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土地违法行为的实践策略探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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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土地违法行为的实践策略探究

刘潇民

思恩镇人民政府,广西河池 547100

摘要:现阶段,面对土地供求关系日趋紧张的现实问题,国家领导人多次强调,要制定并实施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并通过多项举措严格防止土地违法行为。针对此,下述提出土地违法严重的主要表象,并从建立耕地保护党委负责制、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摸清历史违法违规用地的底数,把握土地资源的基本面、建设用地审批制等方面进行探究,以供参考。

关键词:土地违法;防止措施;国土空间

引言:防止土地违法行为应做好体制、机制、法治的创新工作,真正建立与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全员参与的土地监督管理措施。以此,不断提升执法监督效能,有效地控制土地违法现象,并达到降低执法成本、损失的执法成效。

1、土地违法严重的主要表象

1.1土地违法“二八现象”

首先,土地违法“二八现象”是指,企业和个人在土地上的违规行为,在总量上占据了80%,涉及到了20%的土地或由政府主导或介入的违建土地,在数目上只有20%,但是涉及到的土地却达到了80%。该现象以扩大土地建设、违法违规新设开发区、占地开发房地产等违法用地为代表。

其次,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迅速,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对土地的需求日益增长。土地问题引起的各种纠纷越来越多,而且几乎所有的严重土地违法案件都与当地政府有关。

1.2农村违法占地建房现象严重

从主体上讲,农村农民非法占用房屋的情况的确比较常见,其原因在于诸多人们生活在农村,其农村民建住宅、建养殖场等都需要占地。例如,占用街道办建新村土地修建办公室、宿舍楼等设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违法占用耕地用于堆放煤炭、砂石等。

2、防止土地违法行为措施

目前,为解决土地违法问题,应从体制、机制、法制三个层面进行。在此,当地应切实改变土地违法现状,应以问题为导向,明确源头放、中间梳、全程管,多措并举的治理效果,进而突破土地管理难、违法多的问题。

2.1建立耕地保护党委负责制

严格保护耕地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但是长期以来,国家对耕地的管理采取了“国家负责制”。“东南西北,以党为主”,的保护措施。在此,由于政府负责力度不强,其应建立好党委负责制,进一步推动保护效果落实到位。

2.2空间规划应真正体现党委政府发展意图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切实做到充分反映党委政府的发展意愿,实行长期、中期和近期的规划,确保国土空间达到可控效果。例如,应明确六大空间关系规划,包括运河沿线地区发展和村镇体系优化、城乡基础设施体系重构提升、人居环境空间品质塑造提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增强城乡发展安全韧性、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等六个方面的国土空间关系。并在其基础上,明确具体要求,确保对整体规划作出指导,以此为后续专项执法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1]

2.3公开规划、地类等基本数据,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

为解决农村违法占地问题,当地应积极开展“土地管理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讲活动。首先,从《土地管理法》概况、《土地管理法》的基本问题、土地争议及解决办法等几个方面,对《土地管理法》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较为系统的阐述。宣讲中,政府有关人员应结合实际,运用详实资料和生活中发生的典型事例,对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授。其次,应让更多基层干部和群众认识到土地违法的危害,明确其违法用地严重后果,以此消除其法律盲区,进一步避免非法用地行为发生。在这方面,为使土地政策更加贴近民心,近几年来,在继续加大对违法建设用地的打击力度的同时,还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深入镇街、基层开展普法宣传,不断增强基层干部群众对土地违法后果的认知,促进基层干部群众形成依法用地、守土有责的良好意识[2]

2.4摸清历史违法违规用地的底数,把握土地资源的基本面

当地前期土地政策比较宽松,城镇各项建设得到快速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从今天角度来看,一些建设工程的土地使用手续不健全,违法的土地使用行为也屡见不鲜。对历史违规用地进行摸底调查,有利于掌握土地资源的基本规律,使土地资源得到有效的配置与使用。在此,应按照省部署,积极开展存量违法用地专项调查,在调查后还应收集与融合多个部门所反馈的数据。在调查过程中,可利用全方位拍照系统,确保所收集的影像资料可反映出当地地块情况。并进行旁证数据对比,利用实际土地使用现状、用地报批、不动产登记等数据进行校核。在此过程中,还应做到审核、抽查、复核以保障所采取的数据可通过上级部门的审查。最后,当地执法监察机关应建立“两违”一体化管理平台,实现“两违”信息的共享,以持续提高各部门的工作效率[3]

2.5大力改革建设用地审批制

首先,在大力改革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时,当地应明确将国家与省市公益性建设纳入其中,并取消对农转用的征收审批。其中,应审查国土空间规划合理性、节约集约用地科学性等。其次,所批准的项目应先征用土地,并由当地政府组织实施后续项目,以保障农民所用地权利。与此同时,还应对所需内容进行规划、调整以明确基本农田占用土地等问题。在建设过程中,应实施挂账管理,项目竣工后按实际用地面积自行调整规划,主动补划基本农田。对于公益性项目,如国家或省级以下的基本建设项目,可以考虑由市一级审批

[4]

2.6建立中央耕地保护督察制度,严格执法监管

在建立中央耕地保护监察制度时,应将目前由自然资源部进行的土地保护督察提升为中央耕地保护督察,对各地党委政府贯彻中央关于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比如,一年一次的巡查,对非法占用耕地超过5亩,其他耕地超过10亩的,要依法予以逮捕;对地方党委政府管理不力、违法审批的,要立即问责[5]

结束语:综上所述,当地执法监察机关应强化对违法占地的督察力度,以实施各项整改扭转以往存在的违法用地尴尬局面。并进一步加大对土地使用的宣传引导,优化宣传方式,充实宣传内容,力求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效果,进而激发不同主体自觉保护土地的积极性,以形成全社会、各部门、各人员共同监督管理的良好局面。

参考文献:

[1]张启江. 集体土地征收程序违法行为法律后果之审视[J]. 时代法学,2020,18(5):53-64. 

[2]习亚龙. 涉及土地违法行为查处的监督实践[J]. 楚天法治,2020(22):57.

[3]郑琳. 公安机关参与征收土地行为的性质及可诉性 ——以周国强案为分析对象[J]. 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2021(3):51-58,65. 

[4]海宁,荆京. 扛牢拆违治乱"硬责任"——郑州市惠济区多措并举遏制新增违法占地行为[J]. 资源导刊,2021(4):30. 

[5]蓝天宇. 采取"长牙齿"措施强化违法用地法律责任——《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系列解读之九[J]. 自然资源通讯,2021(18):21-22.