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勘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济南,250000
摘 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现问题是巡视监督的首要职责、基本职责,要“把巡视监督与纪检、监督、组织、审计等监督贯通起来”。目前在巡视巡查工作中,巡察监督贯穿融合效能还有待提升,巡察机构与纪检、监督、组织、审计部门的协调、信息互通及监督互动还不够。鉴于此我们需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巡视关于加强协作联动的要求,全力推动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在理念和方式方法上贯通融合,发挥财务审计优势,助力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努力打破“业务壁垒”,推进巡察与审计“无缝对接”,使得“政治+业务”体检更加全面、更加精准。
关键词:财务审计;巡察工作;贯通融合
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现问题是巡视监督的首要职责、基本职责,要“把巡视监督与纪检、监督、组织、审计等监督贯通起来”。目前在巡视巡查工作中,巡察监督贯穿融合效能还有待提升,巡察机构与纪检、监督、组织、审计部门的协调、信息互通及监督互动还不够。鉴于此我们需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巡视关于加强协作联动的要求,全力推动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在理念和方式方法上贯通融合,发挥财务审计优势,助力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努力打破“业务壁垒”,推进巡察与审计“无缝对接”,使得“政治+业务”体检更加全面、更加精准。
一、从财务审计角度对巡察工作的认识和体会
(一)强化政治意识
强化政治意识,就是坚持政治巡察定位,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把准抓实关键环节,盯住重点人和事。巡视不同于行业检查、党务监督、专项整治工作,是由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落实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察。党中央文件中对加强政治巡视在保持党中央的全面权威这部分加以强调,凸显了巡视作为党内政治监督重要工作安排中的关键作用。我们应当牢固抓住政治巡视的这一定位,提升党执政地位,保持从严的工作主基调不动摇,进一步落实政治巡视制度和政策,坚持问题导向,把准抓实关键环节,盯住重点人和事,增强巡视监督质效,切实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
(二)树立系统观念
当前巡察工作正处于新的发展阶段,巡察工作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复杂,巡察的对象和领域不断拓展,巡察的技术方法不断变革、内容不断变化、巡察工作质量和效率新的要求,都对巡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众所周知,巡察涉及到党建、纪检、组织人事、改革发展、风险防控、财务审计方方面面,并不是简单的专项监督检查,而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涉及到一个企业从上到下、从纵向到横向的全过程。这就需要我们坚持系统观念,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把握重点环节、整体性推进,努力构建高质量的巡察工作机制,切实规范巡察行为,提高巡察工作质效。
(三)坚持辩证思维
对大企业的巡察工作并不是单纯的就事论事,而是需要历史的观、辩证的观,以及整体的调查与研究。坚持抓点带面,坚持二点论和中心论的结合,学会用辩证思维,牢牢扭住牵一发动全身的关键,正确确定好主攻方向。对巡察工作人员应始终保持谦虚谨慎,重视同被巡视组织和有关部门之间的互动协调,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认真做到从全方位、辩证、历史地看到巡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客观审慎地做出巡察判断和总结,切实防止口大气粗,做到以理服人,保持了巡察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四)把握国有企业的特征
在巡察国有企业时,要深刻把握国有企业发展规律和特点。只有这样,才能有的放矢,事半功倍。根据企业实际,大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掌握被巡察企业的特点:一是党的建设和组织建构;二是产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业、投资、管理等等方面;三是企业发展历史沿革;四是公司形态;五是班子状况;六是经营特点;七是文化特征。关于国有企业发展,应掌握好以下几个方面:在党建引领下,企业战略愿景是什么即目标规划;以各种方式管理控制即解决体制、机制、运营方式等问题;以及企业文化即企业的核心价值观是什么。在构成战略愿景、管控方式以及企业文化三足鼎立的局面中,还有考虑人力资本策略。以上关于把握国有企业特征的要点只是通用模板,遇到具体不同类型企业还要具体分析。
(五)聚焦重点“四个落实”
聚焦重点“四个落实”,具体来说一是落实党的方针路线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要求。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三是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四是落实上级巡察及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聚焦“四个落实”,需从“四个看入手”,扭住关键、实现突破。从政治方向看站位,即从党的政治建设、发挥党委(党组织)领导作用方面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方面;从严治党看基层,即从被巡察企业党委各基层党组织“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纪检制度体系建设和制度规范性以及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把握。选人用人看导向,即从班子作用发挥和干部作风建设情况,选人、育人、用人、留人机制建设情况以及三项制度改革推进情况等等。反馈问题看整改,主要是上级巡察及审计、合规监督反馈问题和检视问题整改落实以及责任落实情况等等。
(六)创新巡察工作理念和方法
认真细致,是对巡察工作的基本态度。在具体巡察工作中,除了"严""真"以外,还突出一个"细"字,一定要从"目光敏锐、方法精准、客观公正"的角度出发,认真细致,严查细巡,透过现象看本质,抓住细节,从细微处发现问题。通过闭环管理,严控巡察工作进度,扎实有序推进巡察要求的各项环节,做到又"实"又"快"。创新巡察工作的基本思想和方式,是要干科学的事情和合理的做事,简单来说是要把握尺度、发现问题;做好准备、吃透细节;扭住重点、把握重点;加强合作、共同补位;重视环节、以小见大;注重闭环,不断提高;掌握节奏,进退有度。其中对于扭住关键,抓住要点中的要点主要是切入点、难点、赌点、痛点等等。切入点是指根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整体安排部署,巡察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上级巡察及审计反馈问题,集团相关部门对企业的关注点。难点指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重点领域。堵点是巡察工作中的阻力和压力。痛点则是坚持问题导向,职工群众集中反馈的重点人、重点事。
二、财务审计在巡察工作中的重要性
财务审计在巡察工作中的重要性可以总结为发现重大问题,抓住主要矛盾、关键问题;抽丝剥茧,互相印证。可以说财务审计和巡察工作,通过共同进行监察,优势互补、信息资源共享、做到在能力上互为支持、在职责上互为补位、在结果上互为印证,就可以实现更深层次地找到病灶、发现隐患、对症下药。
一是通过财务审计印证巡察问题。根据巡察中出现的包括经费、资金管理等领域的重大问题,通过组织审计力量利用被巡察工作单位和其他机构的财务信息等资料,经过与数据资料比对、分析研究,提炼有意义的问题线索,从而发现被巡察工作单位存在的深层次违规违纪现象。在实践中要着重注意有无出现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要求的行为;有没有严格依照的规章制度进行的实施审核、决策,有没有按程序提交集团或遵守流程;业务或工作本身有无与行业及战略规划偏差、效益情况未按协议约定执行(主体、方式)、进展情况(造成延期、逾期或违约)或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等等情形。如,在巡察某单位时,了解到其管理的基金缺口较大情况较为突出,分析其对该基金的管理可能存在缺失问题,重点对其管理的16家机构的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发现有12家机构涉及骗取基金近7000万元等问题。再如,巡察某单位时,发现其隶属企业临时聘用人员较多,且部分人员为其他单位在编干部,初步分析可能存在兼职取酬的问题,随即安排审计人员对工资发放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深入了解,不仅发现在职人员兼职取酬的问题,还进一步发现套取上亿资金、多支付工程款等问题。最终彻查发现该企业主要负责人贪污受贿、收受贿赂、挪用公款、滥用职权造成国有损失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挖出了隐藏在国企中的“蛀虫”。
二是与巡察相互配合,各司其职,齐心揭问题。对巡察组进行合理分工,审计重点了解财务管理、资金使用情况,其他人员重点了解履行职能职责等情况。通过定期召开会议,相互印证发现的问题和疑点,使得“威慑+客观”的判断更加准确,实现以数据说话、以量变看质的监督效果。如,在巡察某单位时,进驻了解一段时间后,财务审计组发现其资金滞留,问题查证组发现其项目推进缓慢,经组务会研究初步判定该党组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经过共同深入了解,最终发现该单位多个项目进展迟缓,部分项目无法正常开展、专项资金被财政收回的突出问题等。
三是财务审计建议推动整改。针对财务管理、资金使用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分情况推动解决。对于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且能够及时解决的突出问题,巡察期间,由财务审计组指导被巡察单位立行立改;对于需要审计监督重点关注的经济领域问题,向审计部门下发《巡察建议书》,由其结合审计全覆盖推动解决。如,结合巡察情况,梳理出财务管理、国有资产流失、违规审批使用或滞留项目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工程建设领域乱象等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财务审计组在审计监督中重点关注。这些情况在巡察中已逐渐改观。再如,巡察时发现,某企业对国有资产底数、企业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底数不清、责任不明,长期未接受过全覆盖的审计监督,建议进行审计监督,促使审计建议推动问题的整改。
三、财务审计在巡察工作中的具体应用
财务审计在巡察工作中的应用很广泛,如发现并推动解决在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或针对发现的复杂问题协调审计专业力量进行专项审计等等。财务审计在巡察工作中的具体应用如下:
(一)对外投资
审查对外投资时,首先应把握省、市、公司相关政策规定,政策规定是对外投资的依据,也是审计合规性的重要尺度。例如,A公司(国有企业)与B公司(其非控制企业)开展合作,双方签署相关服务协议,协议约定:A公司从B公司承接到的项目(全额支付300万元)需转包B公司指定的第三方实施,同时约定第三方在每年年底支付给A公司相关款项,三年内付清,合计480万元。以上行为名为合作实为借贷。违反省属企业及其子企业可以通过财务公司、结算中心等向所属全资、控股、控制企业委托贷(借)款,并履行内部审批流程,按市场化原则签订合同。不得向非控制企业贷(借)款(出借资金)的相关规定。又如:国有企业A的权属单位设立新公司,该权属企业内部进行了新设公司的内部决策和行为审批,进而完成新公司注册。新设公司的行为虽已完成内部审批,但存在未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情形,违反相应投资管理规定。
(二)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中具体规定了因预算调整或预算外事项导致需追加年度资金预算的,权属企业应按年度资金预算审批流程重新审批追加;权属企业的资金使用未按预算执行的,除责令责任人收回违规使用资金外,将根据情况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同时对大额资金使用进行界定,即在对外投资、对外捐赠、企业并购重组、产权交易、重大物资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活动中的资金使用事项。资金管理中常出现以下问题:企业自行开立账户和银行之间大额资金往来频繁;资金归集不及时,现金管理不到位,未做到日清日结,大额现金长时间存放、盘点有长短款;资金管理不到位,公司之间拆借资金频繁;银行存款对账监督不到位,部分银行业务未及时记账,账户资金数不能如实反映。
(三)资产与产权管理
在资产与产权管理审计中,首先也是把握相关政策规定,政策的规定起到指引、限制等作用。具体的文件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省属企业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指引》、《某省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实施办法》等等。在巡察中常见的问题有处置未经过资产评估,也未向股东单位备案;固定资产、存货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部分资产去向不明,账实不符;先处置资产,后补评估报告和审批程序;从民营企业购买专利,以双方协商后的协议价格购置,未对其专利进行评估等等。
(四)招标采购
在招标采购巡察、审计监察中,相关政策规定是评价招标采购的合规、合法性主要参考和依据,这些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等。其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规定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中的不同单位,不能进行同一标段投标或者不分标段的一个招标项目投标,否则视同招标失败;或者投标人内部出现兼并、分立、破产等重要变动情况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招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再符合资质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资质要求或者其投标损害招标公正性的,将其投标作废等。比较典型的招标采购中的情况包括:一是招标采购过程不正规:该招未招,该采不采;采用内部办公系统审签方式替代评标会议。二是实际的中标方未在合格企业名单或合格的服务分包方名单之内。三是陪投标、串标、分拆招标。四是中标方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资质要求,中标方基本信息情况不实等。五是未按规定报公司招标或备案等等。
(五)会计核算及信息质量
会计核算及信息质量是会计的基本职能和基本特征,在巡察中常见的会计核算和信息质量方面的问题如下:一是收入成本确认数据不准确,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二是账务处理不及时。三是该摊销的费用并没有摊销;四是虚开业务发票报销个人费用等等。同时,在巡察中应关注以下事项:一是关注收入、成本入账期间;关注补贴收入、营业外收支有无异常。二是成本费用的归集摊销和暂估是否符合权责发生制。三是费用发票的合规性检查,合同、发票、资金三流是否一致。四是税费的缴纳是否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等等。
财务审计在巡察工作中的具体应用如以上方面外,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有所体现。尤其是在楼堂馆所违规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等。
四、结语
通过上文从财务审计角度对巡察工作的认识和体会、财务审计在巡察工作中的重要性、财务审计在巡察工作中的具体应用,可以看出财务审计在巡察中的作用举足轻重,发现问题是巡视监督的首要职责、基本职责,要“把巡视监督与纪检、监督、组织、审计等监督贯通起来”。鉴于此我们需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巡视关于加强协作联动的要求,全力推动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在理念和方式方法上贯通融合,发挥财务审计优势,助力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努力打破“业务壁垒”,推进巡察与财务审计“无缝对接”,使得“政治+业务”体检更加全面、更加精准。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做才能发挥财务审计优势,助力巡察工作呢,具体而言,有以下建议:一是心中要有“作战图”,有框架、有思路,不要眉毛胡子一把抓。二是事实、依据一定要弄清楚,不能大而化之,要有较真精神。三是注意材料之间的相互印证,不轻易下结论。四是抽丝剥茧,不放过任何疑点。五是注意核查原件。
通过巡察与审计的协同作战,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逐步形式“1+1>2”的正向叠加效用,发现问题更加精准,政治监督更加聚焦,利剑作用更加彰显,有力促进了巡察工作的高质量高效开展,形成互促共赢,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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