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元市人防工程的几点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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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元市人防工程的几点探讨

王琪

广元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四川 广元 628000

摘要:人防工程是国防设施的组成部分,是战时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稳定民心的托底工程。人防工程建设的质量效能,事关战时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因此,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人防设备单位要加强对人防工程的认识,做好人防工程的质量控制,减少人防工程的施工问题,提高人防工程的施工质量水平,确保人防工程的正常使用。

关键词:广元人防工程;问题;解决方法

一、广元市人防工程存在的问题

(一)广元市人防办有一批老旧人防工程,修建于“深挖洞、广积粮”的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早期人防工程在结构性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其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人防工程位于地下,直观性差,不是每天都有人去巡视巡查,难以及时发现隐患;灾前征兆不明显,突发性强,提前作出准确预测比较难。2、人防工程点多面广,大小不一,最大的5号洞子有5000余平方米,最小的1号洞子只有600余平方米。而且多为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山区厂矿挖的坑道式工程,近几年国营厂矿面临机构改革,原国营厂矿被整合收购,致使原有管理人员去向不明,人防工程归属复杂,组织指挥难度大。3、人防工程事故灾害发生在地下,其作业面狭窄,较难组织施救。由于经费不足和管理不到位等原因,早期人防工事出现设备失效、防护级别降低等现象;受当时建设条件与设计水平限制,早期人防工程均为坑道工程,大部分工程防护能力不强,经过几十年的岁月打磨,部分工程渗漏严重,造成了管理难、维护难;4、随着企业发展、城市改造、建设等原因,早期工事损毁现象时有发生。广元市老城嘉陵中学人防地下室,于2010年因老城旧城改造而报废。

(二)近年来,由社会投资修建的人防工程逐渐增多,这些新建人防工程也存在很多隐患:一是建管分离,落实维护管理责任主体困难。部分建设单位在防空地下室建设完成后“打包”委托给物业公司经营和管理,造成人防工程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移交出现脱节,维护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出现推诿扯皮现象,人防工程处于无人维护管理状态。二是维护管理监管不力。《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中涉及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行政处罚最高金额只有十万元,许多开发商根本不重视人防工程质量,十万元的罚款对他们不痛不痒,强烈建议立法修正。三是维护管理经费欠缺。目前,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缺乏经费。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建成后的人防工程(车位)采取长期租赁的方式变相卖给小区业主,收益归建设单位所有,维护管理交给小区物业公司管理,自己一走了之,走后没有将维护管理资金一并进行移交。物业公司没有经费来源,收取的物业管理费仅够用于支付平时物业管理人员的人工工资及消防、照明、保洁等维保支出,当遇到人防设施设备需维护保养时,建设单位难以联系,物业公司无力承担。四是重建轻管,人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目前来看,出现的问题有:①防空地下室防护门框变形、设备锈蚀,难以正常关闭,部分通风设备不能正常使用;②没按规定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注油、刷漆、除尘等维护,防护设备锈迹斑斑;③防护设施设备零部件被随意拆卸导致丢失等等。此类情况导致平战转化难度大,严重影响战时使用,影响城市综合防护能力。五是缺乏专业的人防工程管理队伍。人防部门未设置专门的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机构,缺乏专业的、专职的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人员,不能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人防工程现状的对策探讨

笔者在工作中也遇到一些困惑,主要是“结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不清,维护管理资金保障渠道和平战转换资金保障渠道缺少法律规范。中央立法层面对上述问题没有明确说法,导致实际工作中举步艰难。以下建议仅代表个人观点:

(一)加大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立法力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谁投资、谁使用、谁管理、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尽快制定出台省、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管理措施,细化责任落实,从源头上明确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和维护管理经费归集方式,解决不完善、不配套、不明确和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促使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真正形成政府、人防部门、开发企业、物业管理公司等民间组织共同管理的科学管理模式。

(二)多渠道筹集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经费。普通房地产开发项目,业主在交房的时候就要缴纳维修基金,房地产企业交一部分,业主交一部分,近年来修了那么多人防工程却无人理会,人防工程的维修基金从何而来?笔者做了很多思考:1、人防易地建设费由人防主管部门收取省办提取10%后返回地方财政,地方财政可以从人防主管部门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中拿出一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维修基金。人防部门建立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专用账户,采取“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统筹管理、政府监督”的方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对维护管理经费使用进行监督与管理;2、对使用权已经出售的人防工程,在物业管理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费用作为维护管理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防空地下室平时收取的汽车停放费、租金应当单独列账,并优先保障保修期满后防空地下室防护结构和专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日常维护管理的必要支出。

(三)探索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模式。建立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新模式,是新时期人防建设发展的要求。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按照属地管理要求,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落实,成立一支专业化维护管理队伍,每年定期对辖区人防工程进行维护管理、登记造册。2、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利用商业招标的模式,让社会企业具体参与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维护工作量,实现定额管理。人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维护资金,每年度对维护效果验收。3、防护设备生产企业负责管理模式。所有在川的防护厂商必须在省人防办备案,经过省人防办确认后的厂商才能在川开展经营活动。省办可以统一赋予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企业担负工程维护管理相应的责任义务、维护管理内容和收取维护管理费用的职能。防护设备生产企业除具备防护设备生产资质外,还应具备相应的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资质。在省人防办备案后,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企业在签订购买合同时候一并签署维护维修合同。4、人防主管部门和社区居委会联合管理,社区工作人员兼职做好辖区内人防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时第一时间反馈人防主管部门。人防办对社区及维管人员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四)规范机构设置。结合人防部门机构和职能改革,市县(区)人防部门新设立一个专门的、专业的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防工程建设监管、维护管理和安全监督检查,从根本上解决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难以落实、缺乏工程维护管理人员的问题。

建设高标准高质量的人防工程,是人防部门长期的工作任务。人防部门要严格遵守人防工程使用管理规定,不改变使用功能,不降低防护能力;做好日常维护、修缮和管理,始终保持工程结构完好,防护设备设施性能良好;加大人防执法检查力度,对违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确保各项管理规定落地落实;搞好人防工程开发利用,为市民提供购物、娱乐、避暑的休闲场所,充分发挥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功能,最大限度地实现战备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有机结合。各级人防部门必须牢记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职能使命,建成坚不可摧的地下人防长城,铸就坚不可摧的护民之盾,为战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强保障。

结束语

广元市地处川、陕、甘结合部,是三省交通枢纽,境内重要经济防护目标较多,有电站、油库、粮库、水库,供气供电管线有关国防民生的能源、气源纵横分布。战略位置极为重要,防护地位突出,构筑好人民防空这座“堡垒”意义重大。积极探索建立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长效机制刻不容缓,人防主管部门应当寻求适当的道路,使之常态化、制度化,从根本上解决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问题。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高扬,葛述苹,贝伟明.人防结构施工技术分析[J].建筑科技,2016(10):210.

[3]黄龙妹.建筑工程人防地下室的防水设计和施工技术分析[J].建材发展导向,2016,14(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