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工业大学315000
摘要:高校研究院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的同时为促进高校院所科研事业协调健康发展开始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并寻求通过降低成本增加利润空间。目前在高校院所成熟且具有实际操作意义的成本核算体系尚未形成,本文以X高校研究院为例,通过案例分析作业成本法下成本核算的可行性。运用作业成本法的优势在于通过资源动因、作业动因追溯内部成本形成过程,并将繁冗的间接费用在多个成本核算对象间进行分配,为科学事业单位进行成本核算提供新思路。
关键词: 高校院所成本核算 作业成本法
一、引言
2019年1月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开始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后,双分录记账方式引入权责发生制下的财务会计,这也为行政事业单位实施成本核算奠定基础。同年12月,财政部印发《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以下简称《基本指引》),为高校院所实施成本核算指出核算对象、项目和范围及归集和分配。2022年9月,为推动政府会计改革,进一步服务于高校院所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及运行效率的需要,财政部印发《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科学事业单位》在原《基本指引》的基础上明确具体内容。引入作业成本法进行科学事业单位成本核算有利于高校院所找到资源耗费主要环节,进而优化资源配置,达到有效降低高校院所运营成本,管控风险,增加竞争优势,获得良性发展。
二、基于作业成本法下X高校研究院项目成本核算实例分析
(一)X高校研究院院基本概况
X高校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目前设有5个中心,纵向科研项目17项,其中国家重点研发项目1项,省市自然科学基金16项,横向科研项目26项。硕士研究生60人,博士研究生22人。本文选取的国家重点研发项目折算系数为2,省市自然科学基金折算系数为1.5,横向科研项目折算系数为1。硕士研究生的折算系数为1,博士研究生的折算系数为1.5。研究院折算后科研人员人数为1*2+16*1.5+26=52,折算后的学生数为60*1+22*1.5=93。
(二)明确成本核算主体
本文选择研究院为项目成本核算主体。研究院是独立法人机构,由于研究院未在中心范围进行分级会计核算,因此,以研究院作为核算主体更具有可操作性。
(三)确定科研项目费用及资源动因
在研究院需要把与科研项目有关的耗费确定为科研项目费用。根据研究院财务科目设置将科研项目费用分为四大类: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反映研究院开支的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研究院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研究院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生活补助、助学金和奖学金等;资本性支出,反映研究院用于购置或自行建造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资产,包括房屋构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四)资源费用的归集分配
1.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的计算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房屋及构筑物折旧年限为50年,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家具用具及装具折旧年限为20年。按中心分配折旧费用,如表3。
2.归集资源费用,根据资源动因计入作业中心
结合研究院实际,填写资源费用类别,如表4。
三、结语
为满足科学事业单位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进而服务于成果转化应用,传统模式下的成本核算未考虑固定资产折旧,同时将无关的费用又计入到项目成本之中,不同项目所消耗的作业量未加以区分故导致传统模式下的成本核算已无法满足科研项目需要。本文列举X高校研究院在项目成本核算中采用作业成本法通过资源动因和作业动因追溯项目成本,将相关资源费用在多作业中心进行分配,提高了项目成本信息的质量。
参考文献
[1]贾珍珍.基于作业成本法的农产品物流成本管理[D].南京:南京农业大学,2013.
[2]朱红生.关于科研项目目标成本管理的研究[J].商业经济,2016(1):131-132.
[3]盛中民,庞倩,潘俊.高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基于制度理论的视角[J].财会月刊,2019(13):8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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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任碧佳1989.12女山西太原汉硕士研究生助理会计师会计,财务管理
本文系陕西会计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2022年教育财会科研立项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