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市水利局 河南卫辉 453100
摘要: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稳定持续发展,城乡建设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河砂是主要的建筑原材料,在城市化的进程中需求量也急剧增加。河道采砂逐渐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点、媒体关心的焦点,也成了管理部门的工作难点。基于此,本文先分析河道采砂管理现状,后又针对现状提出了一系列河道采砂管理的创新实践措施,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河道采砂;管理;创新模式
1.引言
河道采砂是指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采挖砂(石)、取土等活动的总称。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砂石需求居高不下,加之河流、湖泊总体来沙量持续减少,一些地方河道无序开采、私挖乱采等问题时有发生,造成河床高低不平、河堤破坏,严重影响河势稳定,威胁涉水设施安全,给防洪安全及社会发展带来严重影响。因此,必须加强对河道采砂的监管。
2.河道采砂管理现状
2.1河道采砂管理体制不健全
在开展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过程中,需要水利部门的协调与统筹,并要加强多部门之间的协作。但是,由于河道采砂管理体制不健全,直接影响了管理责任的落实,甚至在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责任推诿等情况,导致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难以开展。
2.2法律法规不完善,打击采砂犯罪难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乡建设、水利工程、交通道路等建筑用砂量急剧增加,砂石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并呈现出枯竭的发展趋势,在经济利益趋势下盗采砂事件屡禁不止,并导致砂石资源的不断流失。然而在河道采砂执法和监管具体工作中,由于相关的采砂管理法律依据不够完善,使得非法采砂犯罪打击时存在定罪量刑难的问题。虽然经过多年的努力,对一些非法采砂行为按“非法采矿罪”进行了探索打击,但对一些非法采砂活动特别是危及防洪工程及其设施安全的采砂活动,还无法按照危害后果及其造成的破坏量刑定罪。
2.3采砂现场管理不规范
河道采砂公示不到位,导致部分群众误将合法采砂当作非法采砂举报,造成舆情量大,行政成本增加。采砂现场起止点设置不明显或不设置,造成监督管理难,不法企业超范围采砂。 采砂深度缺乏有效控制措施,不法企业超深度采砂。土地征用难,部分采砂企业不得不将砂石堆放在河道内,严重影响防洪安全。部分地方存在重经济效益,轻生态修复,不仅不能及时对因采砂而损坏的道路、河道岸坡和相关水利设施进行修复,而且不能及时清理河道内的弃料,平整河床,给河道生态造成严重破坏。
3.河道采砂管理创新实践
3.1完善河道采砂管理体系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由各级河道河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开展对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并将采砂管理成效纳入河湖长制考核体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河道采砂管理法定职责,加强统一监督管理,建立河长挂帅、水利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协同、社会监督的采砂管理联动机制,形成河道采砂监管合力。同时加强对“采、运、销”三个关键环节和“采砂业主、采砂船舶和机具、堆砂场”三个关键要素的监管。河道采砂须经有关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直管河道的采砂许可,由有关流域管理机构依法组织实施。
3.2科学编制河道采砂规划
对河道采砂开采现状、采砂许可证审批、非法采砂查处、涉砂工程等方面进行全面梳理摸排,采用无人机航拍、现场走访调查和查阅历史资料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虑河流域特点、地形地貌、底泥成分、保护要求、交通条件等要素,根据是否具有采砂任务对河流进行专业分类。科学确定具有可采砂条件的河流,建立管理台账,明确河道采砂“四个责任人”。对具有采砂功能的河流(段),组织专业技术力量按照5年为一个规划周期,逐条河道编制河道采砂规划,进行可行性论证,明确每条河道的可采段、禁采段、禁采期、开采量、开采范围、开采深度等,为河道采砂许可审批提供技术支撑。每次进行河道采砂许可前,应根据已批准的采砂规划,论证河道采砂拟许可的范围、开采量是否超限,以及采砂时间段是否会影响河道安全,确保河道采砂秩序健康有序。
3.3加强河道采砂现场监管
采砂现场监管是规范化河道采砂管理的重点,现场管理不到位,采砂企业打着合法采砂的招牌,乱挖乱采,不仅影响防洪安全、相关工程安全和生态安全,而且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政府形象。建立健全现场管理机构,配备现场管理人员和相关设施,明确管理责任,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落实工作经费。针对部分地方人员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的问题,建议参照工程施工监理的方式,委托专业监理公司进行现场监理。发证部门要向当地群众讲清采砂规划审批、采砂许可及生态修复等情况,征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并在采砂点河道岸边明显位置、主要下河交通路口和群众聚集的地方设置公示牌,公示河道采砂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采砂企业严格按照批复的年度采砂实施方案做好实地放线和原始地形测量工作,并在采砂点的四周设施明显的标识,便于施工和监督管理。采砂现场监督部门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年度采砂实施方案核查采砂,对企业的技术人员和设备配备不符合要求的禁止开始采砂。现场监管人员要采取现场测量、计重等办法,加强对采砂范围、采砂深度、采砂量的控制,严禁超范围、超深度、超量开采。坚持“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督促采砂业主及时将砂石清运出河道管理范围以外,平整弃料堆体和采砂坑。河道采砂结束以后,发证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河道采砂情况、生态修复情况,损坏的道路情况及相关设施修复情况进行验收。发证单位在委派人员进行现场监管的同时,要在采砂点的四周设置电子围栏,在采砂船、运砂车上安装GPS卫星定位系,建立采砂电子化监控系统,设置自动报警系统,对采、储实施24小时在线监控。
3.4加强采砂管理信息化建设
采用“人防+技防” 结合手段,加强对采砂全流程的透明化监管。一方面,持续加大视频监控、无人机系统、电子围栏等信息化技术的投入,将采砂现场实时数据上传至相关单位信息化平台,实现远程实时查看和监督。利用实时监控技术,结合无人机抽查、遥感遥测技术,建立全覆盖、无死角的动态监测体系,解决夜间及河段偏僻地段采砂监管难度大的难题。另一方面,加大水政、公安、交通等部门执法人员巡查密度,严厉打击各类盗采河砂行为,对河道采砂违法行为打早打小,把问题消灭于萌芽阶段。同时建立后台案件处理与业务管理相适应的高效体系,弥补人力资源不足,推进河道采砂管理执法现代化。
3.5实现河道采砂方式的创新
为降低采砂对河道产生的不利影响,可采用河道间接采砂的方式取代直接采砂。可采用疏浚吹填法通过管道进行河砂原料的输送,以使其进入大规模的砂场进行筛选与分类,根据建筑需求而进行砂石的加工,使之以成品砂或粗集料等不同的方式进入市场流通,同时也可建立砂石冲洗废水沉淀池,以免冲洗砂石产生的废水回流入水体当中,对水资源产生严重的污染,这种方式也可有效提高水资源的二次利用率。创新采砂方式,实现间接采砂既可减少采砂经营者的数量,降低监管工作量,同时也可使采砂经营者在固定的场所内运用先进的设备开展采砂工作。正是由于采砂船开采方式较为简单,开采成本较低,因此才出现了采砂经营者不断增加的现象,应用间接采砂可有效缓解监管部门的压力,使之将更多的精力用于砂量的测量与砂石总量的统计,可有效强化河道的管理效果。
4.结束语
综上所述,河道采砂管理是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由于采砂监管工作战线长、任务重,受前述主要问题以及现阶段采砂现状等因素制约,管理单位如何履职尽责地做好河道采砂管理,需要各级采砂管理人员的建言献策,需要全省各级管理单位不断地创新管理模式和探索实践,也需要全社会人民的监督和支持。
参考文献
[1]马超,陈宏鹏,朱明明.河道采砂监管体制研究[J].云南水力发电,2023,39(03):302-304.
[2]万照.淮河河道采砂管理存在问题和对策[J].治淮,2022(12):55-56.
[3]陈广华.河道采砂管理的创新模式研究[J].黑龙江水利科技,2021,49(12):213-215.
[4]高振晓.探讨河道采砂管理问题及其进展[J].皮革制作与环保科技,2021,2(20):140-141.
[5]耿金荣.河道采砂对河道的影响及管理对策[J].黑龙江水利科技,2020,48(5):12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