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市 311100
“亲”,常用来形容感情深厚、关系密切之人或事;“清”,则一般是指纯净透明,没有混杂之物。习近平总书记用这两个发音相似、含义相左的字,意味深长地道出了如何建设新型政商关系的原则与方向。在以往“落马”的一些案例中,我们不难发现,有一大部分“落马”官员表面看起来是拜倒在了金钱的诱惑之下。而细细分析,其背后往往是与一些商人牵扯不清,利益关系纵横交错。究其原因,这些人没有做到洁身自好,与商人的关系不清不楚,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为商人谋取利益,最终损害的不但是国家、政府、企业和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甚至还连累了自己的家,殃及子女。这些案例都启示我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要洁身自好,与商人保持“亲”“清”型政商关系,既要积极与商人做清清白白的朋友,也要与商人保持清清白白的关系。杭钢纪委从2019年开始,就通过开展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规范廉洁从业行为、以案促改由查转治等举措,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在挽回大额经济损失的同时,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趋好,清廉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成效愈发明显。
先行先试主动谋划开展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2019年6月,杭钢纪委多渠道部署、多方位宣传、多层次指导,开展了“清廉杭钢”全面对照检查活动。对省委巡视、党风廉政建设等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自纠。在全面对照检查中,下属一家单位(以下简称该公司)纪委通过职工谈话等方式了解到其下属一家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吴某某可能存在亲属经商办企业的情况。随后收到了反映吴某某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的举报材料。经核查,吴某某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控制配偶、儿子名下的企业长期与本人担任董事长的公司开展大量关联交易,以交易价格超过同期同类业务价格的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金额超千万元,数额巨大,已涉嫌违纪违法。2021年9月,吴某某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2021年11月,地方中级人民法院对吴某某贪污受贿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吴某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发现和查实,进一步推动了杭钢集团党委、纪委深入推进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的决心和信心。2020年,历时7个月,杭钢纪委对照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浙江省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等10多个法律法规中有关禁止国有企业人员经商办企业的制度规定,对1963名重点监察对象进行了排查,发现存在本人、配偶或近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的共计142人次,涉嫌违规违纪问题线索36条。
持之以恒规范廉洁从业行为着力构建亲清关系。在完成经商办企业等经营性活动情况排查及处置工作的基础上,杭钢纪委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制度建设,推动案件查处与以案促改同步发力,协助集团党委制定和出台了《规范经营管理人员经商办企业行为若干规定(试行)》,既坚持和重申国有企业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明确集团经营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不得经办与其职务影响力范围内有关业务具有同类经营特征,并有一定重合业务渠道的企业。严禁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实际控制企业与本人所在企业发生经济业务往来。确保制度可执行、可检查、可问责,让组织可操作、干部可对照、职工可监督,筑起了一堵严实的廉洁从业防腐墙。
同时,坚持抓实抓好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充分利用典型案例的教育意义,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一方面,多面透视挖根源,对干部职工经商办企业、侵害企业利益的典型案例及时进行通报;另一方面,加强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引导干部职工知敬畏、明戒惧、守底线,推动清廉思想入脑入心。
在案件查办震慑和典型案例警示下,杭钢集团广大干部职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自觉得到显著增强。
2021年9月,杭钢纪委为进一步规范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制定了《杭钢集团开展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专项治理,进一步优化企业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的实施方案》,明确治理对象、治理内容、治理方式,部署开展了廉洁从业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此次对2335名重要岗位人员进行了排查,有45人次主动报告了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的问题。
在开展廉洁从业行为专项治理的同时,杭钢纪委于2021年10月成功查办了该公司原副总经理王某某贪污、受贿案。经查,王某某利用担任该公司领导职务的便利,通过将小金库里的钱直接占为己有、虚开发票冲抵自己向公司的借款、直接虚开发票从公司报销费用等形式从公司套取资金,非法占有巨额国有财物;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包、工程款结算、日常业务拓展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00多万元和53度飞天茅台酒7箱。2022年6月,王某某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80万元。
开展关联交易专项整治行动的两年多时间里,杭钢集团纪委努力把“无派驻之名,行派驻之实
”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关注重要企业、关键领域、关键环节,严惩靠企吃企、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顽症。
由查转治,突出重点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在严肃查处该公司相关人员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后,针对该企业存在的干部失管、管理失控、企业失血问题,杭钢纪委深挖细查管理背后的腐败问题,向该公司党委发出了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企业党委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项研究政治生态修复工作,制定优化政治生态建设实施方案,着力解决十大方面的问题,重树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019年杭钢成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时,因钢材等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海外项目业主破产、国内部分投资项目失利等影响,该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已经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列为“*ST”公司。通过案件查办和政治生态修复,企业经营管理得到极大加强,扭亏为盈,成功摘“*”。在同样的业务和市场环境下,扭转了该公司2018、2019年分别亏损1400多万元和1900多万元的局面,2020、2021年盈利分别超2000万元、和3000万元,生产经营效益得到极大好转。通过两起腐败案件的查处,违规利益输送的链条被斩断,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在全集团发挥出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在案件查办取得明显成效后,杭钢纪委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把惩治关联交易和规范廉洁从业行为融入到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和清廉国企建设工作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高站位开展政治监督。坚持把强化政治监督摆在首位,找准政治监督在企业的具象化表现,探索实施“四融八化”工作法,着力破解政治监督“泛化”“僵化”问题,将政治监督要求进一步延伸至下属二、三级企业并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二是高标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在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落地见效的基础上,杭钢纪委协助集团党委制定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五张责任清单”,明确了116项任务清单,督促各个责任主体知责明责,打造了一个可督促、可检验、可评判的监督责任闭环机制,把“一把手”抓“一把手”的责任链条逐级延伸、层层压实。三是高质量推进清廉国企建设。积极打造新时代清廉建设高地,为清廉国企建设提供杭钢经验、杭钢智慧。2021年10月系统性地提出了具有杭钢符号、杭钢特色的“清廉178”工作体系。四是高要求推进纪检干部素质提升。今年以来,杭钢集团进一步丰富“清廉178”工作体系的内涵与外延,全面开展了“锻钢铸魂、古剑领航”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三年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