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阳第一中学地理组
摘要:
地理是一门以地图为主要载体,通过对各种自然现象和人文地理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来培养学生观察、思维及应用地理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学科。因此,教师要重视课堂教学,根据教学内容和要求设计出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让学生能够自主学习并掌握一定的基础知识与技能,从而更好地完成地理教学目标。“以图导学”就是为了实现这一目的而提出的一种教学方式,旨在激发学生主动参与课堂活动的主动性,引导他们从多角度、多视角去观察社会生活以及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从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此,初中地理教师不仅应注重提高自身素质,而且还应该结合教材内容和教材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学活动,以有效地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达到高效学习的目的。
关键词:以图导学;初中地理;运用;思考
前言:图具有直观形象等特点,能帮助学生理解事物间的相互联系,还可以引导学生去发现周围事物之间存在着某种规律性或内在联系,这样就使他们更容易把握规律、解决问题,同时也有利于激发学生探索新情况、寻求新知的兴趣和热情。以图导学在初中地理中的应用,便于学生深入了解我国不同地区所独有的地理环境及其特征,是很好的提升初中生地理素养的有效途径之一,需要积极予以实施,才能真正发挥其重要作用。
一、提高教师专业技能,强化“以图导学”运用
以图导学作为重要教学模式之一,不仅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思维能力的培养,而且能有效提升课堂教学效率。然而就当前现状而言,由于受传统教育思想影响,大多数学校在进行地理课教学时都是采用讲授式方式来组织教学内容,导致课堂氛围沉闷,不利于学生主动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去。为了让师生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相关知识内容,增强他们对地理学科的认识程度,使其更好地掌握并理解所学知识,就需要初中地理教师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将图文结合教学这一新型教学方式应用于地理教学过程之中,强化“以图导学”的运用与实践,以达到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和全面发展的目的。在此过程中,教师要不断借鉴互联网先进教学资源,加强中学地理教材内容研究,并有效地把中学地理课程与图导学相结合,以便向中学生提供更加丰富、多元而又具有魅力的知识资料,帮助学生形成正确认知观念,激发其探究精神。
二、拓展课堂教学平台
传统的教学模式以教师在课上板书为主,不便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同时,也不能充分挖掘学生的潜力,难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需求,无法实现因材施教,造成教学效果不佳。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新媒体逐渐被广泛应用于教育领域之中,这对于推动初中地理教学改革具有积极作用。互联网上先进的教学资源已经成为教学中当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不仅给广大中学生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改变着传统的教育方式,其能够以简单明晰的图表形式表达事物特征,更能发挥多种优势进行分析解读,极大地方便了教师教学工作,使得教学活动效率得到大幅提高。因此,初中地理教师应当从实际出发,探索一种适合初中生使用的多媒体教学手段,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强大的处理功能,构建出一个高效便捷的初中地理课堂环境,使学生在更加形象具体的现代信息展示中去明确教学内容的重点,强化大脑中的对知识点的理解和认知,不断提升学习效果。比如,在人教版初中地理“认识地球的形状和大小”学习时,初中地理教师可以借助多媒体让所制作的图片以及动画等图像生动形象,直观明了地形模型,并且还可通过文字讲解及视频展示等形式来体现教材知识点的内涵,这样既方便了同学们学习,又有助于老师开展授课工作,进而提高教学水平。
三、利用思维导图,归纳整理学习内容
思维导图作为近几年兴起的新教学模式,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将繁杂的各小块知识点联系起来,使其变得更加有条理化,从而使初中生能够一目了然的感受的知识点的分布,能够更快速的进行知识点的掌握,从而达到强化记忆,加深印象的目的。思维导图这一高效教学手段的应用,是提升初中地理学科整体质量的有效途径之一,它能使学生更好地掌握课本知识体系,并对教学内容有较深入理解,有利于他们进一步巩固所学知识。为此,初中地理教师可以结合自己多年的教学经验,设计一套符合自身教学特点的地理思维导图课件,以此为基础展开日常教学实践活动,同时还要鼓励学生将本节课所教学的内容,利用思维导图形式去进行体现、总结、拓展和延伸,以便学生能够不断获取更多相关信息,促进其全面成长进步。
结语:
综上所述,在初中的地理课堂教学中采用以图导学方法,可以显著提高中学地理课堂有效性,对培养学生良好的独立研究意识,对提高学校课堂教学质量都具有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中学地理教师应针对各自特点合理运用此方式,以实现初中地理教育目标,提高教育效率,最终促使整个初中地理教学过程顺利进行,从而获得较为理想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吴丽青.“以图导学”在初中地理教学中的具体运用思考[J].学苑教育,2022(31):77-78+81.
[2]陈燕.“以图导学”在初中地理教学中的具体运用思考[J].学周刊,2022(06):4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