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具有物化资源、市场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资本资源,但若仅由合伙人个人持有,无法形成律师事务所的公共资源,并使律师事务所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具备竞争优势。要想将合伙人的个体资源转化为律师事务所的公共资源,需要通过组织学习,使律师事务所成为学习型组织,才能保证其核心能力长盛不衰。
关键词:律师事务所 个体资源 公共资源 组织学习 学习型组织
Prahalad和Garry Hamel在定义核心能力时,已经指出它的深层次实质是知识,是“组织中的积累性知识,特别是如何协调不同的生产技能和有机结合多种技术的学识。”事实上,知识在现代社会中已经成为最重要的资源,知识创新就是企业取得持续竞争优势的关键。彼得圣吉(Peter Senger,1990)指出:“一个组织拥有长期竞争力的关键,在于他们有比竞争对手更强的学习力。”[[1]]BiBella(1995)认为组织学习是资源稀缺环境中组织进行变异、选择、保留优势这样一个循环的过程,而每一次循环使企业更适合环境。[[2]]
就律师业而言,将合伙人具有的物化资源、市场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资本资源等个人资源转化为律师事务所公共资源,甚至在此基础上发展出律师事务所独有的知识积累,其关键在于学习。通过学习产生知识的共享和创新,这绝对不是因为市场购买行为就能达到目的。Nonaka(1995)在其著作《创造知识的公司》中提出了著名的知识创造模式,即SECI模型,证明企业内部的知识创新就是知识在企业互相转化的过程。[[3]]
一、知识转化的过程
知识在企业内部转化的过程包括以下四个阶段:
(一)社会化(群化),从默会知识到默会知识。
这是指只在企业内部个体之间的知识分享过程,例如律师事务所的师徒相授、传艺,具体可以表现为岗前培训或在岗培训,通过分享而创造出默会知识。
(二)外部化(外化),从默会知识到外显知识。
这是指把默会知识通过隐喻、类比、概念、假设或模型等形式变成外显知识。例如律师通过办理个案掌握办理同类型案件的技巧、
(三)组合化(融合),从外显知识到外显知识。
这是指将不同的外显知识融合起来,系统化成为一个知识体系,例如学校的正规培训。
(四)内部化(内化),从外显知识到默会知识。
这是指外显知识又纳入到默会知识,即员工个人的经验和技巧的培养过程,它是一个“干中学”的模式。
从社会化到外部化、组合化最终内部化,知识学习已经构成一个循环,并由此产生新的知识,新的知识又重新开始上述循环,再次形成一个动态螺旋式上升的过程。通过如此反复,支持企业核心能力的不断更新和发展。
二、组织学习的类型
组织学习分为个人学习、团队学习和组织学习三大类型:
(一)个人学习
个人学习是指个人获取知识和技能的过程。这种知识,既包括具体的技术和操作技巧,也包括理解能力。换句话说,个人学习可以分为应用层次上的学习和概念层次上的学习,它的具体模式以Kofman的OADI模式最为著名,即观察-掌握-设计-实施。
(二)团队学习
团队学习介于个人学习与组织学习之间,但它又是两者连接的纽带。团队学习最大的特征是交互作用,即团队成员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分享。它把个人的心智模式和共享模式结合起来,由此把个人知识转化为组织知识,并进一步影响组织,才会发生组织的双环路学习。
(三)组织学习
从理论决策的角度看,组织学习是组织的适应行为,是为了规避管理风险,从过程失误中总结有效的解决方法,并予以实施的行为。从知识应用观点的角度看,组织学习是对有关知识积累和发展创造的过程。组织学习可以分为内部学习和外部学习,前者指成员在组织内进行知识分享和创造,后者指从组织外部获得知识。组织学习又可以分为单回路学习和双回路学习,前者指组织通过环境的负反馈触发采取行动,使外部环境重新恢复平衡;后者指通过对各项反馈因素的分析和组合,对组织系统运行规则和行为方式进行重新认定。
彼得·圣吉提出创建学习型组织的五种修炼模式是一套较为有效的科学组织学习方法[[4]]:
1、倡导创新,鼓励自我超越。
这是指将组织学习的意愿和能力化为个别员工对于学习的态度,并养成终身学习的良好素养。
2、倡导沟通,鼓励开放的心智模式。
这是指将个人的心智方式调整成开放的系统,不再局限或仅满足于已有的成绩,放眼外部环境,采纳有益于己的各种知识,这是一种世界观。
3、倡导文化建设,建立共同愿景。
没有共同愿景,个体员工的学习知识只是“适应性的学习”,只有建立在共同的目标、价值观和使命感的基础上,员工个体的力量才会形成合力,才会有“创造性的学习”。
4、倡导团队学习,实现知识共享。
通过团队学习,形成集体智慧,提高组织思考和行动的能力。
5、倡导系统思考,实现组织整合。
系统的思考方式,能够全面细致地考虑到各因素的轻重、比例、因果关系,避免个体片面和主观的思考模式,才能使组织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做出正确的应对方法。
所谓组织学习,就是对五项修炼的整合,形成因果相关,环环相扣的有机体系。
笔者认为,在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中,无论是对个体资源转化为律师事务所的公共资源,还是律师事务所自身的知识创造,以及律师事务所的核心能力的构建,持续竞争优势的创立,真正有效的解决方法就是组织学习和建立学习型组织。只有将律师事务所建设成学习型组织,使律师事务所具有消化资源、创造知识的能力,才能保证其核心能力长盛不衰,以面对未来层出不穷的困难和挑战。
参考文献:
[1]彼得·圣吉,《第五项修炼——学习型组织的艺术与实践》,中信出版集团,2018年。
[2] BiBella.A.J. Developing Learning Organizations:A Matter of Perspeetive, 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 1995:287-290.
[3]Honaka I Takenchi H. THe knowledge Greating Company, 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5.
[4]张倩,《基于知识管理的企业学习型组织模式研究》,哈尔滨工程大学2005年博士论文。
*作者简介:钟国才,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二级律师;法学博士,工商管理学博士。
[[1]] 彼得·圣吉,《第五项修炼——学习型组织的艺术与实践》,中信出版集团,2018年。
[[2]] BiBella.A.J. Developing Learning Organizations:A Matter of Perspeetive, 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 1995:287-290.
[[3]] Honaka I Takenchi H. THe knowledge Greating Company, 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5.
[[4]] 张倩,《基于知识管理的企业学习型组织模式研究》,哈尔滨工程大学2005年博士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