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会国际医院 上海市 200233
摘要:目的:研究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危险因素以及对母儿结局的影响。方法:通过对华东某院妇产科自2021年2月到2021年12月之间收治的孕妇作为研究样本,从中选取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的74例孕妇作为研究组,同时从样本当中选取74例未出现妊娠期高血压的孕妇作为对照组。将两组孕妇临床上出现的并发症以及分娩后新生儿出现的临床并发症进行统计与对比,分析妊娠期高血压存在的危险因素。结果:观察组孕妇以及新生儿出现并发症的概率高于对照组,同时观察组患儿出生体重明显低于对照组患儿。结论:妊娠期高血压的出现有多种高危因素,主要与孕妇产次、年龄、子痫前期病史、初次产检时体重指数等因素有关。在孕妇出现妊娠期高血压,未能及时发现、处理,严重时可导致母儿出现不良结局。
关键词:妊娠期高血压;危险因素;母儿结局
妊娠期高血压是妊娠期妇女所特有的疾病,是妊娠与血压升高并存的一组疾病,发生率5%-12%。在患者出现妊娠期高血压时,临床表现为血压升高、蛋白尿、水肿、全身多脏器损害,严重时甚至可能出现抽搐、昏迷等,是导致孕产妇以及围产儿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能否在早期对出现妊娠期高血压的孕产妇进行诊断识别是对妊娠期高血压孕妇治疗的有效保障。本文通过对妇产科当中收治的妊娠期高血压孕妇以及正常孕妇进行对比,对妊娠期高血压的危险因素以及所造成的母儿结局进行研究,作出如下的报告。
一、资料与方法
1.一般资料
将华东某院妇产科自2021年2月到2021年12月当中收治的孕妇作为研究的对象,选取其中74例诊断为妊娠期高血压的孕妇作为观察组,同时在74例未出现妊娠期高血压的孕妇作为对照组。纳入标准:孕妇经过临床诊断确诊为妊娠期高血压。排除标准:孕妇存在妊娠期合并心血管类疾病、代谢类疾病以及孕妇存在多胎妊娠与严重妊娠并发症。将两组孕妇的产前基本情况进行对比,基本资料归纳为表1。
表1 两组孕妇一般资料对比
组别 | n | 年龄 | 孕次 | 产次 | 孕前体重指数 | 平均动脉压 |
对照组 | 74 | 28.31±1.27 | 2.21±1.14 | 1.24±0.25 | 22.11±3.13 | 97.67±6.74 |
观察组 | 74 | 34.35±3.22 | 2.14±1.07 | 0.19±0.36 | 27.67±3.01 | 101.34±6.85 |
对比两组孕妇一般资料,同时采集临床当中孕妇以及新生儿并发症的出现情况,并进行对比分析。通过在临床中对两组孕妇进行全面的检查,包括实验室检查(尿蛋白检测、尿常规、血液检查、肝功能测定、肾功能测定等)、影像学检查(产科超声检查、腹部超声检查、X线胸片、头颅CT或磁共振检查、超声心动图等)、心电图检查等方式对孕妇的情况全面掌握,并且对出现妊娠期高血压的孕妇采取治疗措施,对未出现妊娠期高血压的孕妇进行早期的预防[1]。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的治疗目的往往是控制病情,延长孕周,尽可能保障母婴安全。治疗基本原则是休息、镇静、解痉、降压、利尿,预防抽搐,必要时终止妊娠。对于未出现妊娠期高血压的孕妇,提升孕妇的预防认识,建议孕妇在妊娠期间保证良好的睡眠,避免在妊娠期间过度劳累,同时在日常的饮食当中注意营养的补充,进行适度的锻炼,以保持妊娠期身心健康,控制体重增长。
二、结果
通过对比两组孕妇一般资料,其中两组孕妇孕次对比无统计学意义。观察组孕妇各项指标相对比对照组明显较高,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将两组孕妇以及新生儿出现的并发症情况进行对比,得到如表2、表3的数据。其中观察组孕妇以及新生儿的并发症出现情况明显多于对照组孕妇以及新生儿,同时对照组新生儿体重明显高于观察组患儿,对比数据均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
表2 两组孕妇并发症出现情况
组别 | n | 产后出血 | HELLP综合征 | 胎盘早剥 | 发生率 | |
观察组 | 74 | 15 | 3 | 5 | 31.1 | |
对照组 | 74 | 1 | 0 | 1 | 2.7 |
表3 两组新生儿对比
组别 | n | 出产方式 | 出生体重Kg | 窒息 | 早产 | |
阴道分娩 | 剖宫产 | |||||
观察组 | 74 | 49 | 25 | 2.67±0.94 | 7 | 24 |
对照组 | 74 | 51 | 23 | 3.49±0.67 | 3 | 6 |
三、讨论
妊娠期高血压是产科中严重影响母婴健康常见疾病。在临床中若不进行及时的治疗,往往会导致孕产妇出现多种不良情况,引发严重的并发症,甚至可能导致孕产妇及新生儿死亡的结局。在临床工作中对妊娠期高血压要做到高危风险因素早期评估识别,以预防为主,第一时间发现病情,进而对患者进行治疗与处理,避免危险情况的出现[2]。
经过本次研究,通过对妊娠期高血压孕妇与正常孕妇的对比,妊娠期高血压的孕妇产次、平均年龄、孕前体重指数以及孕妇平均动脉压均高于普通孕妇,并且具有明显的差异(P<0.05),因此妊娠期高血压的危险因素包含以上主要几点常见因素。在对孕妇进行检查时,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导致妊娠期高血压的危险因素,对孕妇进行预见性的治疗,从而使孕妇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发生率得到控制,提升孕产妇的安全
[3]。
就并发症发生概率而言,有妊娠期高血压的孕妇较普通孕妇更容易出现并发症,并且容易导致孕妇出现早产、胎儿体重低等情况,严重时甚至可能导致孕妇以及胎儿死亡的不良结局。对于新生儿而言,妊娠期高血压孕妇的新生儿平均体重低于普通新生儿,出现窒息的概率也高于普通新生儿。
根据本次研究,在临床当中应当加强对妊娠期高血压的防治。通过妊娠早期评估检查,高危风险因素的识别,加强预防;对于早期出现的高血压进行及时的干预,帮助孕妇保持良好的心态、合理的作息,并且加强孕妇的营养补充,保证孕妇的蛋白质、维生素、及钙的摄入;对于出现不良情况的孕妇,应当及时对孕妇采取治疗措施,控制病情发展,避免情况恶化,适时终止妊娠,减少不良结局的出现。
参考文献:
[1]陈聪丽,曲冬颖.妊娠期高血压患者病因及妊娠结局分析[J].创伤与急危重病医学,2021,9(06):465-468.
[2]颜雪梅,孔繁娟,王爱华,李芳,陈立章.6579例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孕产妇的患病情况及发生危重情况的影响因素[J].中南大学学报(医学版),2021,46(08):814-821.
[3]李佳雯,郑小敏,应豪,黄璐.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与胎儿生长受限的相关性研究[J].国际妇产科学杂志,2021,48(02):182-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