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之人与集体之人——私法与社会法的人像区别之解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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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法为公法与私法以外之第三法域。私法对人的认知受个人(自由)主义政治哲学观的影响,社会法对人的认知受集体(反自由)主义政治哲学观的影响。关于人的认知前提假设,私法与社会法最本质的区别是:私法中的人是个体之人,存在形态为“独”与“舍”;社会法中的人是集体之人,存在形态为“群”与“群之成员”。就私法与社会法两者而言,每一个个体都具有多重身份:作为独立自我的个体和与他人合作的个体以及作为集体成员的个体。私法与社会法的人像区别在法律对群体纠纷的处理模式及其态度上也有明显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