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绥化市郊区供电分公司 黑龙江 绥化 152000
摘要:电力营销稽查主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准则、技术规范和电力营销稽查办法,对优化电力营商环境、“三指定”专项治理、供电服务和营销业务质量等重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企业经营管理实施行为进行合规性管理,督促提升工作质量,促进营销部门和有关员工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提升整体的营销稽查水平,保证供电的稳定性,以达到使企业整体机制健康运行的目的,提升企业社会形象。
关键词:供电;营销;稽查
1 供电营销稽查的问题
1.1考核制度不完善
在进行营销稽查的人员进入到工作单位时,由于供电企业的单位在招收人员时进行相关的专业性的考核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造成了人员在进入单位时,其思想意识和专业行为都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在进入到工作后,由于供电企业在日常工作任务的完成过程中没有严格的考核制度,造成了营销稽查人员没有得到有效的约束,产生了供电营销稽查不力的现象。
1.2管理方法滞后
现阶段的用电稽查的过程中,采用的是抽查或者是彻查的方式进行的,在稽查的过程中采用人工记录的方式进行的。当稽查人员在进行日常的工作时,由于其采用的人工的方式进行,面对大量的稽查工作,人工在实际工作时,难免会出现遗漏或者是出错的情况,实际记录结果与稽查的实际情况有不符的情况,不能真实有效地反映出供电企业的实际营销情况,导致供电企业在营销的计划制定和未来的电力销售规划上出现差错。
1.3稽查人员专业素养的缺乏
稽查工作的有效、高质量开展对稽查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素质有着直接的关系,供电企业在追求供电生产力的过程中,对稽查人员的专业素质的要求和培训方面存在着不重视,在组建稽查工作的时候有时候没有着重的考虑到对进入工作的人员的专业素质以及知识水平进行有效的提升,使得稽查工作难免出现了纰漏。
2供电营销稽查措施
2.1深化营销稽查组织体系建设
强化稽查组织架构和支撑力量。健全市、县公司稽查组织架构,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公司设置科级稽查机构,县公司设置稽查班组;地市公司配置专职稽查管理人员,县公司设置营销稽查相关岗位;省级公司强化支撑能力,组建省级稽查数据支撑组,服务稽查系统日常运维、数据提取、主题优化等相关工作,持续加强数字化稽查能力。
组建营销业务质量稽查专班。按照“553”的配置原则(省级5人、市级5人、县级3人),组建营销业务质量稽查专班,专职参与开展营销业务质量检查提升专项行动,推动现场稽查本体化、实体化、高效化运作。
健全柔性稽查专家团队工作机制。加强省、市两级柔性稽查专家团队建设,增补专家人员,积极参与总部、省、市三级稽查专项工作。建立任务发布接单制和专家积分制,发挥营销专家在风险防范、主题建设、现场检查、经验推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实现营销人才集约共享,促进稽查人才梯队良性循环。
2.2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稽查质量与业务管控评价机制。供电公司定期开展营销业务风险及稽查工作质量评价,分专业、分地区量化对标业务风险水平,通报典型问题,评定稽查工作质量,分享稽查工作经验,精准传递管理压力,推动体系建设、主动稽查、问题整改、溯源优化、效益回笼。各专业加强评价成果应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二是持续深化“三位一体”稽查。供电公司依托营销业务质量检查提升专项行动,实现省对市、市对县现场检查全覆盖,重大问题提级稽查。强化对公司经营效益密切相关的电价电费、业扩报装、计量管理等营销全业务、全环节、全流程的监督检查;聚焦重点监管风险和普发性问题,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高价低接、“一址多户”、超容用电、私自启用暂停(减容)变压器、业扩体外循环等问题开展专项稽查,着力查风险、补短板、强弱项。
三是健全联防联治闭环管控机制。供电公司加强横向协同互动,各专业及时向稽查专业提供最新业务规范和管理要求,协助修订稽查规则。健全营销稽查问题会商和督办机制,通过“三单、一书、一会、一报告”(业务风险预警单、稽查异常告知单、超期问题督办单、管理提升建议书、业务差错分析会、稽查工作报告),深化业务管控,对问题溯源治理,分层分级挂牌督办、逐一销号,形成闭环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异常整改和规范管理“双提升”。
四是释放稽查动力,优化稽查回单机制。供电公司坚持“稽查分析督办、专业核实处理”原则,实行“查处分离”。鼓励各级稽查人员积极主动发现问题,在稽查工单上如实反馈问题调查情况。突出专业管理主体作用,由各专业推进问题整改。在稽查回单周期内完成整改的,将整改情况纳入稽查工单回复;未完成整改的,转入稽查督办事项。将漏查重大问题和回单质量纳入稽查评价体系,将问题整改完成率分专业细化评价,精准传递管理压力。
五是完善稽查主题优化机制。供电公司畅通稽查主题拓展渠道,常态化提报新增业务风险和主题优化建议,与数字化审计共通共享数字化检查手段。省级营销中心加强技术支撑,加快稽查主题研发应用,深化国网稽查监控平台自定义稽查主题功能,推动适应省侧业务执行情况,持续提升稽查监控的全面性、精准性、及时性。
2.3深化能力建设
一是提升业务事中风险防控能力。供电公司依托稽查系统平台,融合营销、采集、费控、95598、“网上国网”等各类营销业务数据,深入挖掘数据流、业务流中的过程性、实时性数据,拓展稽查主题库,构建实时稽查管控预警平台,实现服务风险及时感知、业务执行及时纠偏。优化稽查闭环管控模式,通过短信、工单等多形式实现对监控问题的预警、告警、督办及跟踪,提高异常事件处理时效性。
二是提升稽查移动作业能力。供电公司推广应用“移动稽查”微应用,贯通移动终端与营销业务应用、用电信息采集、稽查平台的融合对接,有效衔接营销、采集等业务流程,实现关键信息跳转查询、稽查工单跨系统高效流转。在总部统推功能基础上,探索增加GPS定位、人脸识别、时间水印等功能,提高现场稽查核实处理效率,进一步规范用电检查作业规范性。
2.4 加强稽查队伍建设
加强稽查队伍思想建设。加强营销稽查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牢固树立稽查员工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规矩意识、证据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公正规范履职。依托专项稽查、现场检查等行动,探索“立功授奖”“积分排名”等鼓励措施,培育锤炼一批讲政治、有担当、敢碰硬、守底线的营销风险“吹哨员”。
提升营销稽查团队业务能力。健全各层级营销稽查培训和经验交流机制,强化“两本手册”学习应用。开发完善稽查典型案例库共享平台,常态化收录稽查典型做法和业务风险案例,开发“一键检索”功能,促进互学互鉴和经验交流。开展营销稽查专业技能知识调考,纳入稽查质量评价,以考促学、以学促用,打造一支高水平复合型营销稽查队伍。
3结语
供电营销稽查在现阶段的供电过程中具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营销稽查作用下,能够及时地发现用电用户在使用电力资源时存在的不安全、不规范的用电行为,能够及时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稽查人员的专业素质的提升能够保证稽查工作紧跟企业电力发展的趋势,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升企业内部的稽查工作的标准化、专业化程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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