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64200
摘要:本篇论文主要探讨了大部制改革背景下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应的解决方法。在问题方面,本文详细分析了监管主体职责不清、监管标准不统一、监管手段滞后、监管人员素质和执法能力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文后半部分提出了一系列解决方法,包括明确监管主体职责、统一监管标准、推广智能监管技术、加强监管人员培训和监管执法力度等,旨在提高我国基层药品食品监管能力。
关键词:大部制改革背景;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方法总结
大部制改革是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旨在优化政府职能和管理机制。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食品药品监管事关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在大部制改革背景下,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存在一些问题,如监管主体职责不清、监管标准不一、监管手段滞后等。因此,本文旨在分析这些问题及其解决方法。
一、大部制改革背景介绍
在改革前,我国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主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其下属的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成。这种管理模式存在职责不明、协调难度大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开始进行大部制改革,通过将原本分散的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整合到综合性管理机构中,提高监管效率和协调能力[1]。同时,改革还强调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社会化、智能化和科技化,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本质上大部制改革是以减少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的改革,主要通过减少行政级别、优化职能配置和深化管理改革等方式实现。大部制改革的核心是职能集约化,实现职能转变和优化。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大部制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二、大部制改革背景下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主体职责不清
在大部制改革背景下,食品药品监管主体职责不明确,监管部门之间职责重叠、协调不畅,导致监管工作的高效性和有效性受到影响。例如,针对某些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由于不同监管部门职责不清,难以迅速形成合力,使得违法行为难以及时得到有效的打击。
(二)监管标准不一
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中的监管标准存在差异和不确定性,对于同一种类的食品药品,不同的监管部门和地区制定的监管标准不一,导致监管的不公平性和不稳定性。例如,在某些地区,对于同一种食品药品的合格标准和质量要求存在差异,使得产品的合法性和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三)监管手段滞后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进步,食品药品监管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例如食品安全信息化、智能监管等。然而,现有的监管手段和方式还停留在传统的监管方法和技术水平,难以满足现代化的监管需求[2]。例如传统的抽检和检验方式往往只能对少量样本进行检测,难以覆盖所有的生产和销售环节,而智能监管技术可以实现全流程、全覆盖的监管,大大提高了监管的效率和准确性。
三、大部制改革背景下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的解决方法
(一)明确监管主体职责
在大部制改革中,各级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职责发生了变化和调整,导致监管主体职责不清、交叉重叠、监管权责不统一等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的执行效果和监管工作的质量。为了解决监管主体职责不清的问题,需要明确监管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建立协调机制,促进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一方面,需要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职责范围,避免职责交叉和重叠。另一方面,需要加强各级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形成协同合作的监管网络。例如,在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中,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之间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共同执法,形成合力,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惩治[3]。
(二)统一监管标准
在大部制改革中,监管标准不一、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也是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中存在的一大问题。为了解决监管标准不一的问题,需要建立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管标准体系,强化监管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同时,需要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协调,确保监管标准的一致性和公平性。具体来说,可以建立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标准体系,制定相应的检测方法和技术规范,以确保产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安全。例如,针对基层餐饮企业的监管,可以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食品加工过程中的操作规范、原材料选用标准、食品储存和运输条件等方面的要求。对于药品监管,可以建立药品质量控制体系,制定药品标准,规范药品生产和销售的过程。
(三)推广智能监管技术
为了解决监管手段滞后的问题,可以引入智能监管技术,提高监管效率和监管水平。而智能监管技术主要包括物联网技术、大数据分析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通过物联网技术,可以实现对食品药品生产、储存、运输等全过程的实时监控和追溯。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可以实现对食品药品安全数据的采集、处理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和预警风险。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实现对食品药品的自动识别和分类,提高监管的精准度和效率。例如,可以在餐饮企业和药品销售机构等关键环节安装智能监测设备,实时监控食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情况,并将数据反馈给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可以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数据进行分析,快速发现问题和预警风险,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四)加强监管人员培训和监管执法力度
在大部制改革中,监管人员的素质和执法能力也是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中存在的一个问题。为了提高监管人员的素质和执法能力,可以加强监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一方面,需要制定监管人员培训计划和培训标准,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另一方面,需要加强监管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公信力。例如,可以加强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惩治,建立严格的处罚制度,对违法企业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震慑违法行为。
四、结束语
在大部制改革背景下,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存在诸多问题,但也为监管工作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契机。明确监管主体职责、统一监管标准、推广智能监管技术、加强监管人员培训和监管执法力度等措施,可以有效解决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
参考文献:
[1]梁生宜. 大部制改革背景下基层市场监管效能研究[D].西北大学,2020.
[2]许峰. “大部制”改革视角下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研究[D].山东科技大学,2019.
[3]王成林. 大部制改革背景下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对策研究[D].四川农业大学,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