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内蒙古 鄂尔多斯 017000
摘要:近年来,安全生产执法人员通过开展执法工作,积累沉淀了很多经验和做法,基本实现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规范执法。但是,在执法过程中如何提升执法效果,快速提高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等安全管理水平,仍需积极探索。为此,本文重点针对矿山安全生产执法优化措施进行探讨。
关键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效果
1.安全执法监管的必要性
1.1推进城市转型,调整产业架构
随着新兴行业的发展,所延伸出的加工技术种类相对较多,在生产作业中需要涉及到很多危险品,且物品的品种具有多样性,其研发总量日渐增多,为安全隐患的出现提供了可能性。若在使用过程中,无法保障企业安全规范性,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容易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提高了企业的风险系数。为此,现阶段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在企业生产时,应发挥出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效用。结合企业的生产现状,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对策,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借助完善的监管模式,满足企业的持续化发展内在需求,保障企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稳定性。
1.2保障企业和社会发展稳定性
对于相关企业来说,在长久化的发展过程中,应促使自身安保能力逐渐加强,在生产作业中,遵循安全化的基本原则,对传统生产模式予以改善,加大对企业生产环节的管控力度,保障相关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有助于维护企业的安全、稳定发展态势。对于相关企业生产来说,在使用过程中若无法遵循规范化和标准化的应用原则,则会在引发危化品事故的基础上,产生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甚至不利于保障社会经济和企业发展的稳定性。为此,对于企业生产来说,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管作业时,不仅需要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对策,还应避免对企业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由此可以看出,在企业生产的管理过程中,需要将其作为维护社会发展安定的基础要求和维持和谐、优良的社会发展条件。
2.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效果的措施分析
2.1将每次执法都作为一次教育培训
每次入企执法检查,都要在执法结束后,召开企业主要负责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意见交流会,重点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宣传教育。一是与企业有关人员进行思想交流,让其充分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意义,同时将国家、省、市等各级发布执行的新政策、新规定等传达给企业,引导企业学习贯彻落实;二是通报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和工作不足,讲解隐患问题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或规定,分析如果这些隐患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可能会发生什么生产安全事故,类似隐患问题曾经引发过什么生产安全事故,期间,还要帮助企业对存在的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做到“既看病又开方”;三是通报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亮点,鼓励企业进一步深化,并将好的做法应用到各项工作中来。
2.2定期剖析通报,对号入座查摆
建立并落实通报制度,至少以季度为周期,定期查摆通报区域性共性问题和个别典型问题,要求所有企业针对性的开展自查整改并举一反三。一是对典型的执法案例必须进行全域通报,将A企业存在的典型隐患问题通报到每家企业,督促B、C、D企业对号入座,看看有没有类似问题,达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同时,对做好当前工作、避免类似隐患问题出现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二是对安全生产工作到位的企业也要进行正面宣传,典型带动,鼓励其他企业积极借鉴。
2.3加大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力度
摸清底数,掌握谁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外还要了解到谁是实际控制人,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对企业实施处罚同时,也要对企业法人和实际支配企业行为的实际控制人一并实施行政处罚,直接触动实际控制人,牵住真正能够说了算的实际控制人这个“牛鼻子”,引导企业实际管理层、决策层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另外,对相关责任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实施合理行政处罚,力争做到行政处罚追责到位、不漏一人,达到一起案件、触动一片的效果,大力渲染“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2.4加强非现场执法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明确提出,坚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促进依法行政,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和法治化深度融合,优化革新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大力提升法治政府数字化水平。同时明确提出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解决人少事多的难题。在政府数字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下,依托大数据以及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非现场执法正在逐步成为政府治理信息化和法治化深度融合的重要领域。
安全生产非现场执法既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持续工程,需要不断更新理念,加强组织保障,提供技术、法律和政策支撑。一是理念转变。与技术转型升级、经济社会活动变迁等监管和执法领域、对象的发展相比,安全生产执法有相对的延后性,这符合行政监管和执法的特点。但由于监管和执法领域的扩展、新问题的出现和新技术的运用,安全生产执法不能固守传统的理念、方式方法,而需要根据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发展采取回应性的举措,及时采用非现场执法方式。二是技术支持。安全生产非现场执法的实现需要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联通各地区各部门监管系统,因此需要强有力的技术支持。目前,“互联网+执法”的障碍或者难题主要体现在监管执法数据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意愿不高、推进力度不足导致应用程度较低,进而影响了“互联网+执法”的推进。因此,“互联网+执法”平台和系统的建设需要在内涵和外延等方面进行统一,并要进行充分、有机对接和融合。三是安全保障。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引入、广泛运用以及其积极作用的发挥,是以确保安全为前提的。由于新技术、新应用不可避免地面临着更为复杂的网络安全环境,或者是带来全新的问题和挑战,因而安全生产非现场执法必须关注和防范可能引发的风险,注重在新的环境下各类主体的合法权利的保护。四是法律支撑。安全生产非现场执法的运用和发展,涉及许多监管和执法要素、法律关系等改变,既涉及行政系统关系和运行的调整,也涉及与执法对象关系的调整,需要最终在立法层面加以确认,方能为执法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
非现场执法是创新安全生产执法新模式,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有益探索,对应急管理部门提高执法效能和权威,减少执法矛盾和冲突,提升队伍形象具有重要意义,进一步深入发展安全生产非现场执法新模式,有助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趋向精细化、规范化。
结语
在企业长久化的发展过程中,应明确相互之间的关系,采取有效管控措施,优化企业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工作成效。在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工作时,安全管理属于其中一个分支,该类工作具有重要作用,需要严格遵守管理方面的基本原则,确保各部门人员都能够相互配合,促进执法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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