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实施地方立法面临的挑战及进路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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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实施地方立法面临的挑战及进路

刘恃勤

身份证号码:362429200104300038

摘要:我国民法典在正式实施以后,国家的治理体系发生了重大变化,治理能力逐渐向现代化转型。民法典对于地方立法而言是正确方向的典范,同时,也为地方立法创造了新的挑战。在民法典的规范下,地方立法机关要全面对地方立法工作实施改革,推进地法立法向更全面的方向发展。在完善地方立法过程中要加强对民事主体权利的保护,将不符合民法典相关条文的规定进行废除,最大程度保障民法典的实施。

关键词:民法典;地方立法;进路

引言

民法典作为我国第一部“法典”类型的法律,将民事主体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更好的保护。在当今社会环境下,民法典反映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人民的意愿,对于法制中国建设而言是具有极高纪念意义。但在公私法融合的时代下,公民权利不仅需要民法典对其进行保障,还需要地方立法来加强维护。因此,在民法典实施后,地方立法在各个方面都迎来了新的挑战,需要找到合适的进路来完善相关法律。

一、民法典实施地方立法面临的挑战

(一)地方立法要保障民法典的实施

在民法典实施的过程中,行政法和地方立法的协调配合发挥了重要作用。民法典当中的行政法规范制度规定在某种程度上来讲,其并不具备系统完整性与可直接适用性,民法典仅能够为其提供“接口”,在地方法规、行政法规、规章等法规的相互作用下,才能够使其高效顺利的实施。在这种条件下,地方立法的难度有了新的升级,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地方立法在制定时要综合考虑到民法典当中的行政法规范[1]。由于行政管理领域在民法典中有相关的条文规定,地方立法在制定时也应当有与之相互对应的规定,使立法内容能够与民法典保持呼应、有效衔接,将行政法条款具体内容展示出来。例如,公共维修资金在使用时,被限制的方面较多,无法高效被利用,但民法典的规定显示,在紧急情况下,应当利用公共维修资金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维修,相关人员可以依据法律对公共维修资金进行申请,这使公共资金的使用权限变得更加广泛。但在实际应用当中,需要对紧急情况进行科学划分,保证维修资金使用的合理性,这就通过地方立法来详细的规定,做好细化的工作才能促使民法典真正发挥作用。另一方面,地方立法的工作还要考虑到民法典当中的原则性规定。例如,在民法典当中,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产权、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等方面内容并没有被详细的规范如何去做,只对其做出来原则性的概括,此时便需要地方立法、行政法规、规章来做出相关的具体规定,对民法典的内容进行落实。

(二)地方立法要保护民事主体权利,遵循立法权力边界

民法典的实施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是真正服务于人民群众的“权利法典”。民法典的核心观念是保护人民群众,将民事主体应当具有的多种财产权、人身权较为全面的设置了相关规定,与公权力划分出界限,形成了完整的民事主体私权保障体系,使规范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拥有了可遵循的依据,相关人员在处理民事问题时条理更加清晰[2]。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当中,地方立法占据着重要地位,其对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地方治理体系的作用是其他立法不能够替代的。因此,地方立法在制定过程中,要严格遵循民法典当中规定的公权力与私权利的边界,以正确的观念对国家与社会、征服与市场、公权与私权的关系进行恰当处理。地方立法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对本应该由社会主体自主决定的事物、由市场自主调节的关系进行干预;不能够通过违背法律与行政法规制定损害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和扩增其义务的不合理规定;以及不能对不需政府进行管控的事物制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一些行政管理措施。地方立法要体现出民法典中多种民事权利保护理念,将该理念完全渗透到实际工作当中,真正意义上的对民事权利实施保护,使民事关系维持和谐稳定的状态。

二、民法典实施地方立法的进路

(一)强化对涉及民法典相关法规的整改工作

在民法典正式施行后,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九部民事单行法律已经被废止。而在民法典施行以前,部分地方性法规在立法过程中以这些被废止的民事单行法律为依据,还有部分地方性法规被作为民事单行法规的配套法规。当前形势下,一些有效的地方法规需要被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民法典相关法规整改工作。因此,相关地方立法机关所需要完成的工作是要坚持问题的导向,对立法完成后进行评估,并且要及时对标对表。在开展整改工作时,要注意明确整改的方向,即重点梳理查找法规当中现有的以下五方面问题[3]。第一方面,法规所依靠的上位法在民法典施行后已经被废止,且按照实际情况来分析无必要再次对其进行修改的;第二方面,在本质上与民法典中规定的民事活动基本原则、一般性规则以及民法典的立法精神不符或者存在抵触的;第三方面,立法调整规范完毕的立法事项已经消失,相关法规没有继续存在意义的;第四方面,主要内容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存在差距或在实际应用当中失效的;第五方面,相关内容与民法典当中合同、继承、物权、人格权、婚姻家庭、侵权责任等方面的规定不统一的。从这五方面问题出发,地方立法机关要注意问题的严重情况,对需要废止与修改的法规及时采取措施,使地方性法规能够真正在实际应用当中符合民法典的相关制度,为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部科学和谐统一做出贡献。

(二)将民法典的核心理念落实到地方立法当中

民法典的核心理念就是对人民实施保护,在民法典当中,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各项权利被详细规范出来,人民主体的地位也从多方面被深刻体现。因此,地方立法也需要依据民法典的核心理念进行制定,其作为我国法制体系中的重要内容,更应当加强对权利意识的重视,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始终贯彻到立法当中,具体落实措施分为两方面。第一方面,地方立法需要拥有正确的价值导向,融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民法典的基本原则、立法目的以及具体条文中都有所体现,对于其全面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而言,这是真正的实践举动。而地方立法的作用是对群众权益进行维护,对地方实践进行反应,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发扬[4]。要想使地方立法在实践当中高效发挥其作用,就要保证其在对人民权利进行保护时更具有人文关怀,其指导思想要遵循平等、诚信、公正等基本原则,在进行制定时要突出传统美德,相关规定要满足社会价值取向的可操作性,第二方面,地方立法要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进行正确划分。地方立法要以对公民权利的确认和保护为主要思想,对传统的立法理念进行摒弃,注重对权利的确认并详细指出权利行使的范围与界限,从而使立法逻辑更严密,形成以保护人民权利为核心的规范体系。

结语

综上所述,在民法典实施的条件下,地方立法面临的挑战更加严峻,需要不断的探索改革来保证民法典能够发挥最大的作用,切实对人民的利益提供更好的保护。在以民法典为依据的情况下,地方立法更需要认真钻研其进路,将民法典当中所规定的内容全面细化,为推动民法典的实施做好辅助工作,保证民法典能够在当地真正落实到位,保护好人民权利。

参考文献

[1]苏秀泉,王思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把民法典精神融入地方立法中[J].内蒙古人大,2020(11):37-38

[2]宋才发.地方立法的功能、权限及质量[J].社会科学家,2022(3):15-23

[3]尚鹏飞.浅谈以地方立法视角学习民法典的几点启示[J].吉林人大,2020(9):42-43

[4]周洁. 推动民法典实施 加强法治河北建设[N]. 河北日报,2020-09-09(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