发展轻安全的陈旧思想观念,安全生产责任制始终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落实,并在此期间发生了多起震惊全国的的重特大事故,如浙江温州电化厂液氯钢瓶爆炸事故、渤海二号钻井船翻沉事故、黄岛油库特大火灾事故等,对党和人民造成了重大生命和财产损失。通过对事故发生原因的调查,共性问题之一事故的就是直接或间接责任人没有履行岗位安全责任,各种主客观的因素叠加导致事故的发生。为此,国务院在1997年转发劳动部《关于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再次强调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性。2002年《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规定为生产经营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必须执行的一项基本制度。2021年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强调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践证明,随着各部门、各岗位厘清责任、各司其职,逐渐形成了严密科学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在加上大众安全意识的提高,近年来我国事故发生数量明显减少,安全生产态势稳中向好。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上还存在哪些不足

回顾近期我市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如:

1天津广聚源纸业集团有限公司6·18中水池爆炸较大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重伤,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516.76万元。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动火作业审批人违规签发《动火作业表》,违规动火作业导致沼气爆炸,间接原因是未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制定相关安全操作规程,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未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未落实消防安全职责[1]

2天津诚世润科技有限公司8·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空调维修工从作业平台坠落身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50万元。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工人高空作业保护措施不规范,安全绳断裂;间接原因是劳务公司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供的劳保用品不合格,劳务公司与上级分包公司的承包合同中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2]

由此可见,每次安全事故的背后,都存在着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在本岗位的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单位内部安全规定形同虚设,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轻微事故得不到重视,最终酿成伤人亡人的悲剧。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可以发现当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上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执行力不足。缺乏人人参与安全的意识,当安全和生产发生矛盾的时候,忽视了要先解决好安全问题,安全第一的观念不牢。虽然按照要求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但安全观念没有跟上,部分责任人对具体要求不清楚,在照章执行上更无从谈起。安全管理制度虽然制定了,但在严格执行上还不到位,存在图省事打折扣的现象,甚至在平时安全制度束之高阁,往往在接受检查时才会摆出来,没有起到对照执行,规范行为的目的。

二是时效性不足。随着本单位的工作内容调整、职能变动、岗位调整等引发的安全生产形势变化,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书等没有及时得到更新,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也就无从谈起。当政府部门的安全生产措施出台后,开展相关安全生产培训不及时,经常性教育落实不到位,部分人对政策了解不深入,工作节奏和党中央、国务院的最新精神得不到共振,安全工作的重心产生偏差

[3]

三是可操作性不足。部分安全管理制度存在简单套用上级制度的现象,在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对条文细化上做的不够,在工作中遇到相关问题可参照执行的意义不大,如:规定了开展定期检查,却没有说明时间和次数;提出严肃处理,但没有说明比一般处理要提高几级或具体处罚办法,等等。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内容不具体,没有对责任目标进行深入的分解、细化,缺乏落实责任的具体措施和有效办法,没有起到督促责任人重视安全、履行安全责任的目的。

3.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改进方向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安全生产理念。意识决定行为,安全生产问题归根结底还是人的问题,各级责任人要真正筑牢安全意识,提高责任感,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理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遵守新《安全生产法》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照安全生产责任书承担各项安全职责,将安全生产当作分内的事,不推责不卸责。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安全制度建设。提升经常性教育的效果,搞好教育培训常态化,重点从实际出发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对责任人做到警钟长鸣,敦促履行好安全职责。着重对专职安全员开展专业技能提升教育,因为他们是开展安全管理具体工作的主力军,建设一支能力水平较高的专业人员队伍,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工作水平的提升有很大促进作用。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细化安全生产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安全职责,达到各司其职的目的。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促进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要采取PDCA管理循环,即有计划部署、工作落实、实施检查、总结评估,形成工作闭环,并在下一阶段巩固工作成果,解决发现的问题。这一工作循环中较为重要的是检查工作,这是发现问题的主要手段。责任制主体要认真做好自查工作,监管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要环节、薄弱点进行细致检查,以促进更好地完成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工作目标。

总结: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保障正常安全生产秩序、保护广大劳动者免受工作伤害的有效机制,各级责任人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道桥事业安全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1]天津广聚源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6·18中水池爆炸较大事故调查报告

[2]天津诚世润科技有限公司8·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3]郭璟婷.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上海建设科技,2013:76-7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