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溯源管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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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溯源管理

张凯明,韩培禄

中汽数据(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市   300000

摘要根据有关部门的预计,中国的动力电池将在2018年至2020年间累计达到120,000至200,000吨,至2025年将达350,000吨。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总需求量不断增长,中国电动汽车的回收工作将面临更大的压力。本文旨在通过对中国新能源汽车电池的追溯管理系统的研究,为其追溯管理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

关键词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溯源管理

引言

目前,中国已经是世界上最大的新能源生产国,其动力电池的再生利用问题也越来越严重。为了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与长期发展,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框架。文章简单地介绍了蓄电池的可追溯管理。

一、实施动力蓄电池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的意义

生态文明对中国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回收新能源汽车是实现生态文明、保护环境、促进资源循环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单位应当推动 EPR体系的落实,并加大对再生能源的扶持力度。各试点地区和企业要加强执行计划,积极探索营销方法的创新;而在非试点地区,则要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促进区域间、行业间的协同合作,确保电池的高效循环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各相关部门要履行好各自的职责,积极推动废旧电池的循环再利用,为建设美好中国做出新的贡献。

二、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现状

(一)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的基本现状

由于各地政府对电池的回收与使用进行了严格的管制,各大厂商都在积极推行 EPR,而其他企业则从政策、经济等方面,逐渐形成了一个循环经济系统。例如,广西加大地方资源的开发,强化政府的综合规划和市场导向。上海、江苏和广西三个区域加速建立了本地管理平台,加强了对电力系统的监控,江苏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循环利用项目运行监控系统已经与江苏电网、江苏铁塔等公司进行了连接,并投入了试运行;河南、湖南和四川成立了以市场为导向的行业协会,引导各行业协同建设区域循环经济系统。

(二)梯次利用的发展现状

一般情况下,当电池电量不足20%时,就不适用于新能源汽车,可以在其它方面进行梯次应用。目前国内有10多个大型的电池梯次利用公司,其中已经有超过50000吨的梯次使用能力;梯次应用的企业主要集中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以及人才、资金、技术集中的一线大、中小规模的小城镇。公司大力推广梯次利用电池(以下简称“梯次产品”),利用梯次利用、光伏发电、智能充电等技术,在公司建设规模达300千瓦的光伏电站;深圳比克公司与南方电网深圳工业园区联合建设三元存储和三元存储;中天宏锂给客户提供“以租代售”的梯次产品,现已累计售出55 MWh的梯次产品。北京匠芯、中汽、华容等企业,对废弃电池进行了检测,并对其进行了数据分析。

(三)再生利用的发展现状

就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程度而言,我国的循环经济已经基本达到了工业化。由于政策和利益的驱使,我国再生资源的投资规模还在不断扩大,行业发展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再生利用行业应加速传统的湿法工艺,强化重金属的高效提取和处理工艺创新。安徽南都华柏公司通过对废电池的热解、锻烧工艺的研究,使其与铝箔、铜箔分离、锂回收达90%以上。安徽合巢工业新城公司开发了萃取提锂、高钠废水处理、钴镍萃取等新技术。

三、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现状

我国已初步建立了有关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的政策体系,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完善。

第一个阶段是在2016年,在这个时期,废品回收利用的大多数条款。2012年,国家发改委发布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首次将“阶梯”、“循环”作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内容。

第二个阶段为2016-2018年,政府制定了针对废旧电池的专项政策。《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进一步明确了各生产厂家的相关要求。此后,国家发改委在实施过程中也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三个阶段,即从2018年开始,将对各种新型汽车进行循环再循环,并在此基础上开展试点工作。同时,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也陆续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四、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问题

(一)缺乏专项法律法规

目前为止,关于新能源汽车的电池回收利用的法律法规只有几个部门制定,甚至还只是一些技术标准和规范,这些技术和标准虽然有针对性,也涉及到了电池的使用,但并没有强制执行,也没有对电动汽车的生产和使用进行有效的限制,更没有从法律上明确规定生产厂家和用户的责任;当各个行业的法规和管理体系发生冲突时,缺乏统一的、具有主导作用的法规,势必会影响到执行的成效。此外,对企业经营策略实施效果的两大主要因素,即团体顾客和个人顾客,目前尚未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

(二)主体及监管措施尚未完善

虽然新能源汽车的电池回收政策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但在回收方面,公司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标准进行,而在回收过程中,企业也要负上相应的责任。然而,目前国内新能源汽车的电池总量很小,且没有出台强制性的回收政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不大,对回收企业的责任也不明确,责任也没有真正落实,再加上新能源汽车的销售、回收等环节的定价不合理,导致电动自行车进入不法渠道的情况比较多。这些问题使新能源电池在循环使用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很大的困难。

(三)标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新能源汽车的相关法规和标准已经出台,但在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过程中,新能源汽车的生产、运营、新能源汽车的维护、新能源汽车的维护、新能源汽车的管理体系都还没有建立起来。首先,就技术标准而言,目前国内新能源电池的生产标准尚不健全,电池外观、叠片、绕组、整体结构等都缺乏统一的标准。这导致了废旧电池的拆解和回收成本的增加。其次,在回收系统方面,没有一个统一的仓储、再循环服务网点,而且对电池梯级利用的发展也非常缓慢。最后,由于新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现有的各类标准还需要不断地改进,比如,目前市场上存在着大量的电动汽车电池。

五、对新能源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建议

(一)建立动力蓄电池溯源管理制度

2018年2月份,国家信息产业部等七个部门联合印发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所有有关部门,包括报废汽车拆解公司、综合利用公司等,都要承担对动力电池的有效使用与环保处理的责任。在2018年7月,工业部、信息化部颁布了《管理规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该办法对各方提供了可追溯性信息,包括申报时限、申报程序等。对电池进行统一的编码与控制,实现电池的来源、方向、节点的监控,实现电池的溯源。同时,工业部、信息部门还成立了“国家新能源车辆的检验和回收利用追溯体系”,为电动车的溯源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二)注重动力蓄电池生命周期,落实责任延伸制度

根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各汽车制造企业应当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所谓的 EPR扩大是指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承担的责任,包括产品的整个使用寿命,尤其是在废弃后的再循环和再加工。全面实施汽车制造商的责任延伸机制是我国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

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企业生产公司的责任延伸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环境保护。汽车制造商和电池厂商要加强交流,加强合作,控制有毒物质的使用,并对新能源汽车和电池进行可拆卸、可循环利用的设计。第二,要建立一个循环再利用的系统。以汽车制造企业为中心,依托售后服务渠道建立回收系统,利用相关对策进行废旧电池的回收。第三,对电池进行追溯。各大生产企业要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生产、销售、维修、更换等方面的追溯信息上传到全国追溯平台。第四,披露有关的资料。汽车制造商要及时的提供关于电池的回收、拆解、分解、毒性等相关的知识,确保报废后的电池能够合理的使用。

(三)后端企业履责,推进动力蓄电池处置科学化

蓄电池的报废、回收、再利用是一个复杂的行业,牵扯到的企业也很多,不仅仅是汽车制造厂家要负起责任,而汽车后的公司也要负起责任,确保蓄电池的追溯管理能够全面、有效的进行。因此,国家发改委加强了对汽车制造、电池生产和报废汽车的循环再利用。

《管理规定》要求,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要严格执行对报废机动车进行可跟踪管理,并对其进行跟踪管理。新能源汽车报废后,15个工作日内,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提交政府,并将有关资料上传。在拆下电池后15个工作日内,可以在此平台上进行更换。

而对于梯次使用的单位,则要根据《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规则》,向“蓄电池编码系统”提出申请,并进行登记,以实现电池的梯次利用。同时,在处理、检查和使用期间所使用的电池,也要由回收公司处理。梯次使用所产生的其它废物,应按国家有关法规、法规及相关法规,实行环境保护,不得随意丢弃。梯次利用公司需要构建一个梯次的回收网络,将公司的梯次电池产品与回收公司联合起来,确保其在大规模的梯次使用中得到有效的回收和处理。

回收企业应根据《管理规定》,对回收电池进行追踪,30个工作天内将有关资料上传至平台,30天之内将有关资料传送至政府网站。

比如,废旧汽车的回收,由于相关法规并不明确要求报废,所以很多人都会将废旧的电池拆解出来,然后交给废旧汽车回收公司,而有些企业的发展方式比较落后,技术水平相对落后,环保意识相对比较薄弱的小公司影响了正规回收系统的运转。在回收废旧电池的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来保证废旧电池的使用。为解决上述问题,确保企业的追溯管理信息化,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要确保现行的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各相关部门能够在信息共享、监管等方面形成合力,使各部门之间的管理工作能够顺利、高效地进行;第二,要逐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以指导产业的规范发展。同时,为确保动力电池的追溯管理在实际运行中的执行效果,相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其追溯管理的力度。

(四)增强监管合力,探索和创新方式

从长远的角度来说,新能源电池的可追溯控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确保电动汽车在节能、环保和安全方面的重点,确保电动汽车的安全运行。新能源汽车电池是一种新型的产品,需要政府、企业、各方共同努力,共同探索更加科学可靠的创新方式。

在推动电动汽车电池可回收、可追溯管理、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应从管理措施、建立标准体系、监督管理、探索创新模式等方面进行。

在调控战略上,要从环保、综合应用等角度,逐步细化有关标准,指导综合利用行业高效、平稳的发展与提升:制定分级使用的行业控制体系,合理制定分级使用的认证和标识,引导和使用备用能源、储备能源等梯次使用的市场。

在制定电池标准化系统时,应严格遵循电池设计,研发,生产,回收,拆解,包装,运输,存储,梯次等方面的要求。

在强化监督的过程中,有关部门要在协调机制、源头监控、违规行为处理、激励政策研究等方面建立起长效的工作交流机制。同时,要加强对有关企业的追溯性和再循环机制,加强对废旧电池的回收和再循环的监管。

商业模式的发展得到了广泛的鼓励。支持行业联盟,第三方服务机构,建立第三方评价制度,使电动蓄电池的在线和线下交易技术合理化,并完善电池的评价与价格。

结语

随着电动车销量的逐步增加,对电池的可追溯性控制和合理的回收利用也日益紧迫。为了确保电池的循环利用,整个产业链都要协同发展,推动电池的生产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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