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医疗机构药学服务质量标准体系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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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医疗机构药学服务质量标准体系研究

刘许

天水市秦州区齐寿镇卫生院

摘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健康的期待更为细致具体,药学服务也朝着更加专业化、标准化、精细化、人性化的方向发展。药学服务属于服务产品,不以确定的某种实物形态存在,因而其质量管理相较于实物形态产品难度更高。尤其是对地方医疗机构而言,其基础设施不全、药学人才匮乏,药学服务建设整体处于较低水平,有的地方医疗机构甚至至今尚未建立单独的药学服务体系。因此,对于地方医疗机构而言,构建药学服务质量标准体系是当下开展药学工作的重要课题。对于病患而言,构建药学服务质量标准体系有利于贯彻“一切为了病人”的服务宗旨,让病患享受到更为放心、贴心的药学服务。对于医疗机构及医药工作者而言,构建系统完善的药学服务质量标准体系有利于规范医疗机构药学工作,提升药学服务整体水平。

关键词:地方医疗机构药学服务质量标准体系

引言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指出,我国健康服务供给总体不足与需求不断增长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健康领域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有待增强,需要从国家战略层面统筹解决。要推动健康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卫生行业要主动适应人民健康需求,创新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推动健康产业转型升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也要求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

1药学服务

“药学服务”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美国学者Hepler和Strand将其定义为:药学人员运用专业知识为公众提供负责的、直接、安全、有效的与药物治疗相关的服务,从而达到特定的治疗目标、改善患者生命质量。其区别于以往的保障药品供应、规范合理用药等间接服务,而是以患者为中心的主动服务;要求药师在患者药物治疗过程中,充分考虑各种潜在因素的影响,如患者的心理、行为、经济、职业等,以确保患者得到安全、合理、经济、有效的药物治疗,实现疾病的治愈或减轻、病程的阻止或延缓、症状的消除或减退、疾病的预防保健等目标。20世纪90年代,药学服务理念传入我国,胡晋红教授在“药学服务”含义基础上提出了“全程化药学服务”,即药师与医生、护士、患者及其家属等互相协作,在患者的治疗前、治疗中、治疗后及预防保健等阶段提供全程化、全面化的专业服务,通过增加对药物使用的监控,提高患者生活质量。全程化药学服务对药学人员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是医院药学的发展方向,是确保患者安全合理用药、提高患者生命质量的有力保障。

2药学服务存在问题分析

2.1药学服务资源分布不平衡

相关研究资料显示,我国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药学资源配置不平衡,药学服务资源集中在三级医院,高学历、高职称的药学人员、临床药师显著多于二级,相关硬件配套设施如临床药学室、制剂室、静脉配置中心等设施占比也显著高于二级。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学服务体系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

2.2药学服务的价值无法体现

药学服务的价值可以表现为减少医疗服务的利用、降低整体医疗成本、减少药物治疗相关问题、减少药物使用剂量、降低药物不良事件发生率、降低患者住院风险、减少药物相关的再入院率和全因急诊就诊率、改善患者满意度、提高用药合理率、提高患者治疗依从性和达标率等,具有显著的投资-回报比。但药学部门长期被认为仅以物品流的形式参与药品供应链,药学服务的价值无法体现。

2.3社会群体对药学服务了解薄弱支持度低

调研结果显示,当患者在药物治疗过程中出现药品不良反应时,仅有不到1/7的患者咨询药师,说明患者对基层医疗机构药师提供的用药咨询、用药指导等药学服务缺少足够的了解和信任,接受程度与支持度相对较低。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基层医疗机构的条件相对薄弱,药师为患者提供的药学服务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另一方面是医疗机构对药学服务的宣传不够重视,药学服务理念普及不高,导致患者对药学服务缺乏了解,认为药师仍停留在简单的“配药发药”,未能充分认识到药师在促进合理用药、避免药害事件发生中所起的作用。公众作为药学服务的主体,唯有增加其对药师的认可及药学服务理念的知晓,才能牢固树立药学专家的形象,使药学服务得到发展,取得实效。

3地方医疗机构药学服务质量标准体系构建

3.1提升药学服务重要性认知

药学服务是促进合理用药、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的重要环节。护理人员作为提供药学服的一线医务人员,在临床治疗、实现安全、有效、经济用药目标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新形势要求下,手术科应尽快完成药学模式转变,加强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探索构建适应患者需求的中药药学服务体系。

3.2推动药学服务项目标准化同质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当前各地正在积极转变药学服务模式,并规范药学服务标准。以药学门诊为例,针对更年期、妇科、妊娠期&哺乳期、抗凝药物治疗、慢病药物治疗等不同服务对象开展了药师医师联合门诊、药师综合门诊、药师专科门诊等不同服务模式。《医疗机构药学门诊服务规范》等5项规范(国卫办医函〔2021〕520号)、《医疗机构药学服务规范》(中国医院协会药事专业委员会)、及《中国300种疾病药学服务标准与路径》等相继发布,对我国药师工作标准化、有形化、价值可衡量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各地通过试行药学服务收费政策,进一步完善药学服务标准规范和临床药师工作制度,研究制定药学服务路径,细化服务内容与方式,规范临床药师的服务行为;进一步总结推广体现药学服务价值的模式,鼓励药学服务模式创新,形成药学服务收费可借鉴、可复制和可推广的经验;进一步做好培训和宣传,引导药师提供规范的药学服务,提升药学服务水平,增强患者的认同感和获得感。

3.3调动医务团队积极性

①加强医务人员配备和培养,根据手术科的中药药学服务量合理设置药学岗位,以手术科护理人员为例,管理人员应加大药学服务护理人员数量,使得人员数量能够满足药学服务的基本需求。对护理人员开展中药药学服务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提升护理人员的服务能力,开展有针对性的、前瞻性的、高层次的药学服务人才培养。②充分发挥医务人员的作用,逐步实现手术科中药药学服务全覆盖,为患者提供个性化的合理用药指导。③完善绩效考核管理机制,建立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符合中药药事服务特点的绩效考核制度,并与医务人员的薪酬发放、岗位聘用、职称晋升挂钩。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如将护理人员的收入分配适当性工作任务重、质量高的人员倾斜。

结束语

医院药学是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 医院药学服务工作,对提高人民健康意识、保障用药 安全有着重要意义。质量标准是医疗工作的永恒主题,也是药学服务的核心定义。药学服务与社会公众息息相关,要素繁多、流程复杂,对地方医疗机构而言,药学服务工作有诸多可以优化改进的地方。构建药学服务质量标准体系有助于理顺机制、畅通渠道,与质量标准体系的“对标”和“看齐”也有助于明确问题、找准差距,不断助推药学服务工作不断优化,让广大群众享受到优质药学服务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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