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桥头镇规划管理所,广东东莞,523000)
摘要:由于目前我国的测绘市场还不够规范,所以在进行多测融合的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因此,本文着重分析了多测合一技术在现代测控中的运用,并通过全面深化联合测绘业的改革,实现了多测合一的标准化;同时,对现行的考评工作机制进行改进与优化,以确保现代化计量工作的质量。
关键词:多测合一;现代测量;应用对策
引言
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是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认真落实省“1+1+9”工作部署和市“1+1+6”工作思路及“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验合一、多测合一”四合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最后一个重要改革事项。同时,
“多测合一”也是今年全市重点改革事项之一。2019 年以来,我市开展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现已全面推进并取得初步成效,我局已顺利完成建设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合并、规划用地许可和用地批准合并,且已实现全流程网办。在此基础上,结合今年市政府一号文精神,通过全面试行“多测合一”改革,聚焦市重大项目、增资扩产及产业项目,加快项目落地上马,激发经济增长潜力,推动东莞高质量发展。为此,请各镇街(园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规划管理部门(城市更新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配合及落实相关工作事项,确保“多测合一”改革在今年取得一定的成效。
1、多测合一的目的
按照《通知》实施的时间节点要求:自 2021 年 4 月 20 日起,本市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选取部分市重大工程和用地面积≥5 万平方米或建筑面积≥10 万平方米,无论处于何阶段凡未签订测绘委托合同的建设工程项目须签订“多测合一”测绘委托合同,试行“多测合一”。自 7 月 20 日起,全市全面试行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全流程“多测合一”,统一签订“多测合一”委托合同。7 月 20 日前签订的测绘合同可按照原合同执行(已备案的项目除外)。
联合测绘项目应当先设计后生产,要科学编制项目设计书或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人员、工具、工序,明确作业依据和技术要求,原则上对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不允许边设计边生产,禁止没有设计就进行生产。联合测绘执行的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标准依据和技术要求;如图1所示为三维激光扫描仪测量原理。
图1 三维激光扫描仪测量原理
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建立联合测绘一次委托机制,明确联合测绘流程、办理材料、成果质量要求和时限要求等,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一次委托一家测绘单位提供联合测绘服务,确保联合测绘有效实施。参与联合测图的单位应当具有工程测量(包括规划测量、建筑工程测量、地下管道测量),房地产测量(包括土地和房屋测量子项目)等的测绘资格,进驻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并按照《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的作业限额承接联合测绘业务。
2、多测合一要求
根据《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工程建设工程施工组织的工作范围为:全省的房屋,市政公用工程(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领域的重点工程),工程竣工后的工程勘察,人防测量,房地产测量等。各地要坚持高质量保障、高效服务、规范管理、有序竞争的原则,制定配套政策和措施,通过优化工作流程、明确技术要求、测绘成果共享等,在以上的项目中,对所涉的规划条件核实测量、人防测量、房地产测绘等,进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共享成果。各级国土资源管理机构要牵头,建立联合测绘一次委托的制度,对联合测绘流程、材料,成果质量要求,时间要求等进行了规定,并可自主选择,一次委托一次测绘单位进行联合测绘,保证联合测绘高效开展。参与联合测图的单位应当具有工程测量(包括规划测量、建筑工程测量、地下管道测量),房地产测量(包括土地和房屋测量子项目)等的测绘资格。进驻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并按照《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的作业限额承接联合测绘业务。
3、多测合一现存问题
3.1改革力度有待加大
通过对当前多测合一的应用状况的分析,发现还存在许多问题,妨碍了现代测绘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种合理的测量模型在实际应用中,因为涉及的测量单位数量较多,而且在技术规范和咨询效果上也有很大的不同,这就造成了多测合一的实际应用;这将给测绘成果的总体使用价值带来一定的制约作用。在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对多测合一的应用状况进行相应的改革与创新。首先,对联合测绘工作的改革要求较高,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没有全面地考虑到目前阶段的各类要素状况;同时,现阶段员工的个人责任意识还比较薄弱。这将极大地制约着联合测绘改革的发展,同时也会影响到多测合一的总体应用。其次,由于改革的力度较大,使得多测合一的总体使用质量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在实际工作中难以实现;竣工测量、不动产测绘等各项成果综合运用的效果日益低下。
3.2联合测绘市场不够规范
多测合一在实际应用中,因目前的市场还不够规范,对实际实施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在当前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形势下,一些企业为了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往往会故意压价。这就造成了测绘行业的混乱,想要朝着标准化的方向发展,将会受到极大的限制。多测合一的总体应用水平也会受到间接的影响,而在联合测绘市场中,由于本身的市场不规范,难以实现其应用的优势。公民的合法权利也将遭受重大损失,不能实现发展中的社会领域长期目标。
3.3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对“多测合一”的具体运用状况进行深入剖析时,必须注重各个环节的重点和重点,客观地分析现有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一是由于各测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多测合一的总体应用价值认识不足,缺乏对其本身的作用特征的认识;造成有关的地图工作在实际实施中不够专业。二是在整个联合测图运行与发展过程中,各测点单位的差异很大。特别是在技术、人力等方面,往往会使测绘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难以保证针对性和有效性,难以为测绘机构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同时,由于不能满足对资源共享的个性化需求,使得多测合一的整体功能难以实现。另外,在进行大数据处理、网络建设等各个方面的工作时,因为缺乏对相关的因素和条件的综合考虑,使得多测合一在实际应用中的实施,这里面的技术含量比较低。有关工作方案编制时缺乏技术条件保证,多测合一的应用也会受到影响。
4、现代测量中对于多测合一的应用
4.1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
整合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签发,涉及新建项目的,土地预审权限在自然资源部,建设单位应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提交土地预审和选址报告,并报当地自然资源局审批,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上报自然资源部批准的土地预审后,由当地自然资源部门签发建设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如果土地预审的权力在省级以上,则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并根据法律规定,对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建设,不需要进行土地预审;需进行规划选址的,由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并出具土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的土地预审和选址建议期限为三年。
4.2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
整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由国土资源管理机构统一签发,而不需另开批文。国有土地使用划拨的,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机关向所在地市,县自然资源主管机关提交用地规划许可证,并由具有用地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核准后,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以出让的形式取得国有土地的,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机关根据规划要求,按有关规定编制出让计划,并在法律上予以批准,并将其列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协议签署后,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机关对其进行审批。
4.3推进多测整合、多验合一
突出统一规范标准,强化成果共享,建设用地审批,城乡规划许可,规划核实;将完成的工程验收等多种测绘服务统一起来,实行成果统一,实现多测合并、联合测绘。严禁对同一标的进行复审,并强制施工单位、人员多次向其递交相同的测绘结果;如有必要,可以进行校验、增补。在工程竣工后,由国土行政管理机构承担的规划核实,土地核验,不动产测绘等工作整合为一项工程。
4.4简化报件审批材料
各地要按照“多证合一、多证合一”的要求,颁发新的证照。对现行的建筑工程项目申请表,项目申报材料等进行了梳理,使项目的申报工作更加精简,标准化。除了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书和证明,其他由当地政府自己制定的各种通知书、审查意见等都将被废止。要加速推进信息系统的信息化,在公共资源中可以获取的相关文件、证书等,不能由行政机关提供;对于行政机关事先已经提供并且没有变更的资料,不能再提出申请。鼓励各地探索利用互联网和手机 APP实现网上办理,进度查询,文件下载和打印等方面的工作。
结语
各地要实现联合测绘成果在层级间、部门间、业务间的成果与管理信息共享,满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竣工验收阶段的工作需要。充分利用网络和信息技术手段,按照“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要求,联合测绘的数据成果原则上应纳入政务数据空间地理信息库实现汇聚和共享,加快推进与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等相关系统的互联互通,为竣工验收及后续监管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信息化测绘服务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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