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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当前国家“双碳”战略目标大背景约束下,碳排放受到普遍限制,热电联产行业开展碳资产管理已成为常态化工作,而开展碳金融业务是强化碳资产管理的必要途径。通过开展碳金融业务,能够为合规履约提供保障,并进一步盘活碳资产,降低履约成本、提高盈利能力、拓展融资渠道,是对企业综合竞争能力的提升。本文阐述了碳金融市场的基础理论,总结了国内碳金融市场的发展情况,针对热电联产行业碳金融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对相关企业碳金融业务开展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字:热电联产、碳资产管理、碳金融
一、碳金融市场理论
(一)碳金融的概念
碳金融是随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立而产生的,其内涵也随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展而不断在扩容。在1998年签订《京都议定书》后,各缔约方开始围绕二氧化碳减排进行国际贸易,碳金融概念逐渐出现,主要是一、二级碳市场中进行的碳配额及核证减排量交易相关的金融活动,即狭义碳金融。此后,全球碳交易不断在发展,碳金融的覆盖面也在不断增加,发展至今碳金融的概念一般泛指用于限制碳排放所进行的所有金融活动,包括了狭义碳金融,也包括了为减碳控排行为提供的融资服务和支持服务,即广义的碳金融。
(二)碳金融市场利益相关方
其一为交易双方,指直接参与交易活动的买卖双方,包括控排企业和减排企业,也包括从事碳投融资的金融投资机构和提供碳资产管理服务的专业机构等。其二为第三方中介,是为碳金融市场的各个相关方提供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包括了监测与核查核证、评估、咨询、会计及法律等中介机构,也包括为从事碳金融融资活动的金融机构。其三为交易平台,指为市场各方开展碳交易活动提供基础设施的服务机构,主要包括了碳交易所和注册登记公司。其四为监管部门,指制定碳金融相关政策、监督管理碳金融市场运行的政府和行业部门。
(三)碳金融产品
碳金融产品从功能角度可以划分为三类产品,分别为交易类产品、融资类产品和支持类产品。
1.交易类产品。包括碳排放权配额和核证减排量项目两个现货类基础碳产品,期货、期权、远期、掉期等以基础交易产品衍生的碳金融产品,以及资产证券化和指数化产品。交易类产品可以提高市场流动性,并通过衍生金融产品实现对冲价风险和套期保值的作用,进一步增强金融产品管理碳资产的能力。
2.融资类产品。融资类碳金融产品是以碳交易产品为基础进行融资活动,能够帮助企业拓展融资的渠道,增强碳资产流动性和利用效率,目前国内碳市场所开发的融资产品主要有债券、质押、回购、租赁、托管等。
3.支持类产品。目前国内碳市场支持类产品主要为碳指数,反应了碳资产的价格变动和走势趋势,为市场参与者管理碳资产提供了参考,是重要的管理工具和增信方式。
(四)价格形成机制
目前国内碳金融市场划分为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两个层次。一级市场是分配市场,政府管理部门按照既定规则将配额发放给控排企业,分配的方式包括无偿发放和有偿拍卖竞价,或者有偿和无偿相结合的发放方式;二级市场是交易市场,市场参与者按照既定交易规则进行交易,交易价格是按照供需关系形成的公开价格。
二、我国碳金融市场发展
(一)全国碳市场概况
我国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在2021年7月正式开启,发电行业是第一个纳入全国交易的行业,热电联产企业也在纳入范围之内。纳入标准为年排放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纳入的排放单位超2000家,年排放量超过45亿吨二氧化碳。首个交易日,CEA交易量为410.4万吨,总成交额超过2.1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国碳市场的第一个履约周期结束,控排企业的履约完成率为99.5%,履约情况整体较好,日成交均价基本平稳,市场运行平稳,累计交易量约为1.79亿吨,总成交金额约为76.84亿元。
(二)全国碳市场建设方向
1.逐步纳入其他重点能耗行业。目前电力行业已经进入全国碳市场开始交易,单一行业不利于活跃市场的形成,随着市场运行经验的积累和政策制度的不断完善,建材、钢铁、石化等重点排放行业也将进入全国碳市场进行交易。届时全国碳市场的总体规模将增加到7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覆盖我国总体二氧化碳排放量的60%左右,市场累计交易量有望达到1000亿元。
2.逐步引入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目前的全国市场仍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市场参与者仅为控排企业,市场交易仍以履约合规为主要目的。预期未来全国碳市场会逐步纳入以投资为目的的机构及个人,参与主体实现多元化,更多不同风险偏好、不同预期、不同信息来源的主体参与交易,交易活跃度会进一步提升,碳资产市场价格也能更为有效地反应供需关系,实现市场化解决碳排放的问题。
3.逐步丰富碳金融产品。目前全国碳市场仅有现货交易,尚未开展期货交易。参考欧盟等成熟碳金融市场的发展经验,期货交易在碳金融市场占有很大比重,是极为重要的市场工具。因此未来将逐步增加期权、期货等碳排放交易的衍生品。丰富的交易产品能够匹配不同交易目的的市场参与主体的交易需求,碳金融市场活跃程度得到有效增强,从而更好地提高减排效果。
4.逐步完善制度规则,碳配额总量适度从紧。基于我国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在平衡发展和减排的综合考量下,我国现阶段碳排放权总量是基于强度设定的,各控排企业履约压力不大。为更好地体现供需关系,实现碳价市场化,在双碳目标逐步推进的大背景下,未来市场将逐步向总量设定的方式进行过渡,随着交易制度的健全,未来的减排力度也会逐步增强,全国碳市场的碳配额总量将会适度从紧,控排企业履约压力也随之增大。
三、热电联产企业碳金融发展建议
(一)热电联产企业碳金融业务SWOT分析
1.先发优势。目前国内碳市场中,全国碳市场仅覆盖电力行业,试点地区存在地域限制,仅拓展区域业务,其余控排企业、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均未纳入国内碳市场。热电联产作为第一批纳入全国碳市场的行业,已经开始碳资产管理、碳金融业务方面的探索,与其他控排企业及机构相比已具备了先发优势,能够更早的在全国碳市场积累经验、拓展市场资源。
2.人才劣势。企业开展碳交易工作,离不开专业的交易团队,从市场分析到交易策略制订,再到具体执行等都需要专业的交易人员来完成。而热电联产属于传统行业,人员受限于传统生产思维,缺乏专业的市场意识和交易能力。
3.市场机遇。目前在仅纳入电力行业行业的情况下,年二氧化碳覆盖已超过40亿吨的量级,在全球碳市场范围内,是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规模最大的。未来,随着纳入行业、参与主体、交易产品的增加,覆盖温室气体规模将进一步增加,市场活力也将逐步提升,国内碳市场空间十分广阔。
(二)碳金融业务发展建议
1.夯实碳资产管理基础。碳资产管理是开展碳金融业务的前提保障,通过专业化的碳资产管理和建立完善的碳资产管理体系能够有效增强碳金融业务风险管理能力、提升碳金融业务运营效率。
2.产融结合实现低碳发展。头部券商已在ESG、绿色金融领域深耕多年,在碳金融领域已开始布局。热电联产企业应主动加强与券商在碳金融领域的合作,充分利用券商在碳金融市场上的资源优势和智力优势,综合运用做市交易、衍生碳金融产品交易、融资类产品开发利用等方式,优化资金和资产的配置,充分提升碳资产利用效率,提高资产流动性,持续强化热电联产企业碳金融业务,塑造绿色金融硬实力,实现产融结合发展。
3.构建碳金融风险管理机制。热电联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碳金融风险管理机制,强化碳金融风险识别,充分认识碳金融市场风险的复杂性,根据企业自身的碳资产管理情况和碳金融业务开展情况,构建切实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保障热电联产企业碳金融业务的做大做强和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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