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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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研究

樊廷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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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标志性民生工程,其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保障性安居工程涉及面广、公益性强,社会影响大从中存在质量监督管理的问题,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经验,对如何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本文首先叙述了当前我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探讨,可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 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问题,措施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国家改善的民生重点工程,是党和国家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决策,是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的重大举措。其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健康有序的发展,其涉及面广、公益性强、社会影响大。因此,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放在第一位.

1 当前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1)部分建设单位不严格执行法定基本程序,以时间紧、任务重为理由,不进行建设工程招投标、质量报监、安全报监,不办<深溅手捌拔退番忸狗镊钜绶华俸赵佝涅嘴于奈别禧曝萦求塌冬玷c佰溢妓皙叭怄极凳娱镍梆噪缤澜驰粉坳反饯低俐仪掺煲酥煲以感监妾部昀确捅蛆苏舅包菩蔽善建设。(2) 部分保障性存在安居工程施工质量不高、质量保证资料缺失较多、“瘦身钢筋”等是保障房建设中存在的通病。 (3)企业质保体系不完善,管理制度不落实,部分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不到位,人员管理不规范等现象。 (4)监督系统人才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其质量监督队伍中的人员素质和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在执法能力上特别薄弱,为搞好工程质量管理执法是监督的基础。目前,在执法方面正在加强队伍的培训,努力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在安装工程监管力量也严重不足。

2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措施及对策

2.1依法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农法监督是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在整个建筑工程法律化的一个重要的保证,其它的主要依据与执行是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只有依法进行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才能提高在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应,才更好的能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安全。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工程招标投标、施工图南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备案制等规定。全面实行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和有关标准,随机抽查分户验收资料不得低于总户数20%,对工程实体每憧揣测、抽查不低于总户数的3%目每幢不少于3户,未进行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达标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及强制性条文,加大对工程巡查和抽查力度和频率,突出以巡查和抽查为主的监督方式,组织定期不定期检查。才更好的保证保障生安居工程质量与安全。

2.2加强对工程主体质量行为管理

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主体质量行为监督,首先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对承揽工程的设计、勘察单位要有相应的资质且相符,主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与承担任务相符,勘察、设计人员签字出图章手续齐全,参与相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签署、出具报告等情况进行监督。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监督,主要包括对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等项目管理人员到位履职情况;按图施工,施工检(试)验,质量节题整改(处理),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收集整理,参加重要分部(子分部) 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签署、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等情况进行监督。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主要包括工程项目报建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和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施工图审查,以及涉及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和建筑节能等重大设计修改文件重新报审情况;委托工程监理,组织竣工验收等情况进行监督。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主要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等项目管理人员到位履职情况,取样和见证送检,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复查,监理资料收集整理,组织重要分部(子分部)验收,出具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评估报告等情况进行监督。对质量检测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主要包括检测数据是否准确,结论是否正确,检测报告签字是否完整,以及不合格检测结果上报监督机构等情况进行监督。

2.3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竣工质量验收

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是对项目施工阶段的最后质量结果检验。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监理、质监站、勘察等5家单位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行验收,是整个过程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全面的、综合考核。首先要严格按照验收规程和标准来进行工程验收,绝不放过任何质量问题和环节,有违反建筑强制性标准情形或技术资料的问题,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监理和建设单位要对整改部位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确保质量趋改至位,保证建筑房屋交付业主使用。

2.4强内部管理,严格工程质安监人员的监督责任

工程质量监督员正确履行自己监督职责,在工程开工前由监督单位填写派遣单公布工程质监员姓名、岗位证书编号业务职责,廉政纪律,供求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和评价。定期做好工程质量监管情况书面报告制度,做到监督记录规范化、全面化、制度化。工程质监工作做到勤检查、勤督促、记录完整、建立台账、监督到位,确保工程质量全面竣了验收。

2.5加强对建筑工程材料的检测和控制

对保障性居住工程所需的材料进行检检测、半成品的质量进行检查和控制。首先对进场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强化原材料、预制构(配)件、商品混疑土进场验收和复检,确保见证取样的真实性。要严格控制水泥、钢筋、砌体材料和节能保温材料等主要原材料和预制构(配)件、商品混凝土的进场验收和比对抽检环节,做到没有检验合格的,不得进场,进场后抽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未经检验的材料绝对不允许用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材料立即清退出场,并做好记录将该生产单位列入黑名单,杜绝该单位的产品在工程上使用。施工过程主体结构主要是钢筋原材的控制,由丁受市场多种因素影响,建设工程钢筋混凝土用钢筋质量存在短斤缺两现象,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沪建安质监2009第073号文关于强化施工现场钢筋混凝土用钢筋质量检测管理的知,钢筋原材料从2009年8月1日的起增加钢筋复试项目,在原有抗拉抗弯的基础上增加对钢筋外观尺寸、重量偏差的检测,取样数量从原来的二长二短更改为15根50cm和6根30cm,通过更进一步的检测要约束施工现场杜绝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钢筋,杜绝瘦身”钢筋和易燃保温材料在保障性工程使用,要保证保障性建设程建筑质量。

3结束语

质量、安全第一。在当今形式下把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放在首位上,同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监督人员水平和加强材料的检测取样。依法加强对保障性安居的监督管理,对建设工程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全面竣工验收,只有才俞建设出人民和政府满意的惠民工程。

参考文献

[1]王保安.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U].求是,2011 (22).

[2]陈艳,从政府角色角度再看我们住房保障政策J.中国房地信息,2010.

[3]郝莹,工程质量监管六大课题吸待完善[N].中国建设报,2005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