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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些年,在疫情冲击、政府财政收入下降、基建投资放缓、及行业竞争加剧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之下,建筑央企急需寻找转型升级的突破口,实现高质量发展。国家储备林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并作为维护国家木材安全、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和脱贫攻坚的重大战略决策,已受到建筑央企的高度青睐,成为众多建筑央企“第二曲线”市场发展的重点领域。本文简要介绍国家储备林项目,分析了建筑央企参与国家储备林建设的优势,并为建筑央企参与实施国家储备林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国家储备林;建筑央企;实施建议
1.国家储备林
国家储备林是国家为了解决我国木材供求矛盾,降低木材对外依存度,补齐国内珍稀和大径材结构性短缺短板,立足国内,实施"总量平衡、结构协调、进口适度、持续经营"的国家木材安全战略,建设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
2013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并多次在中央1号文件中提出加强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建立国家用材林制度,把国家储备林建设作为维护国家木材安全、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和脱贫攻坚的重大战略决策。
国家储备林与钢材、煤炭、成品油料等战略储备物资不同,是以活立木方式储备在森林生态系统之中,其行业具有国家战略重视、行业成长性较好、参建主体多样、正处在市场快速扩张期等优点;但也存在投资回收周期长(全周期一般30年)、收入时间规律性较强(根据项目树种生长周期确定采伐期,树种生长周期一般在15年至60年,项目收益集中在项目中后期)、投资回报慢等缺点。
2.建筑央企参与国家储备林的优势分析
2.1资金优势
国家储备林项目投资回收期较长,需要前期投入大量资金,建筑央企内部通常拥有金融机构,可以解决项目资本金出资,同时具有有较好的信誉和银行授信,能够从融资渠道上提供多种途径解决项目所需资金。
2.2管理优势
建筑央企依托优势企业、重组整合和外部并购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专业化企业,同时基于成熟度、规模、战略地位、发展特点等差异,不同业务采用不同管理主体,包括事业部、工程局、专业公司等,总部基于战略管控和差异化授权强化引领、服务和监管职能,坚持授权和集中有度相结合,高效支撑专业化管理。建筑央企具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内控流程,先进的管理体系,强大的执行能力,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提供组织上保障。
2.3人员优势
建筑央企已涉及了基建各个行业领域,培养一批专业化人才,在项目投融资、财务、保险、运营、科研等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各个领域拥有众多的技术人才、管理人才、金融人才、科研人才等,能够为国家储备林项目提供人才支持,全方位服务于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
2.4技术优势
建筑央企通常在园林绿化、房建、市政、铁路、公路水利、机场、港口、码头等各个专业,可以提供建筑业“纵向一体化”的一揽子“投建营”整体解决方案,对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中的基础设施方面提供质量保证、品质保证的服务。
2.5资源优势
建筑央企通常都拥有强大的内部实力和外部资源整合、调配能力,从项目前期包装策划、运作模式、投融资方案、设计,到项目施工、运营管理、产业招商、社会影响力等各方面,都具有资源优势,能够全方位服务于国家储备林项目。
3.建筑央企参与国家储备林项目实施建议
3.1集聚优势、培育专业子公司
国家储备林项目专业化较强,项目的运作模式、投融资方案、实施主体与传统基础设施项目差异较大,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为了降低建筑央企转型学习的成本,快速形成行业竞争力,形成规模和集聚优势,建议在建筑央企内部,从人才、资金、技术、资源等方面出台政策支持有经验、有实施基础的子公司专业化布局实施。
3.2积极发挥央省地合作优势,探索多元化合作模式
近些年,建筑央企积极发挥央省地合作优势,探索多元化合作模式,通过实践不断探索多元化合作模式,不断深耕衍生领域的合作机制,通常有以下三种合作模式借鉴参考。
一是“省属企业+央企+地方政府”模式。三方通过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以省属企业作为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的“统贷统还平台”,其中省属企业以信用担保,地方政府出具林权资产作为抵押物,向两大政策性银行贷款融资,并由省属企业负责管理贷款资金并还本付息的融资方式。省属企业负责提供资金、技术、农资、信息等服务和指导;地方政府为项目建设的组织单位,并将相关政策红利充分利用;央企负责投资并建设实施。
二是“央企+地方政府”模式。双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以林权作为抵押物,向两大政策性银行贷款融资,项目公司负责管理贷款资金负责银行还本付息。地方政府为项目建设的组织单位,并将相关政策红利充分利用;央企负责投资项目,并建设实施。
三是PPP模式。地方政府将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纳入PPP模式实施,建筑央企作为社会资本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依靠项目现金流,以收益权作为抵押,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并完成储备林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管理。
3.3树立项目“全周期管理”意识
实施国家储备林项目,建筑央企需要组建一套完整的国家储备林发展生态系统,加大与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的对接力度,掌握最新融资支持文件,强化与林业类大学、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寻求在树木种植、抚育、采伐过程的技术支撑,此外还要建立对苗圃等上游、销售渠道等下游资源的汇总,形成金融、技术、上下游协同为项目创造价值的机制,满足项目施工及运营的需要,全面加强内外部管理。
3.4健全全过程风险防控机制
国家储备林建设处于初期阶段,项目均处于前期或建设阶段,没有可供参考的经验,因此建议建立健全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
一是林权权属风险及防控措施。建设期,若林地林木所有权者意见不一,项目公司难以获得连片、优质林地林木资源,可能会增加项目建设投资及运营成本;运营期,如林地林木所有者毁约,不执行先期签订的林权租赁合同,将造成项目公司难以正常开展经营管理活动。防控措施:加强与项目所在地政府谈判,在合作协议中明确政府方负责解决项目林权权属问题,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确保项目公司获得林地林木经营权。
二是运营管理风险及防控措施。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易遭受多种风险,如树种选择不当、运营经验不足、火情、有害生物灾害、人为盗伐以及由于技术条件的限制带来的技术风险等。防控措施:根据林地类型配比相应树种及林下经济作物,合理安排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提前成立专业运营团队,组织专业知识培训,开展运营筹划,制定项目运营方案和运营成本控制预案;加强病虫害、火灾及自然风险的防范,通过保险等手段转移风险,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确保林木安全。
三是项目收入不足风险及防控措施。项目收入来源主要包括苗木、木材、林产品、林下经济等销售收入,其价格受市场行情波动较大,林木采伐量政府限额审批,或将导致项目收入不足。防控措施:项目前期充分调研与评估,深度参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选择有经验的设计单位根据现场情况设计林木品种及科学管理与养护措施,科学抚育施肥,保障木材的产量和质量,积极与有审批权限的政府方沟通,预先做好采伐报批工作,足额申请当年采伐量。
4.结束语
国家储备林建设,既是对我国实现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推进,又是对我国林业资源供给的有力保证。建筑央企应充分发挥自身在资金、管理、人员、技术、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发展新业态,努力打造以储备林项目为中心的专业化子公司、探索多元化合作模式、树立项目“全周期管理”意识、建立长效管理新机制,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升建筑央企的核心竞争力,彰显央企担当,实现企业可持续绿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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