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辽宁省盘锦市 124000
摘要:伴随着时代的进步,我国经济发展也迎来新的春天,在城市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农村建设规模不断扩大,而在这一过程中土地资源问题越来越突出。不过,目前所开展的农村土地利用管理工作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主要涉及到用途管制、土地规划、耕地保护、生态管理等方面。本文主要通过分析农村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现存不足,针对性地提出强化农村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的措施,以推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化、科学化利用。
关键词:农村;土地利用管理;措施
引言
土地资源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本生活资料,也是社会不断发展的基本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几次重大改革,从最初的“分田分地”到公社体制下土地集体所有和统一经营,再到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联户承包经营,对农业农村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农村土地资源面临的形势越来越严峻,使得农村经济发展与土地开发利用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同时农村的各种建设用地面积不断增加,导致土地资源越来越紧缺。因此,须因地制宜地开发利用农村土地资源,在确保耕地总量平衡的前提下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1农村土地资源管理意义
根据我国国家新农村建设发展的目标,不难发现,新农村的建设已经逐渐成为社会和国家重点关注的问题。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还需要发展土地经济,所以需要把农村土地资源管理提上发展的日程。农村土地资源管理可以有效地分配土地,并且处理优质资源问题,减少用地矛盾,让农村经济获得发展。
2农村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现存不足
2.1缺乏长远规划体系
对于当前我国的城乡规划工作来说,其在实际开展和建设之前就应当做好相应的前瞻工作,只有加强自身对于工作的规划和思考,才能够确保整体的工作具有足够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建立具备大局观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健全城乡规划管理体系也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此类体系的实际运行,相关管理人员能够更好地预测到未来城乡规划的发展情况以及工作情况,那么就能够提前做出一定的措施和手段来避免产生问题,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目前存在的问题就是大部分地区的相关管理人员未能够建立诸如此类的体系,进而导致了工作人员以及管理团队对土地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以及重要意义无法产生正确的认知和理解,降低了整体工作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2土地利用管理制度不健全
当前城乡统筹发展下的土地利用管理制度还不健全,土地承包、经营等法律法规不完整,有些土地的所有权不清晰,土地利用方式混乱,城乡结合发展后的垂直管理体系不完善,城镇用地违规占用农村土地的现象时有发生,危害了农村集体利益和农民利益,制约了土地开发利用的良性循环。我国法律规定,所有农村土地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了法律明确规定的以外,都属于集体所有。但在具体归属上依然缺乏明确的制度,导致归属权存在不确定性,比如农村土地虽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没有明确所有权构成要素和运行原则,因此难以保障农民的个人利益。此外,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在集体经营上,法律没有明确界定所属利益,导致集体经济影响农户个人利益的事情时有发生。
3强化农村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的措施
3.1树立科学发展管理理念
在农村土地利用管理工作中,核心内容就是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此项工作主要是对土地利用的布局和结构进行合理调整,对土地资源开发、保护、整治、利用等加强统筹协调,并做出宏观性、战略性规划。在新时期环境下,针对农村土地利用加强规划管理,需要首先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念,以促进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为目标,对农村土地利用情况加强用途管制,结合当地经济及社会发展需求,针对性地提供用地保障,充分体现农村土地资源在农民利益、生产安全以及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的保障作用。
3.2科学规划,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
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是解决农村土地资源问题、提高土地利用率的最主要手段,要根据土地资源的特性、结构及分布区域等,多方位、多层次划分耕种区域,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发挥出最大价值。相关部门要强化农村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调查土地性质,对土壤进行检测,引导农民根据不同土地的性质和特点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种植适宜的农作物,提高土地资源的经济效益。对于不适宜耕种的土地,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生态还林,减少撂荒,改善当地生态环境。可借鉴发达国家或地区的良好经验,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此外,应建立健全土地规划利用制度,强化建设用地审批制度,坚决杜绝农用地被盲目开发或“非农化”,同时对农户盲目开发、过度开垦土地的现象进行严格管理。
3.3高度重视土地整治工作
相关政策的落实是非常重要的,特别适合土地整治以及土地资源相关的政策,这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是分不开的。在落实政策的过程当中,政府必须充分地发挥引导价值,从而不断地补充土地整治工作中的政策条例,变得更加完善,让土地整治工作能够依法执行。有关部门需要进行立项审批,对于土地整治的相关项目严格的进行管理,把项目生态环境的影响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并且作出可行性报告,提交到有关部门进行重点审查。环境专家对于环境问题也必须提出一定的指导意见,让项目成功立项,必须要让科学性以及合理性都能够同时兼具。我国目前土地整治产业化发展仍然没有足够完善,政策体系方面也存在一定的漏洞,因此在进行土地整治的时候,要能够让所参与的企业以及组织也明白土地整治的重要性,从而按照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来完成相关的工作。比如产业的发展方向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的建立,都和我国土地整治产业化政策要能够协调一致,利用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政策,让土地整治的工作朝着更加规范的方向不断发展。
3.4健全相关法律体系保障
以各类规划相关元素的角度来看,合一之前的规划涉及到的法律法规除了《城乡规划法》之外,还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森林法》《湿地保护法》等。国家层面已明确不再新编和报批土规、城乡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而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完成之前,各级政府仍要以已审批的城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作为耕地保护、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划拨(或出让)或城乡规划管理等工作的实施依据,而这些行政管理工作的法律依据,仍旧是上述提到的各类传统规划的法律法规。虽然规划行政部门已进行机构改革与职能合并,但传统法规的沿用仍导致规划工作中时常出现事权划分不清晰、衔接协调沟通困难等问题。依法治国是我国一项基本治国方略,依法行政则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作为规划管理的最根本原则,国土空间相关法律的出台刻不容缓,各级政府与部门也要围绕核心法律,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及时制定相应法规条例与技术标准,形成国土空间规划制度的完整体系。
结语
土地既是社会生产力的源泉,也是社会生产力的构成,集中解决当前城乡统筹发展中土地利用管理问题,对保障城乡农民生产生活、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就我国当前土地利用管理现状来看,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利用土地,在土地开发方面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方能解决土地利用矛盾,有效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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