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式教学模式在高职法学教学中的实践探索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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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式教学模式在高职法学教学中的实践探索

张娟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271000

摘要:互动式教学模式是以师生、生为主体,教师为引导,使学生成为学习主体的一种新型教育理念和方法。它能够激发起学困生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本文主要通过分析当前理论研究现状以及结合案例对目前互动化教学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来实现这一目标;希望在实践活动后能提高高职法学课堂实效性、提升师生之间沟通交流能力,培养学生自主学习习惯等方面提供帮助和指导作用。

关键词:互动式教学模式;高职法学;高职教育

一、引言

    互动式教学模式是一种以学生为中心,教师为主导的新型师生关系,在这种教学方式下可以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积极探索等能力。通过对当前高职法学理论课程现状进行分析得出以下结论:第一点就是目前我国大部分高职院校都没有开设法律专业或其他相关学科。第二点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第三点则表现在课堂上缺乏互动性与主体性不强以及缺少教师的主导作用,这些都是需要我们解决的问题,所以必须要从根本上来改变这种教学模式。

二、文献综述

(一)互动式教学

基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和要求下构建了一种新型高职教育模式-“案例式”教学法。该方法主要包括: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引导、导师指导为辅;以问题分析作为载体并辅之具体实施过程;注重培养创新思维能力,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进行探究,进而提高课堂实效性和有效性等等一系列措施来实现互动化教学效果。

(二)互动式学习

互动式学习的教学模式是指以学生为主体,在教师与学生之间建立一种平等、和谐关系。这种课堂上交流合作的形式能够让每一位同学都参与到讨论中来。通过师生间相互了解和沟通,从而提高他们对知识点掌握程度以及思维能力等方面进行更好地理解并掌握所学专业内容;同时也能使老师及时发现问题并且给予相应建议或解决疑难问题,为下一阶段教学提供宝贵的经验与方法支持。

(三)互动式教学模式的评价

互动式教学模式下的学生参与性更强,教师在进行课堂上讲解和分析问题时可以及时地反馈到备课中去。但是这种评价方式是以师生之间的相互配合为基础而存在。如果课堂气氛活跃了,那么师生都能积极主动地向老师提出疑问;若只是一味填鸭式提问就会失去学习兴趣甚至产生厌倦感等消极情绪也难以激发学生参与互动教学活动的主动性、创造性和自觉性,所以教师在整个互动过程中学生需要通过自我反馈来发现问题并及时解答[1]

(四)互动式教学模式的借鉴与启示

互动式教学模式的理论基础是以学生为中心,教师在课堂上要注意引导,使学生能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课程学习中去。在这种师生关系中建立一种平等、民主和融洽氛围。

传统教学方式存在一定不足。首先就是缺乏有效信息交流与沟通渠道和平台:其次是没有及时反馈评价机制;最后就是缺少对问题分析研究的能力及解决问题方法的总结归纳系统等方面,这些都不利于互动式模式下课堂教学效果提高以及学生参与程度加强

三、研究方法

(一)研究工具

在本研究的基础上,采用了问卷调查法、访谈法等,对法学教学现状进行全面分析。

首先通过文献查阅与论题相关的文献资料以及参考国内外互动式模式理论和实践方面有关论文、期刊及文章。然后根据现有情况结合当前社会发展趋势提出问题并制定对策;最后再利用指导老师提供咨询意见来完善本研究内容的不足之处,使之能够更好地适应时代新要求,促进师生间有效沟通交流等。

(二)互动式教学模式的程序

互动式教学模式的程序一般包括:教师与学生之间、师生间。首先,教师要对课堂进行合理有效地分配,并通过课上的讨论交流来完成课堂内容。其次是要根据每个学段不同知识点及学习目标制定出相应课程任务单中所涉及理论性和应用型问题解决方法;再次就是针对每节课中出现或可能出现或有较多与教学无关或者不相关的部分学生提出疑问,教师在一旁记录下来并进行分析总结,以备下一步准备工作。

四、基于互动式教学模式的高职法学教育模式在实践探索中应用与分析

(一)互动式教学模式在高职法学教育中应用的必要性

互动式教学模式在高职法学教育中的应用是具有现实意义的。从理论上说,互动性学习强调学生之间相互沟通,教师要及时引导、鼓励每一位同学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课堂活动过程当中来;同时也要求老师对每位学生都有足够热情和耐心对待每个人不同方面存在差异问题时给予帮助与指导。这样能够让所有师生在同一个平台中进行平等对话交流与合作共进退等重要教学任务的开展,使互动式学习更具有现实意义[2]

(二)互动式教学模式在高职法学教育中的应用效果

在互动式教学模式的运用中,主要表现在对高职院校学生进行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创新实践等方面,其目的是使学生能够主动思考问题并解决问题。通过这种方式来提高自身的职业技能。但是目前互动性学习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首先从理论上看,由于缺乏相应专业教师团队指导与监督;其次从方法论角度来看“人本主义”思想还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最后在教学评价过程中对师生进行考核时过于看重结果和学生分数等因素。

(三)高职法学教育模式应用的原因

1.教学方法的改革。教学方式是互动式学习模式在实践应用中最根本、直接的体现,也是实现学生主体性地位和能力发展最好形式。因此需要对现有教育体系进行创新与变革,以适应新时代背景下社会需求变化而不断更新自己课程内容结构;2.教师角色转变要求改变传统课堂讲授为主干的被动接受知识型教学方法向引导启发探究为辅等新型方式教学模式转型;3.学校、老师以及学生自身都要提高互动性学习质量和效率。

在传统教学模式中,大部分高职院校都将重点放在知识和技能,而忽视了对人、物等资源进行整合。教师通常都是通过课堂讲授来完成教学任务。这种单一的灌输方式往往是导致学生成绩差强弱、效果不好等等问题出现原因之一;同时由于学生缺乏自主学习能力以及创新性思维发展水平有限等因素影响其参与互动式互动课程的积极主动性与主动热情度,从而无法实现师生共同成长为一个和谐融洽地新型关系。

五、结论与建议

(一)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不高。在互动式教学模式中,教师要充分利用好课堂时间,对每一个学生进行分组。小组成员之间可以互相沟通交流。但是部分同学不愿意主动参与到讨论当中去;还有一部分是由于缺乏与老师、同学们的有效地配合和支持而被动接受知识内容等因素导致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或者学习兴趣低下等等问题存在于他们眼中的小错误都需要引起注意了才会关注并提出解决方法,所以在互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充分利用好课前准备活动[3]

(二)本文的不足之处

互动式教学模式在高职院校课堂中应用实践探索过程中具有一定的重要意义。本文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分析了目前互动性学习存在哪些问题以及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并提出一些改进措施;以期为构建和谐师生关系、激发学生参与热情提供参考依据;促进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奠定基础,同时也是对当前法学专业教育改革与创新的一种积极回应。

六、结论

    互动式教学模式在教学中的应用,能够有效提升学生参与讨论、积极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同时也能激发高职院校法学专业学生学习热情。通过对实践过程中学生思维方式进行分析可以看出:第一、互动性强是课堂所不可缺少的特点之一;第二、课堂上师生之间交流沟通较少是其重要特征;第三、教师与生生间缺乏情感交往和合作意识等因素都会影响教学效果以及最终结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参考文献:

[1]王学梅. 互动式教学模式在高职法学教学中的实践探索[J].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2020(4):2.

[2]王学梅. "互动式教学模式在高职法学教学中的实践探索."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4(2020):2.

[3]王学梅. (2020). 互动式教学模式在高职法学教学中的实践探索.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4), 2.

张娟,1984年,女,汉,山东泰安,本科法学学士,初级,教师,法学,271000,,山东交通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