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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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柳德海1, ,杨玉锋2   , ,齐统博3

1.吴起县河道管护站,陕西 吴起 717600

2.吴起县边墙渠水库管理处,陕西 吴起 717600 ;

3.吴起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陕西 吴起 717600

摘要:目前水资源污染严重,生态环境脆弱,我国亟须有完备的水资源治理体系来维护。实行河长制是破解我国新老水问题,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大制度创新。全面推行河长制,能够积极发挥各地党委政府的主体作用,使领导干部更加重视河湖治理,从而维护河湖的健康生命,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新格局。文中对河长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以供相关单位参考借鉴。

关键词:河长制度;河流治理;河长制研究

引言:

2017年元旦,我国提出每条河流要有河长。河长制首先是责任制,是党政领导负责制,各级党政领导担任河流的河长,作为河流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河流的管理保护工作,从基本上解决九龙治水各自为政的问题;真正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管理保护责任机制[1]。研究河长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能够弥补当前水资源管理的漏洞,对完善我国水治理的体制有着重要意义。

一、河长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河长制在实施之前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支持,在推行河长制时,因没有完整配套的法律法规做依据,推行难度较大。部分企业废水预处理不到位,个别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有些园区和企业偷排偷放问题严重。名不正言不顺。河长制的推行缺乏律法支撑,只是有名无实,即使是有名有实,河长发挥的作用也很有限。

(二)考核机制不完善

当前对河长制的考核主要是对责任主体的问责。责任主体的上下级评价和考核是重要的衡量指标。这种考核机制存在较大的弊端。上级评价责任主体时,如果责任主体被问责,而责任主体上级也同样会有着连带监督不力的责任。这样的考核结果显而易见有失公平;下级对责任主体考核评价时,因二者是上下级关系,存在着相关利益,其考核评价结果很难让人信服。考核机制存在较大弊端,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资金保障存在薄弱性

河长制的推行需要资金的支撑。当前支撑河长制落实的资金通常是各地区的财政局。由于地区发展不同,治理河湖的拨款数额有很大差别。不发达地区财政缺口大,对于水资源治理的资金拨款有限,导致治理工作难度较大,不利于河长制工作的开展;发达地区财政资金充足,水资源治理工作开展较好,但多数地区只限于短时期水资源治理,对于长期治理没有过多的打算。资金投入渠道单一,限制着河长制的推进。

(四)监督效能不足

河长制的推行除了需要河长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责任感外,监督检查对河长制的推行起到重要的作用。但目前监督检查水资源治理状况的部门很少,部分地区几乎没有形成监督格局。导致部分地区长期以来河长有名无实,也没有受到处罚;水资源治理很好的地区,河长没有受到相应的嘉奖和鼓励,治理积极性下降。监督检查不足,不利于河长制的全面推行。

(五)河长履职能力和水平不足。

我国推行的河长制,从乡、镇、村河长办人员,很少有专项专职,多数都是身兼数职,河长制人员缺乏,工作压力大,待遇不高。虽然多数河湖都设立公示牌,但多数河长巡逻不到位,多是有名无实,河长工作积极性不高;部分河长保护河流意识不强,对自我职能认识不够,业务不熟,河湖情况掌握不明,甚至污水出口设置都不清楚。部分河长组织协调能力有限,能力明显不足。

(六)公众参与度不高

无论是城镇还是乡村,民众的素质良莠掺杂,随处乱扔乱倒垃圾现象普遍存在。尤其是沿河的居民,生活垃圾、养殖场粪便随处乱扔乱倒,有的地区不能实现定期收集处理,河流湖泊污染严重。沿途的司机和乘客随意丢弃垃圾进入河道,这些直接都成为河水的污染源。公众保护河流意识不强,部分民众认为水资源保护是国家的事情,与自己无关,不能从自身杜绝乱扔乱倒垃圾,保护河道参与度不高,即使参与效果也很有限。

二、促进河长制发展对策

(一)运用法治实现长效机制

水利部门应加快修订我国河道管理条例,明晰河长的权力和责任。总结各地推行河长制的实践经验和教训,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将各地政府职责通过立法的形式展现,使各级领导在推进河长制时各个环节都能够遵循法律而行。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涉水违法行为坚决给予严惩。做好与河长制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才能顺利推行河长制,解决水资源污染的问题,依靠法律来推进河长制的全面开展。

(二)完善考核机制

完善河长考核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可以把考核目标进行细分,分为日常绩效考核、长期治理目标考核和短期治理目标考核;实行定期检查、定期考核制度,如季度考核;拓宽参与考核评价主体范围。建立考核评价信息库,让更多的人参与河长的评价考核,让考核评价机制更符合实际工作效果。

(三)加大资金投入,拓宽融资渠道。

河长制的推进是保护水资源,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工业、农业用水的创新举措。政府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但不能单方面依靠政府部门,尤其是不发达地区政府财力有限。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的参与,不断拓宽投融资渠道,拓宽保护水资源的投融资平台载体,可以在各大媒体平台推出水资源治理融资平台,积极鼓励企业和个人对治理水资源的投融资行为。

(四)强化监督管理

加强内部监督。有效发挥水利主管部门、检察机关等部门的职能作用。组织专人定期对河流情况进行巡查;加强外部监督。建立水资源管理保护信息平台,公告河长名单,在醒目的地方设立河长公示牌。聘请社会监督员,设立有奖举报电话等,外部监督的效果可能会更为突出。

(五)提高河长履职能力和水平

水利部门对广大领导干部以及河长进行培训,为大家明确展示其工作内容以及工作意义,在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源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质量改善等工作[2]。并强化追责问责,让河长真正负起应尽的责任。

(六)加大宣传力度

加强政策普及,加大水资源保护治理的宣传力度,可以通过设立河长制公众号,在政府官网开辟瞭望台等专栏,定期为广大民众推送水资源管理相关信息,呼吁全民携手公众参与,保护和治理水资源,造福子孙后代。

结语:

河长制的建立是我国对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创新举措。河长制的发展需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做后盾,需要有监督检查部门的认真执行,需要有政府、企业、各界人士的资金投入,需要全民的积极参与配合。水资源是动植物的生命之源,保护水资源人人有责。

参考文献:

[1]陈泽标.基于“河长制”的乡镇流域管理模式效用探究——以湖南省益阳市河坝镇为例[J].环境科学导刊.2019(02):1-5

[2]于欢,王涵.河长制实施现状及对策分析——以江苏省连云港市为例[J].珠江水运.2022(15):93-95

第一作者简介:柳德海(1978-08-09)男,汉族,本科,工程师,从事水利水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