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质量促进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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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质量促进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分析

申海静

广州火炬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510700

摘要:随着科技成果政策体系的逐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已进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然而,科研院校的科技创新与面向市场的产业发展之间天然存在脱节问题,科技成果只有真正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才能打通科技和经济之间的通道,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科技成果转化;高质量发展生产力

1科技成果转化战略意义

科技成果是人在进行科技创新的过程中,经过复杂的智力活动所得到的具有一定学术或经济价值的知识产品,是一种公认的智力成果,单纯的科技成果很难直接带来经济效益,只有应用于生产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才能推动经济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召开的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指出:科技成果只有同国家需要、人民求、市场需求相结合,完成从科学研究、实验开发、推广应用的三级跳,才能真正实现创新价值、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被列为科技工作十项任务之一,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目的主要就是为了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应用于生产的动力引擎。

2.科技成果转化生态体系

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持续周期长、专业化程度高且不断动态变化的系统工程,参与主体主要包括政府、科研院校、企业、服务中介、金融机构等,各主体在转化的各阶段相互协同,互相制约。不同参与主体具有的独特要素功能,可以为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类业务板块提供支撑,形成多要素联动、多业务协同的共生体系。

科研院校等研究机构作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供给方,可通过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向企业提供需要的科技成果,使企业能够以相对较少的成本开发新产品或提高生产力。政府应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完善公共服务平台,为科技成果转化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的快速发展催生了各类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及平台,获得了金融市场的密切关注,这些机构可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交易平台、数据信息、评价评估、投融资、法律咨询等服务。

图:科技成果转化生态

培养专门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专业人才是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生态体系的关键核心。因工作环境和专业特长的差异,科学家和企业家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时关注点各有侧重,培养专业化的技术转移人才是打破科学家与企业家思维鸿沟的有效路径。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2020年印发的《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将技术转移人才按应具备的综合能力和评价标准分为初、中、高级三个等级。在此背景下,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等地积极探索以多种形式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实践。如2021年广东省出台《广东省技术经纪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开展了首批技术经纪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畅通了技术转移人才职称晋升渠道。为使科技成果转化生态体系高效运转,壮大科技成果转化专业人才队伍,进一步加大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力度、健全技术转移人才提升体系、强化技术转移人才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3.科技成果转化路径及障碍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了五种主要的科技成果转化方式,包括:自行投资转化、转让、许可、合作转化、作价投资等。科技成果所有者可结合技术成熟度、资金需求、体制机制、人员团队、政策等综合考虑,慎重选择科技成果转化方式。自行投资转化主要是指成果所有者利用自有的资源实施成果转化流程全链条,成果所有者自行承担转化过程中的风险、独享转化收益。转让是指成果所有通过收取一定费用等形式将科技成果所有权转让给企业等主体,这种方式可弥补成果所有与企业间研发与生产经营的错位偏差。许可是指成果所有通过签订许可合同等方式给予被许可人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权利,包括使用权、生产权、销售权等,这种方式灵活性较大,且成本低、风险小,容易达成共识。合作转化是指成果所有与他人合作共同进行科技成果转化,优势互补、收益共享、风险共担,但是,由于合作转化牵扯到各方的权益义务错综复杂,需要提前厘清、避免后续纠纷。作价投资主要通过对科技成果进行评估定价投入企业以形成股权的方式进行转化,可入股现有公司,也可新设立成果转化公司,供需双方利益捆绑形成紧密的共同体,这种方式可大大激发科研人员的转化积极性。

随着我国经济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对科技创新的要求和关注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短板和制约性问题逐渐显现出来。一是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仍障碍重重。目前,国家及各地市已经出台了大量针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明确了对科研人员的奖励激励机制,但是对于投入资金支持成果转化的单位、推进成果转化的管理人员和技术转移人才的利益保障制度尚不完善。对于科技成果等无形资产的评价评估、管理、处置等尚未形成完善的操作指引,政策落地不到位,存在引起纠纷的风险。二是科技成果质量不高、转化动能不足。科研院校的科研工作者仍是科技成果主要的供应者,但是科研人员现阶段仍存在重基础、轻应用,重论文、轻市场的问题,未能结合市场需求、企业需求开展科研攻关,形成的科技成果不能有效对接产品市场,转化成功率低。另外,一些原创性、前瞻性强的成果往往需要很长的转化周期,投入大量的资金、时间等资源,对于多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来说很难承接转化。三是专业化服务平台和人才供给不足。因缺少专业化的服务共享平台和复合型的技术转移人才,科研院校和应用企业之间仍存在

双盲问题,成果信息和产业需求无法实现实时共享、快速对接转化。四是科技与金融需进一步融合。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高风险、高投入且周期较长的投资行为,不同转化阶段需要的资金体量、运作模式是不一样的,越到后期就越需要多元化的资金支持。但是目前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来源前期还是以财政资金为主,金融资本仍更倾向于风险小、收益高的成熟期的项目,对于中间阶段的金融服务体系仍比较薄弱,服务于科技成果转化各阶段的科技金融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

4.高质量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建议

1)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健全政策支撑体系

针对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遇到的政策堵点,完善政策支撑体系,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使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有效落地。优化单位、科研人员、管理人员等成果收益分配机制,调动参与各方的转化积极性。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涉及资产管理、奖励税收等操作指引,解决成果转化人员的后顾之忧。

2)供需两端协同发力,推动产出高质量成果

强化企业作为科技创新主体的地位,鼓励科研院校与企业共同成立创新联合体和研发中心,以企业需求拉动科学研究,供需双方协同发力,推动产出质量高、转化效率高的科技成果。通过揭榜挂帅等模式引导科研院校主动收集、对接企业需求,针对企业产业化过程中的卡点、难点开展定向攻关,将科学家的科研能力转化为促进经济发展的推动力。

3)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完善金融支撑体系

一是推动多元化金融资本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发挥政策性金融引导作用,遵从市场规律,利用贷款贴息、担保风险补偿等手段,引导金融资本流向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培育和发展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等投资机构,鼓励资金流向科技成果转化的高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二是构建金融和科技相互促进的循环机制。鼓励支持金融机构为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提供银行贷款、风险投资、科技保险等金融支持。支持开发专门的科技授信品种,综合运用信贷、融资、理财等产品满足科技成果转化不同生命阶段的资金需求。

4)培育技术转移人才,提高专业化服务能力

随着科技成果转化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对复合型技术转移人才的需求也日益增长。技术转移是一个系统的过程,涉及到的知识面非常广泛,不能仅通过课堂学习速成,还需要在实际工作中进行不断探索和实践。一方面,可积极探索学历教育和社会实践培训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完善资格培训体系和职业标准;另一方面,可充分借助新型研发机构建立人才交流机制,选派优秀干部、科研人员、企业人才以互相挂职锻炼等形式学习交流,畅通政府、科研院校、企业间高效畅通对接,进一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人员的服务效能。

5结论

我国科技创新正处于从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如何把基础研究成果转化为国家生产力是一个持续性的话题。立足科技自立自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创新,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力,构建经济发展新格局,对于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

参考文献:

[1]阙珂,王志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释义[M]. 北京:中国民主法治出版社,2015

[2]王崇军.一种新型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的探讨[J].科技与金融,2021(11):86-90.

[3]张瑞,高颖银.国内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与模式研究进展[J].宁夏农林科技,2021,62(09):75-78.

[4]吴寿仁.上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模式研究[J].创新科技,2021,21(08):45-54.

[5]李丽英.科技成果市场转化模式与效率评价[J].产业与科技论坛,2021,20(04):13-14.

[6]朱星华.科技金融助力科技创新乘风破浪[J]. 科技与金融,20189:43

[7]陈套.加快高质量科技创新成果转化[J]. 科技中国,20197:24-29

[8]吴冰,徐昕.支撑科技成果转化的中介服务机构分类研究[J]. 科技经济和管理科学201919:176-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