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广西省百色市 533400
摘要: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属于中国城乡规划建设与土地资源开发的主要构成部分之一。在城乡一体化建设形势下,落实好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基础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有利于促进城市化建设实现更好地发展,为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土地协调使用提供保障,合理编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能够推动农村土地资源的良好利用。基于此,本文将对基于乡村振兴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策略进行分析。
关键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乡村振兴;实践
1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促进乡村振兴实践的必要性
1.1 乡村振兴实践的主舞台
在中国农村发展过程中,土地要素是重中之重,基于乡村振兴战略下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需完善利用土地政策平台,最大限度发挥其支撑作用,以此深化统筹土地利用方案,有机结合“多规合一”,为其践行奠定坚实基础,另外还可以土地资源高效使用,深入农村建设合理配置多样化要素,从而实现公共资源均衡配置。通过土地综合整治还可以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执行实践,基于此采取三产用地等不同形式,加快第三产业发展,有效改善乡村就业情况。
1.2 高效保护耕地,改善农村环境
根据现阶段具体状况而言,众多农村地区所拥有的耕地资源过少,对占补平衡机制的践行十分不利。通过进行土地综合整治,能够逐步改善耕地,拓展其补给来源渠道,减小占补均衡难度,创设良好产出生活环境,推动绿色乡村建设,在逐步进行农田建设的过程中,还应持续提高建设标准,加大基建落实力度,贯彻实施翻耕等工作,这样方可强化综合生产力,更大限度提高耕地质量。现阶段,在许多乡村地区耕地较为分散,阻碍其规模化经营。在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过程中,能够有效处理上述问题,改善耕地散落分布情况,实现规模化经营目标,提高新型农业发展速度,为耕地资源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 基于乡村振兴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策略
2.1 优化体系,合理进行土地利用规划分类
立足于本质进行分析,要想对土地利用规划分类体系进行优化,以及落实好乡村振兴战略下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需要立足于地理国情监测机制,对土地级别、开发利用类型等,进行转化以及分类,进而全面掌控土地运用情况,夯实整治工作有序进行的基础。就耕地而言,开展地理国情检测分类相关工作的过程中,耕地被规划成“二级类土地”,其中包含水田与旱地等,转变后,尽管其依然被称之为“二级类土地”,但分类区分成水浇地和旱地;针对园地分类,在地理国情监测体系方面进行了更为详细的划分,二级类占据着极高的比例,目的在于确保分类结果可以在土地利用规划工作中得到有效运用。二类园地为苗圃、花圃、茶园、果园等,转变成土地利用规划分类体系后,园地被称为“二类土地”,分类涵盖果园、茶园等。另外,针对林地转换,需要将林地划分成稀疏灌丛、灌木林、乔木林以及疏林等,而在向着土地利用规范分类体系进行转化后,林地涉及灌木林地、幼林地等。开展草地转化工作时,草地主要为人工牧草地以及其他人工草地,转换后则为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和其他草地。
2.2 突出差异
当前现代化农村建设不仅在乡村价值上发生了转变,对乡村发展定位也不同以往,追溯源头到乡村振兴策略,其本质是实现乡村现代化发展,关键在于将乡村作为独立发展主体。传统土地整治提出城乡统筹发展,走的道路是城市发展和工业化发展,城市反哺农村,以城带乡发展;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发展,城乡差距拉大,随着衍生的矛盾与难题接踵而至,应正确看待城市与乡村的关系和各自的特性,反思乡村发展模式而非将城市发展模式照搬至农村,中国广大农村模式应该依据乡村发展演变规律,城市与乡村两个相对独立的地域应摸索新的发展方向。在中国取得全面脱贫攻坚胜利后,步入下一时期:乡村振兴,这一阶段是阻止农村返贫,推动农业现代化、农民职业化和城乡一体化的必经之路,在此基础上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事实上,城乡融合发展格局缩小的是差距,保持的是差异,城市发展与乡村发展是相辅相成关系,而非雷同。乡村发展主体是农民,范畴在农村,重点在农业,由此只有能服务农业生产,适应农民生活,体现农村特色的农村发展道路才是可取的,全域整治应当正确看待城乡差异,突出农村差异,借全盘谋划之势将乡村地域系统优势发挥最大化。
2.3 抓好典型示范引领
相关人员需要进行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示范典型奖补,构建用地指标奖励手段,同时还应该对成效明显的试点进行建设,将其归属至中央财政支持的土地整治重大项目等扶持方针,同时还应该主动研究、创新、优化整治模式以及产权机制,构建激励方针,从而有效地激活市场元素,确保土地资源利用效益实现最大化,更好地发挥典型引领功能。强化对示范典型的普及宣传,整合可复制、可推广的重要理念,从而给中国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奠定示范基础。
2.4 群众参与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有关实施应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运、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在全域整治方案编制过程中与项目区的村民进行座谈,征求村民代表意见,深入宣传土地整治政策,增进群众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动员、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创新能力,同时推进镇村服务能力建设,加强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大力推进“一村一辅警”机制,加快完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高“一站式”服务水平,以此奠定项目实施的群众基础。
2.5 规划引领,加强顶层设计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应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提供服务,竭尽全力将集体土地资产价值盘活、维护农民权益,对全域资源的整合利用进行统筹,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治方案与目标,使整治项目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得到保证。这就需要在实施整治任务前,密切衔接区域性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同时将其编制工作切实做好。土地整治项目规划选择应以实际问题为基础,在乡村风貌退化、配套设施不健全、土地利用效能低、耕地破碎化等问题中找到切入点,合理安排整治顺序与项目。与此同时,还应充分了解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调整原有的利益格局,需要立足于整体展开统筹协调,使利益者的参与权、决策权以及知情权得到保障。立足于民生利益开展整治工作,有机结合整治工作和富民产业培养、现代农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同时科学设计乡村景观环境,加大对乡土文化的保护力度,防止各村大同小异,充分突显地域特色,顺利实现重构生产空间、重建生活空间以及重塑生态空间的目的。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属于主要构成部分之一,其重要程度不言而喻。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目标、要求等也发生了变化,对此要想确保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效果,应通过全面化以及立体化的方式,调动村民参与土地整治工作的积极性,确保土地整治以及规划等相关工作能够稳定、高效的进行。
参考文献:
[1]王乐,刘弘远.乡村振兴视角下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思路[J].乡村科技,2022,13(11):129-132.DOI:10.19345/j.cnki.1674-7909.2022.11.003.
[2]杨广营,陈朝阳,马文婧,曹常成.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对乡村振兴的影响研究[J].南方农机,2022,53(09):132-134.
[3]刘明媛.乡村振兴导向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潜力研究[D].桂林理工大学,2022.DOI:10.27050/d.cnki.gglgc.2022.000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