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火灾事故的调查及责任认定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10-19
/ 2

浅谈火灾事故的调查及责任认定

徐省会

兰州市西固区消防救援大队

摘要:通过科学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不仅能够准确的查清、认定火灾事故的发生原因,同时还能为火灾事故中相关责任人的依法处理提供重要帮助。本文首先对火灾事故调查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做出探讨,并进一步研究火灾事故的调查与责任认定措施。

  关键词:火灾事故 调查 责任 认定

  一、引言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涉及调查人员结构较为复杂、具体调查事项数量繁多,给火调工作带来不小的难度。加之、火灾事故原因认定,需要调查人员有着较高的专业水平,并具备丰富的火灾调查经验。火灾现场的调查工作有序开展,才能为后期火灾责任的认定提供依据。

  二、火灾事故调查存在问题分析

   (一)责任认定不够明确。首先、就目前的火灾责任认定工作而言,由于很多人员顾及到自身的利益,因而经常会想方设法的逃避法律法规的制裁,这就导致了责任推卸等问题的发生。其次,责任认定期间一些责任人会通过诉讼、上访等形式对火灾调查工作进行干扰,使得调查人员的工作压力大大增加,甚至会影响到整个调查工作的流程。其次,当前的火灾原因认定和责任认定环节存在相互脱节的问题。
  (二)先进技术手段缺乏。由于火灾调查的专业性较强,因而要求调查人员不得出现一丝马虎大意的问题。但是,就当前的火灾调查工作而言,存在着调查装备配置不完善、调查流程不规范等问题。由于火灾调查的手段、流程缺乏合理性,使得调查人员无法在较短的时间内查明火灾事故的真实原因。

(三)调查人员专业性不强。2019年最新修订、实施的消防法对于消防人员的职责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消防人员不仅要完成好火灾预防、消防组织工作,同时还要肩负起灭火救援以及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这也使得消防人员的工作压力和工作范围大大增加。就火灾调查工作而言,消防人员的既要肩负起火灾现场勘验、事故调查的责任,同时还要给出火灾事故的检验、鉴定意见,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火灾事故认定书的制定工作。这一过程中,由于部分消防人员不具有较强的个人专业能力,同时在业务水平方面存在欠缺,对于相关的工作程序不够了解,使得调查环节的合理性和权威性大大降低。

    (四)开展鉴定成本费用相对较高。近几年来,随着居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强化,物证鉴定期间人们对于鉴定机构的选择更加关注,尤其是一些知名度、权威性更高的鉴定机构,它们提供的鉴定结果更加准确。对于火灾原因的调查工作而言,为确保火灾资料的真实性与科学性,应有专业机构做出相应的判定。在出具鉴定结果的以后,鉴定机构应及时出具鉴定报告,进而为调查工作提供数据支持。但是,国内现有的专业鉴定机构,只有很少一部分能够达到上述鉴定标准,这些机构的鉴定成本也比较高。
  三、加强火灾事故调查与责任认定的措施
  (一)赶赴现场要及时。为最大程度的获取火灾现场的原始资料,调查人员在接到任务后,应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并着手开展火灾调查工作。调查工作开展的越及时,调查人员就能获得更加真实的信息,所了解的火灾情况也就更加全面与准确。对于不同证人所提供的证言证据,要开展多方验证工作在对火灾现场进行勘察时,要严格按照调查程序进行,尤其在进行物证的提取时,要确保两名以上人员同时在场。物证提取阶段要做好相应的记录,有针对性的选择拍照、绘图或笔录方式。在进行现场分析时,要对多种证据进行联合运用,严禁使用单一证据认定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

(二)加强现场的保护。当有火灾事故发生时,即便调查人员全力开展调查工作,最终责任人的认定与追查工作也有着相当大的难度。究其原因,还是火灾现场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使得大量有价值的信息与证据发生破坏、遗失,因而也就无法对责任人的责任判定提供有力证据。

(三)提升调查人员的专业素质。由于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周期相对较长,因而在进行调查人员的选择时,应确保所选的调查人员有着丰富、扎实的调查经验。在面对纷繁复杂的火灾现场状况时,调查人员也能做出准确的判断,并确保调查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四)加强经费投入。应加大对火灾调查工作中相关硬件设备的资金投入,并在设备的使用方面提高培训力度,积极做好火灾调查设备的保养和维护等各项工作。此外,火灾调查人员在进行硬件设备的选购时,应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合理选购消防调查设备,准确掌握调查方法与流程,进而有效提升火调工作水平。
  (五)证人证言的查证要强化。针对火灾事故调查中获取到的多方证人证言要进行仔细的审查,最终决定是否可以作为火灾案件调查工作的依据。要对被询人的一些基本状况进行查询,判断被询人的问题认识能力和分析能力;要对被询问人的利益关系进行查证,判断上述人员与火灾事故之间存在的利害关系。

 (六)火灾责任认定的常用方法分析
 1、因果关系分析法。 要想对火灾事故责任进行正确的认定,首先要对各类调查信息做出详细的研究与分析,如果火灾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因一果”或者是“一因多果”的关系,那么火灾事故的责任应当由行为人负直接责任。其次,如果调查发现火灾事故存在着“多因多果”或者是“多因一果”的关系,那么不同的行为人应根据实际情况负有“直接责任”或者是“间接责任”。其中,对于火灾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人,要承担直接责任,而对于火灾事故中负有间接因果关系的人员,应当负有间接责任。需要注意的是,部分火灾事故的发生,在不同时期可能会出现不同的结果,出现不同结果的原因可能是因为不同程度的违法行为所导致的。鉴于此,针对不同时期的违法行为,相关的人员也应负有一定的事故责任。


2、单位责任认定法。在利用单位责任认定方法进行火灾责任的判定工作期间,首先要对不同的单位信息进行了解,比如导致起火事故的单位、最先起火的单位以及受火灾影响的单位。其一,在整个责任认定过程中,起火原因所在单位要承担火灾事故的直接责任;其二,对于最先起火单位而言,不仅要对该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做出判断,同时还要对该单位在火势蔓延、扩大过程中起到的的作用进行判断。其三,对于受火势扩大、蔓延而受到损失的单位,也应结合火灾事故具体情况,对其因果关系做出分析。
3、责任能力认定法。在进行责任认定工作期间,要结合责任人的责任能力,对其做出相应的处罚。一方面,对于那些不满14周岁的人,由于这些人员无法被认定为责任者,因而对于上述人员而言,其监护人以及相关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精神病人责任的认定,同样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相关的责任认定工作。另一方面,如果调查工作发现无责任能力人受到教唆,进而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那么应当由教唆者承担火灾事故的直接责任。
  四、结束语
  火灾调查和责任认定工作具有较大的难度,参与此类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同时,火灾事故周期较长,需要参与者掌握火调专业知识,具备更富的火调经验,进而查明火灾事故的发生原因,并采取预防性措施避免火灾事故的再次发生。
  参考文献:
  [1]蔡宇哲.浅析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及责任认定[J].科技创业家,2013(7):226-227.
  [2]周伟.基层消防火灾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J].消防界(电子版),2018,4(13):55-56+59.
  [3]于峰.论基层消防大队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科技创新与应用,2020(05):12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