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医院栖霞分院 江苏 南京 210046
【摘要】目的:探讨在急性脑出血治疗中辅以早期康复护理的价值。方法:试验者是2021.01至2022.10在医院治疗的急性脑出血患者70例,以随机信封法分组,将35例接受常规护理者设为对照组,将35例接受早期康复护理者设为观察组,比对护理质量。结果:观察组肢体运动功能与自理能力得分高于对照组,P<0.05。结论:以早期康复护理进行干预,利于提升患者肢体功能的同时,还能起到改善其自理能力的作用,建议推广。
【关键词】急性脑出血;早期康复护理;护理质量
急性脑出血属于临床常见神经系统疾病类型,有着发展快、起病急、病情危重等特点,若患者未及时得到有效干预,易增加偏瘫、肢体障碍、失语等后遗症发生风险,甚至还会威胁到患者生命健康,故而积极做好相应治疗与护理工作则显得至关重要[1]。本试验以分析早期康复护理在此类患者护理中的干预效果为目的,分析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病例资料
对象是2021.01至2022.10在院就医的急性脑出血患者,数量共计70例,随机数字表法作为2组的分组依据,对照组:年龄分界值与均龄50岁至75岁(62.45±6.32岁),男性20例,女性15例;观察组:在年龄方面最高及最低78岁、50岁,均龄63.14±6.43岁;在性别方面男女各18例、17例。对组间资料以统计学实施分析后显示,P>0.05,符合对照研究要求与医学伦理学要求。
1.2方法
对照组提供常规护理干预,对于处在急性期者,常规予以制动干预;对于处在恢复期者,常规予以功能训练。观察组则提供早期康复护理,在患者病情与生命体征处于稳定状态后48h展开护理,(1)急性期时,协助患者正确摆放体位,将床头抬高15°至30°,每隔1h至2h进行1次翻身,肢体以维持功能位为主;可通过按摩肌肉放松对患肢运动感觉进行刺激,利于促进患侧淋巴循环与血液循环的同时,还能避免形成深静脉血栓、肌肉萎缩等风险。为促进患侧运动功能与感觉功能尽快恢复,降低关节挛缩风险,还需实施关节活动,以舒适位为主,以由近到远、有小到大幅度方式,于正常关节活动范围内实施关节活动,每日3次至4次;(2)恢复期时,因疾病发生较为突然,且病情较为危重,大部分患者易表现出过度担忧、焦虑等心理,需主动和患者交流,评估其心理状态,予以针对性疏导,可通过列举成功治疗案例、普及疾病知识与早期康复护理作用等方式,帮助患者树立起康复信心;主动与家属交流,指导其多陪伴及支持患者,协助其展开康复训练等。
1.3指标观察及判定标准
(1)肢体运动功能,包括:a.上肢运动功能;b.下肢运动功能,Fugl-Meyer量表为评价标准,上肢得分为66分,下肢得分为34分,数值越高运动功能越强;
(2)自理能力,Barthel 指数作为评价方法,100分为总得分,自理能力与得分呈正比。
1.4数据处理
试验数据的分析选以统计学软件(版本为SPSS22.0),计数资料采用百分数/%表示,以卡方值/x2检验;计量资料采用(x±s)表示,符合正态分布,以t值检验,分析后显示组间和(或)组内数据值P<0.05,代表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对照组肢体运动功能得分为63.78±3.54分、自理能力得分为64.43±3.37分,观察组肢体运动功能与自理能力得分为79.03±3.89分、75.82±5.46分,与对照组相比,观察组指标更优,t1=17.153,t2=10.502,P=0.000,差异显著,P<0.05。
3讨论
急性脑出血作为神经科常见危重症,此疾病进展速度较快,受颅内压快速上升因素影响,易对脑组织造成压迫,最终导致脑水肿发生,病情严重者甚至易引发脑疝发生,具有较高致残率及致死率,需积极采取治疗干预,以此来实现改善患者预后质量作用[2-3]。早期康复护理属于新型的一种护理技术,其对于各科特色进行有效协调,通过在发病初期时对患者展开系统性、针对性康复护理,可帮助其在治疗后能够尽快参与社会活动,进一步提升患者生活自理能力[4]。本试验结果显示,与对照组相比,观察组各项护理指标明显更优,P<0.05,充分证实运用早期康复护理实施干预,利于促进患者康复及改善其预后。
综上所述,将早期康复护理运用于急性脑出血患者治疗中,所得到的护理效果更佳,值得推广。
【参考文献】
[1]胡海艳,王伟梅. 早期康复护理干预对急性脑出血患者抑郁和焦虑症状和并发症影响[J]. 临床医药文献电子杂志,2019,6(43):107.
[2]李辉,徐金强. 早期康复护理干预对急性脑出血患者抑郁、焦虑症状及并发症发生率的影响[J]. 临床医学研究与实践,2019,4(01):148-149.
[3]王秋萍,陈丹. 早期康复护理在急性脑出血患者中的应用效果[J]. 临床合理用药杂志,2018,11(36):165-166.
[4]吕美玲. 早期康复护理干预对急性脑出血患者抑郁、焦虑症状和并发症的影响[J]. 按摩与康复医学,2018,9(13):6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