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细化管理背景下的《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研究——以《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为例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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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化管理背景下的《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研究——以《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为例

1贾崇俊  ,2李垒

1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昆明    650228

2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昆明    650228

【摘要】: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近期颁布的《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2版),与《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有较大差异,本文通过从精细化管理的角度综合分析研究在建筑专业方面的差异相关内容,从颁布背景、主要特点、部分重点条文内容细化对比等相关方面对新的时代条件下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精细化编制及执行提出新的思考。

【关键词】: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建筑专业对比;精细化管理

1、颁布背景

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国务院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 ,该文件要求对标准化工作进行深化改革,同时相关国家规范如城市居住区设计标准、昆明市城市设计导则、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实施纲要等修订出台,各建设单位及民众等对原管理技术规定的提出反馈意见,参考发达地区精细化管理经验,促成本次《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规”)2022版的修订。

2、主要特点

技规(2016版)与(2022版):总体将规定从75条减少为67条,特点一,对已颁布上位法规的即作为依据,与之保持一致;特点二,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特点三,对公共空间质量提升的条款着重修订;特点四,根据实际审批需要,明确部分要求内容;特点五,对空间质量、公共设施等各方面,进行精细化管控的修订。

3、《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与(2022版)对比

针对技规(2016版)与(2022版)的对比研究,本文将首先进行总体区别对比,然后对实际工作中指导性强的部分精细化管控的重点条款进行梳理,整理出总则、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建筑间距与退让、城市空间景观与建筑形态、交通与停车设置、地下空间利用、乡村规划建设、指标计算规则等几个方面,进行对比研究:

(1)总体区别

总体上,新技规的条文由原75条调整为67条,其中48条根据国家地方规定、优化城乡空间质量、反馈建议等进行优化修订;18条重复上位法规的内容进行删除;5条结合最新国家及地方规定发展趋势进行增加。

2总则

一、第一条、第三条中,结合《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实施纲要》及昆明市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要求,对目标进行调整优化;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昆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优化历史文化名城条款;    

二、第二条中,适用范围进行调整,根据自然资源部《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取消城市规划区的划定,并根据实际加强晋宁及阳宗海的管理,紧密结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

3)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一、第九条,对开发强度指标进行修订:

1)调整居住建筑分类: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调整分类及指标,将多层高层细化为Ⅰ类、Ⅱ类;2)调整商业、商务、娱乐指标:融合相关分类,精细化提高容积率、降低绿地率,符合建设实际;3)明确增加要求:对于中小学、幼儿园、加油加气站、工业物流仓储等明确审批要求最低限;

二、第十条,对居住地块公共服务设施指标进行修订:

1)养老服务设施:根据老龄化现状及《云南省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管理办法》提高养老服务设施面积要求,每百户居民不小于20㎡,且每处建筑面积不小于300㎡;2)优化环境便利生活:精细化新增垃圾收集处理及邮件投递设施要求,提高公共卫生间设置要求每处为60㎡,文化活动站新增室内设置的要求,社区服务站提高面积要求,物管用房新增最小面积要求50㎡;3)空间形式:精细化要求不应直接使用居住建筑空间形式;

三、第十一条,对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指标进行修订:

1)幼儿园、托儿所用地:响应国家人口政策,《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中小学最大规模由48班修订为36班,进行精细化管控。

4)建筑间距与退让

一、第十四、附录一第八条,对建筑间距要求进行修订:

1)居住建筑:居住建筑多层、高层建筑的高度值进行修正与国标对接;2)间距;部分居住建筑、非居住建筑间距进行适当放宽优化;3)间距定义:精细化修订部分争议问题,如屋顶外挑檐口、首层入户门厅等可不作为间距起算点,根据实际建设情况进行明确。

二、第十六条,对日照要求进行修订:

1)日照标准:明确新建改建项目不得降低周边建筑日照需求;2)建筑类型:将宿舍、传染病医院、托儿所等日照要求与国标对标,精细化修订;

三、第十七、十八、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条,对建筑退让进行修订:

1)建筑类型:补充危险化学品建筑的退让要求;补充大门门卫的退让要求2)地块退让:将同一街坊及权属主体的地块退让,根据实际管理精细化,地块间退让不做要求;3)用地类型:根据日益在增加的乡村建设的需求,补充农林和非建设用地的退距;4)退让道路:高速公路,由原相应精确的桥位高程的分级对应的判定方式,简化执行为统一退距,避免实际审批时产生争议;城市道路取消道路性质分级,统一根据宽度分级退线,避免因交通规划变化影响道路分级从而影响退让,精细化对应到无争议的道路宽度层面;退让交叉口,按照道路红线从原技规按较宽的退让,改为按较窄的退让,优化交叉口空间尺度,借鉴发达地区街区交叉口的精细化管理5)退让河流:根据《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对河道支流进行明确,并要求退让50米;6)工业建筑;工业物流仓储用地退让进行降低,根据建设类型和使用实际精细化管控以提高土地利用率;7)优化空间:高度12米以下,进深及净高不大于4米的骑楼、挑檐可以超过建筑控制线,精细化管控以增加街道活力。

5)城市空间景观与建筑形态

一、第十二、二十七、二十八条,对建筑形态要求进行修订:

1)住宅设计:将《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项目审查的实施意见》合并,并明确规定内不应采取低层与高层组合影响城市景观形态的形式,对精细化管理城市空间形态提出要求;2)天际线:精确表述将建筑高度差,更新为屋顶高度差,明确地块中低层多层可以不用变化2-3种高度变化,给予城市空间设计建设自由度的同时,精细化管理实际视觉效应中的屋面高度;3)开敞面:根据审批实际,因建筑易导致不合理布局,精细化的降低临公共空间、临道路的建筑开敞面10%的管理要求;为提升街道空间品质,精细化要求12米及以下商业建筑可计入开敞面,保持街道连续的同时兼顾城市空间形态;4)建筑面宽:为建造保证整体空间形态的品质,增加地块内非第一界面建筑面宽的精细化管控;

二、第三十一、三十三条、附录一、三十四条,对城市空间景观要求进行修订:

1)围墙:精细化管理背景下,围墙建设为重要的人视点城市界面,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新增明确围墙退让道路红线距离、围墙基础及地上部分必须在用地红线范围内,美化围墙界面的技术措施等,避免对其他城市空间及视觉效果造成影响;2)底层架空;修订增加不计入容积率的底层架空的要求,名词解释中精细化明确不少于三面开敞属于架空范畴的规定,避免实际项目首层剪力墙引起空间开敞面不足时,审批争议较多的情况,并提升公共架空的城市空间品质;3)临道路、绿地、开敞空间设置:新增以居住性质为主的建设项目,应当绿地面积的15%-20%集中设置在临河流、道路等要求,精细化的明确绿地布局优先顺序,且要求尺寸的宽度不小于8米,切实将开放空间的景观进行共享联通既是精细化管控达到以人为本的要求,也满足生态绿道的整体规划布局联通要求;

6)交通与停车设置

一、第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条,对交通及出入口进行修订:

1)交通影响评价:对标《昆明市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新增规定要求;2);地块交通出入口:对地下车库出入口、消防车道和登高操作场地、居住地块两个不同方向的出入口等要求,由应设置,新增为原则上在场地内解决;主干道、快速路辅路开口,新增为不应超过1个,更符合项目实际;

二、第三十八、三十九条,对停车设施设置进行修订:

1)建筑类型:对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的停车位进行规定;精细化明确居住建筑的配套商业按商务办公配建停车位,幼儿园等按住宅标准配建停车位;2)充电车位;根据《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昆明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对住宅配建充电设施,由原技规的预留,新增提出精细化要求实际建成数量10%不低于20个的要求;对公共建筑物充电车位,由原技规大型公建配建10%,提高为新建公共建筑15%;3)细节设置;精细化管控残疾人车位指标,根据总车位个数分级,新增的残疾人车位比例,提到为原技规的两倍;实际项目中难以复核故取消访客车位要求;医院停车位要求数量进行提高;对子母车位和微型车位明确其具体核算数量标准;鼓励中小学校利用运动场地下空间解决临时停车减少交通拥堵;4)倡导公交出行:对轨道站周边的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可通过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确定为常规车位要求的0.75倍进行设置;5)道闸位置:借鉴发达地区经验,精细化管理道闸与道路红线距离,入口与出口区别设置要求,通过利用场地内车道作为缓冲,减少对城市道路的拥堵压力;

7地下空间利用

一、第四十、四十二条,对地下空间利用进行修订:

1)开发原则:新增对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提出相应的开发原则,协同地上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2)退让要求:新增明确针对“小街区、密路网”区域的特殊情况,地下退让要求可放宽至不小于地上退让距离;针对地下室联通的情况提出相关退让、通道宽度、覆土的精细化管控要求;

8乡村规划建设

一、第五十九、六十条,对乡村规划建设进行修订:

1)统一表述:结合《云南省“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修订版》,进行优化统一;2)乡村公共服务设施:明确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内容,结合生活圈需要,对教育医疗活动殡葬等设施提出必建项目和可选项目精细化要求;3)自建宅:根据《昆明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要求村民自建宅楼层不超4层不超规划批准高度,建筑面积不超300平方米的精细化要求。

9指标计算规则

    1)面积计算:对建筑面积中,高层居住建筑外廊面积计算进行精细化规定;2)容积率计算:精细化明确开放式办公层高要求的计容原则、工业建筑层高要求的计容原则、建筑中公共部分层高要求的计容原则;新增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空间类型,文物建筑、避难层、架空层等要求进行细化;对坡地建筑、阳台、飘窗等计容进行精细化规定;3)建筑密度:细化地下室出入口计入密度的要求,细化不计入密度的阳台、连廊、骑楼、挑檐、文物;4)建筑高度:对坡屋面不同坡度时计算高度,进行精细化管理规定;5)日照计算:对除住宅外的其他建筑最小连续日照时间,由原不小于10分钟累加,更改为30分钟进行累加,进行日照要求的提升;多点分析采样点间距由3.0米,精细化管理提升修订为0.3米;

4、结  语

综上所述,《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精细化修订,以昆明市修订内容为例,体现在对标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新要求、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地方相关新出台标准等上位新政策、结合实际审批与各界民众反馈,响应简政放权实事求是的时代要求,对新时代下的城乡管理工作进行深化改革,符合地方需求实际、与国内先进发达地区的标准进行对标借鉴,精细化修订公共设施与空间质量等相关条款各个方面。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切实优化昆明建筑工程规划项目审批流程,为工程管理的全过程精细化规范化的顺利推进进行助力,同时进一步提高城乡空间建设质量,更好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需求。

参考文献

1、《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年),自2016年起实施。

2、《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2年),自2022年起实施。殷丽; 彭斯; 刘浩; 张诚,《拉萨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编制思考,北京规划建设,              2022.09

3、何汇域; 罗明; 江汶静; 宋依芸,城乡融合视角下乡村管理技术规定框架探究——以重庆市为例,城市建筑,2021.07

4、高萌萌; 于茜,精细化转型背景下《青岛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研究,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20.06

5、彭斯,尊重地域特色的《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编制方法研究,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2018.11

6、商大伟 荆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工作解析,中华建设 2018.06

7、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