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1月1日起,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字[2008]167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8]168号)。现将有关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规定如下:
税收征纳
2009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