琵琶是我国古老的民族乐器之一,是我国广大人民所喜爱的乐器,传流至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在两千多年漫长的历史岁月中,经过不断的演变发展,成为今天我们日常所见的样子。琵琶这一名词,最早出现约在公元前二世纪的秦、汉时期,原是两种不同演奏手法的名称。东汉刘熙《释名》:“推手前曰批,引手却曰把,象其鼓时,马上所鼓也。”意思是:批就是右手用指向前左方弹出,把是右手用指向后强入。与其差不多时期的应劭在所著的《风俗通》中,曾写作“批杷”。较早时期的许慎《说文解字》中还没琵琶二字,以后所有是后人补入的。可见在当时还没有琵琶二字的固定字,只是根据弹奏时所发出的枇杷之声像其声而写成批把或枇杷的像声词。约在晋代以后,才从琴、瑟等连类字创造了“琵琶”两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