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会议于1998年4月26日下午、27日上午对关于修改森林法的决定(草案)和消防法(草案修改稿)分组进行了审议。大家认为,两个法律草案吸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地方、部门、专家的意见,比较成熟,建议本次常委会通过。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法律委员会于1998年4月27日下午召开会议,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1998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