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非招标采购方式的探索与应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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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非招标采购方式的探索与应用

 李云军

中国石油庆阳石化公司    甘肃庆阳     745002

摘  要:随着国家发改委16号令的发布与执行,国有企业非招标采购数量翻倍增长,一方面给市场充分松绑,释放了国有企业的活力,但另外一方面,采购的随意性及廉洁风险也随之增长,如何处理好非招标采购项目采购,是摆在国有企业面前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从采购需要规范的原因,方法及实践应用等方面阐释了这个问题,分析了国有企业非招标工作的主要采购方式,探讨了国有企业非招标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问题,并提出行之有效的防控策略。

近年来,招投标行业深化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国家大幅提高国有企业必须招标的限额,必须招标项目减少,非招标项目急剧增加。国家发改委16号令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较以前在限下项目的金额上增加了1倍,非招标采购项目工作大大增加,极大的增加了企业的主观能动性,为国有企业快速决策从制度上奠定了基础,从整体来看,国有企业在非法定招标项目的采购上始终缺少相关制度指引,并且大部分国有企业也未就非法定招标项目的采购实施严格的制度约束,从而导致该领域容易产生采购质量不高舞弊易滋生等问题。对此,全面完善国有企业相关采购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法,规范非招标采购活动,将会对企业控制成本、提升效益、增加效率、减少腐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一、国有企业非招标采购的主要方式

(一)公开竞争性谈判:即在网上发布竞争谈判公告,允许所有对项目感兴趣的法人或组织参与项目的谈判。公开竞争性谈判是非招标采购项目最基本的采购方式,除非有特殊原因,否则均应采取这种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以采购双方的诚信为基础,不提交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所有行为不受法律约束。

(二)邀请竞争性谈判:即在已建立的承包商资源库中邀请三家以上的竞价人参与谈判。这种采购方式适用于时间紧迫、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受地域限制或公开谈判费用占项目费用比例过高的项目,是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的一种补充。

(三)单一来源谈判:即为了保证项目的连续性、配套性而邀请原提供技术、服务或材料设备的法人或组织,或需求技术规格简单通用,市场价格透明,或者发生紧急抢修而需要的采购项目,或一年内累计采购不超过三次的10万元以下单次采购项目。这种谈判方式是经常采用的方式,不再赘述。

二、采购的流程和方法

(一)公开竞争性谈判

1.采购人成立谈判委员会,由需求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承办部门和造价管理门等专业人员组成。

2.由谈判委员会讨论、起草、编制谈判方案,报送相关部门和公司审批,谈判方案应包含商务条件、采购需求、竞价人的资格条件、报价要求、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以及拟签订的合同主要条款等,谈判方案应精简干练,不要设置过多的资格条件和规则。竞价人数量相对充足,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且技术规格标准通用,参数明确、完整的采购项目,一般应以报价最低者为合同相对人;对于技术复杂,项目有一定难度的应采取商务加技术评审的方式进行。

3.委托专业代理机构编制谈判文件,代理机构文件编制完成后由承办部门和造价管理门审核,报送公司审批通过后发布公告,公告和售卖报价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3日;

4.潜在的竞价人编制报价文件并按规定送达。编制报价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3日,报价文件应在实质上响应竞价文件。

5.谈判。专业机构组织,谈判委员会负责,按照竞价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由评委对各报价文件首先进行资格评审,为了充分体现竞价谈判的效益,对于不满足竞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报价文件,经全部评委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可以允许竞价人提交补充文件,使其满足资格评审的要求,以增加项目的竞争性,经过数轮谈判报价后,确定最终符合要求的暂定合同相对人。

(二)邀请竞争性谈判

邀请竞争性谈判与公开竞争性能谈判基本一样,唯一不同的就是在潜在承包商的选择上,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仍然具有竞争性,此处不在赘述

三、竞争性谈判采购的要点

以上两种竞争性谈判的主旨在“谈”,不能以“评”代“谈”,笔者在参加的几次谈判工作中,很少有谈判,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受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长期的思想约束,因害怕违规,见“谈”色变,其实,截止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国有企业非招标项目采购的法律法规,只要本着物有所值、公平高效、阳光规范、诚实信用、合作共赢,为公司利益考虑的出发点,是完全可以谈的,而且是一定要谈的,不要拘泥于规则;其次,是不会“谈”,因为项目的需求和竞价人的应答,已经在文件上清楚明了,许多人认为没有必要再谈,无话可谈,这就充分失去了竞争性谈判的灵活性,其实这正是竞争性谈判的关键之所在,因为竞价文件编制不可避免的会出现瑕疵,有些甚至是关键性的错误,需要谈判来予以解决澄清,同时,竞价人对项目的诸多方面仅从竞价文件无法获得详尽而准确的采购信息,借助于谈判这个平台,可以有效的解决。相应的,评委对竞价人仅从报价文件也不一定能有全面的了解,对其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可以要求竞价人进一步阐述。同时,一些技术要求较高,暂时不能制定方案的项目,允许竞价人提出更优惠的方案,实行多方案报价法和增加建议报价法,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总之,双方可就技术、商务及价格等各方面多轮谈判,通过谈判,让承发包双方充分的互相了解,实现信息最大化对等,弥补文件编制的不足,还可以进一步挖掘双方利

益空间的大小,通过多轮谈判和报价,使得项目最终达到合理的价位和需求的质量,有力的避免了招标方式下的各种串标围标。

完善非招标采购管理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是实施非招标采购的基本保障。围绕采购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项目采购的计划管理、价格管理、采购管理、质量验收、考核奖惩等都要制定出详细的规定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地完善, 在此基础上,着力构建类似于玻璃房子的工作机制,把决策、执行、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要求融入其中,使房子外面的人能看清楚里面的人在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但手伸不进去,无法干预里面的人做事,也无法影响房子内部情况;房子里面的人如果没有规范做事,就会被外面的人发现,会被质疑、被告发,会受到责任追究以至被剥夺进入房子、从事相关工作的权利。只有这样,才能规范采购流程,保证非招标采购采购过程的顺利进行,使非招标采购采购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二)建立健全的项目采购价格信息系统。非招标采购采购的操作运行过程实质上就是对采购信息的收集、整理、比较、选择等一系列步骤的合称,而项目采购的核心因素是价格,市场价格和竞争机制主导资源配置,这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特征之一,正是在这种外部经济环境的影响下,目前服务商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及时、准确、高效、灵敏的价格信息是非招标采购方式选择的关键,因此,一定有要科学规范的价格信息渠道,注意建立项目价格数据库和台帐,服务商基本信息情况等按时存入数据库信息系统。

(三)坚持权责对等是非招标采购采购的有力保障。主要包括方面的内容,一是企业应当明确非招标采购采购范围、原则及操作程序,建立建全严格的分级审批制度和管理监督体系;二是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及奖惩力度,检查应主要针对采购手续是否完备,价格是否最优,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反馈。

经过两年多的实践,竞争性谈判在节约资金方面有显著的作用,在已经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的45项项目中,比预算平均节约资金14.25%,在采用邀请竞争性谈判的23项项目中,比预算平均节约资金10.17%。同时,极大的规避了廉洁风险,截止目前,针对竞争性谈判项目,无一例投诉举报事件,在社会层面也营造了一种公开阳光、风清气正的采购局面,为大量的限下采购项目开创了一种高效经济的采购方式,应当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大力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