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针刺激家兔“内关穴”对膈神经放电和膈肌收缩的影响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3-13
/ 1

电针刺激家兔“内关穴”对膈神经放电和膈肌收缩的影响

董磊,徐丽

山东协和学院 山东济南 250109

摘要:用BL-420F生物信号采集系统采集10只家兔的膈神经放电和膈肌收缩信号,用电针对家兔“内关”穴分别进行疏波刺激和密波刺激后观察膈神经放电和膈肌收缩信号的改变,发现疏波刺激对膈神经放电和膈肌收缩有抑制作用,密波刺激对膈神经放电和膈肌收缩具有兴奋作用,针刺“内关”穴对膈神经放电和膈肌收缩有双向调节作用,证实了“内关”穴与膈神经之间存在神经传导通路。

关键词:内关;膈神经放电;电针

本人通过平时临床实践发现,针刺“内关”穴可以快速治疗膈肌痉挛,查阅文献亦有运用“内关”穴治疗膈肌痉挛的相关报道[[1]],提示“内关”穴与膈肌之间存在神经反射通路。而在解剖学上“内关”穴属于臂丛神经支配,膈肌以颈丛神经发出的膈神经支配为主,两者在解剖结构上并没有直接联系。本实验运用BL-420F生物信号采集系统引导出膈神经放电和膈肌收缩信号,来观察电针刺激家兔“内关”穴前后二者的变化,从而证明“内关”穴与膈神经之间存在内在联系,并为探讨其作用机制及临床应用提供依据。

1.实验材料

1.1实验仪器设备

BL-420F生物信号采集系统、手术器械、电针治疗仪、神经引导电极、张力换能器

1.2实验用物品

10ML注射器、20%氨基甲酸乙酯、家兔10只、一次性针灸针、75%酒精、棉球、头皮针、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口罩

2.实验方法和结果

2.1实验方法

2.1.1手术方法

家兔称重后按照5ml/kg耳缘静脉注射20%氨基甲酸乙酯实施麻醉,进行颈部手术,气管插管,在颈外静脉和胸锁乳突肌之间向纵深分离,直至气管旁找到较粗的臂丛神经。在紧靠臂丛神经内侧找到较细的膈神经,用玻璃分针将膈神经向上分离出1~2 cm穿线备用。

在上腹部摸到胸骨剑突,延剑突下做垂直切口,游离剑突,在剑突后方找到暗红色的膈肌附着点,游离后穿线结扎备用,用粗剪刀将剑突与胸骨体剪断。

2.1.2连接换能器和仪器设备

将膈神经提起,将其悬挂于神经引导电极上并固定电极。将结扎膈肌附着点的线绳系在张力换能器上。将神经引导电极与张力换能器与BL-420F生物信号采集系统连接,分别接在1通道和2通道上。

2.1.3记录数据

启动生物信号采集系统,记录5分钟膈神经放电和膈肌收缩信号S1。

2.1.4电针刺激

在家兔游离膈神经同侧上肢腕关节上1寸左右两筋之间找到家兔的“内关”穴,用银针刺入“内关”穴,银针连接电针治疗仪,旋转频率旋钮,采用疏波(频率低于30Hz)刺激1分钟后观察并记录膈神经放电和膈肌收缩信号S2,等信号恢复正常后,再采用密波(频率高于30Hz)刺激1分钟后观察并记录膈神经放电和膈肌收缩信号S3。

2.1.5数据分析

将S2、S3与S1进行比较,观察膈神经放电和膈肌收缩信号的变化。

2.2实验结果

如图1、图3所示,疏波刺激后,膈神经放电较刺激前明显减弱,如图2、图4所示,疏波刺激后,膈肌收缩幅度较刺激前明显变小;

如图1、图5所示,密波刺激后,膈神经放电较刺激前略有增强,如图2、图6所示,密波刺激后,膈肌收缩幅度较刺激前明显变大。

图1正常膈神经放电图

图2正常膈肌收缩曲线

图3疏波刺激后膈神经放电图

图4疏波刺激后膈肌收缩曲线

图5密波刺激后膈神经放电图

图6密波刺激后膈肌收缩曲线

  1. 分析与讨论

通过实验,发现疏波刺激家兔“内关”穴后,膈神经放电变弱,同时膈肌收缩幅度变小,说明疏波刺激对膈神经放电和膈肌收缩具有抑制作用;密波刺激家兔“内关”穴后,膈神经放电略有强,同时膈肌收缩幅度明显变大,说明密波刺激对膈神经放电和膈肌收缩具有兴奋作用;疏波刺激与密波刺激家兔“内关”穴后,膈神经放电和膈肌收缩呈现双向性,提示针刺“内关”穴对膈神经放电和膈肌收缩有双向调节作用。

有研究表明“家兔内关穴区感觉及运动支配神经元的分布节段主要集中于C8和 T1[[2]],另有研究发现“家兔膈神经中枢位于脊髓C3-5节段前角的中央部”[[3]],本实验也可以证实“内关”穴与膈神经之间存在神经传导通路,推测“内关”穴与膈神经的脊髓中枢之间存在短联系,具体传导方式及作用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实验证实。


[[1]] 娄永亮,黄宗卫.丁香柿蒂汤联合内关穴位注射治疗膈肌痉挛的临床观察[J].特色疗法中国民间疗法,2018,26(11):57-59.

[[2]] 张樟进,王国明.家兔内关穴区感觉及运动神经元节段性分布(辣根过氧化物酶(HRP)法研究)[J].西安医科大学学报,1988,9(3):209.

[[3]] 刘大庸,孟宪玉,胡跃民,董敬朋.家兔膈神经运动及感觉神经元胞体的位置——HRP法[J].解剖学报,1983,14(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